第39章 天價買歌(1/2)
「早上不是都說快好了嗎?怎麼又變得更嚴重了?」
「煙姐你別聽芳芳的,我就是下樓梯的時候不小心又崴了下,現在已經沒事了。」
中午,希爾頓酒店的一間高級套房裡。
林瑤一邊和莫煙通電話,另一隻手則捂住芳芳的嘴。
小助理想掙脫說話,但又害怕弄傷林瑤,只得乖乖地被自家這不省心的藝人壓制。
「你呀!」
莫煙清楚林瑤的性格,知道她的傷恐怕沒那麼輕,嘆了口氣道:
「算了,反正過幾天就要錄《超級挑戰》的第三期了,你就在江蓉休息幾天吧,我給你聯繫了一家錄音室,你順便把《屋頂》錄了。」
回到酒店後,林瑤就告訴了莫煙方小樂已經同意把歌賣給她。
「對了,價格怎麼說?我明天要去公司和陳總繼續談你新專輯的事,正好讓他派人跟進付款和歌曲版權的事。」
安排好了林瑤這幾天的日程之後,莫煙順便問道。
在她看來,方小樂這種草根歌手寫的歌,加上個人情價最多也就三、四萬,這點小錢也就跟公司隨口一提的事。
「四十萬。」林瑤平靜地回答。
「什麼?!」莫煙的聲音陡然升高,她難以置信地道:「四十萬?!你真的和人家這麼談的?」
「對啊,說好了,只要四十萬。」林瑤理所當然地道。
「還只要四十萬?」莫煙有點無語了。
「我的姑奶奶,他一個無名小卒寫的歌,憑什麼給他四十萬?你當公司的錢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啊?」
「什麼無名小卒,我覺得方小樂挺有才華的,不比那些成名的詞曲人差!」
林瑤不高興了,很罕見地大聲對人說話:「而且四十萬也不算多啊,我記得上次你談了一首歌的版權也是二十萬呢。」
「上次那首歌可是知名詞曲人的作品,也不過二十萬,方小樂這首歌再好也不可能高出兩倍的價格吧?」
莫煙覺得有點奇怪,林瑤平日裡不是那麼莽撞的人,這次怎麼會冒冒失失地答應別人一個天價呢?
她試圖繼續勸說林瑤:「而且你想想,公司怎麼可能同意用四十萬去買一個不知名詞曲人的作品,就算再好聽,頂多也就十萬。」
林瑤沉默了,片刻後輕聲道:「對不起,煙姐,是我太任性了。」
「沒關係,我去跟方小樂解釋吧。」莫煙鬆了口氣,果然還是自家那個溫柔乖巧的小仙女。
「我會和方小樂儘快錄好合唱的demo,公司聽了之後覺得這首歌值多少就給多少,剩下不夠的我自己出錢補齊四十萬。」
但林瑤接下來的話像一連串的高空轟炸一般,轟的莫菸頭昏腦漲。
「這首歌是你和方小樂合唱?」
「不管公司出多少,你都要自己掏錢補齊這四十萬?」
「林瑤,你是不是瘋了?!」剛鬆了口氣的莫煙忍不住了,對著自家「溫柔乖巧的小仙女」就吼了過去。
「你知道你的粉絲如果聽到你在新專輯裡居然和一個不知名的男人合唱情歌,他們會是什麼反應嗎?會有很多人脫粉的!
還有,你為什麼要自己貼錢?你傻啊,賣歌的是方小樂,買歌的是公司,你唱好歌就行了,把自己卷進去幹什麼?」
「對啊,煙姐你說的有道理!」林瑤一下子醒悟過來。
「什麼有道理?」莫煙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賣歌的方小樂,買歌的是我,這首歌的版權是屬於我和他......咳,是屬於我的,四十萬應該全由我出,這事和公司沒關係,公司只需要同意把這首歌收錄在我的新專輯裡就行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