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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誰敢比我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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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根據先民的傳統,艾德史塔克要親自審判我,聽完我的臨終懺悔後,他也必須親自用寒冰砍下我的腦袋。」

(寒冰:史塔克家的族劍,瓦雷利亞鋼,公爵用之處決犯人——不分貴賤,皆可平等享受寒冰的鋒刃)

丹妮看看喬拉剛才在石板上刻畫的維斯特洛草圖,說:「臨冬城距離熊島有點遠呢,你逃了?」

「差不多一千公里吧,不停換馬奔馳,最快兩天能到海邊,第三天就可以登上熊島。不過三天對我來說已經足夠...足夠帶著琳妮絲和她的珠寶逃跑。」

「如果我沒記錯,你是莫爾蒙家族的獨子。」

喬拉點頭,「是的,我父親就我一個兒子,我還有個親姑姑,不過她的五個孩子都是女兒。」

「你父親披上黑袍了?」

「嗯。」

「你曾經作為艾德史塔克的護衛,參加過篡奪者之戰?」丹妮又問。

「我還參加了三叉戟河戰役。」他輕輕說,聲音如拂過鬢髮的微風,帶著小心謹慎與隱隱的驕傲。

「你為臨冬城出生入死這麼多年,陪著他當叛徒,陪著他平定叛逆,結果因為幾個偷獵者,他要砍莫爾蒙家族唯一男丁的頭?!」丹妮語氣複雜,雖是問句卻平鋪直敘。

「史塔克就是這樣的人,」喬拉現在說來依舊忿忿不平,顯然他也覺得自家封君對自己太過嚴苛。

半響,騎士又嘆道:「這也算他少有的魅力之一吧,公平公正,嚴以利己,也嚴以待人。」

呵呵,應該是「嚴以利己,寬以待人」才算人格魅力吧?

喬拉的事放在大天朝任何一個朝代,都讓人無法想像。

這已經超越鐵面無私的範疇,包青天還有法外融情的時刻,不然七俠五義怎麼可能活得下來?只能說,艾德·史塔克活得太安逸,為人也太過死腦筋。

丹妮不由在心想:難道在這個世界,守江山那麼容易?史塔克家這麼作,北境之王的位置依舊安穩如山。

可坦格利安怎麼丟掉江山的?難道這個身體的老爹,「瘋王」伊里斯比艾德還...還能作?

天可憐見的,如此沒有權謀手腕的他們,可以一邊使勁作,一邊維繫王國幾百、幾千年。大天朝那些末代君王知道這事後,估計要羨慕得口水都流出來。

其實腦筋死板的只有北境人,像蘭尼斯特、提利爾、馬泰爾等家族,權謀完全不輸於任何天朝著名君主。

「好吧,你繼續。「她覺得自己需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這個世界與自己熟悉的東方生存法則差距太大。

她只能適應,要改變...至少龍要強到無法用弩箭射死——似乎還沒射不死的龍?

要不要讓巨龍學習維斯特洛的騎士,搞一套全身鎧穿穿?

如若裸身單挑,只現在的小小卡拉薩,便可以找出十個砍死喬拉的馬人戰士。可如果披上鎧甲,她的血盟衛也一個都不是他的對手。

丹妮胡思亂想,喬拉還在繼續,「我告訴自己,只有我與琳妮絲真心相愛,榮譽、身份、家鄉、爵位、親人等等,所有一切都不重要。我帶著她逃到里斯,那艘大船還值一點錢,我們過了半年富足的生活。」

一聽到「真愛」兩字,丹妮就知道喬拉要悲劇。

果然,他熊一般兇惡的眼睛變紅,眸光水潤欲滴,絡腮鬍國字臉扭曲成一個字——「苦」。

「我只能去當傭兵,除了幫人打仗我什麼生存技能也沒有。那一天,我接到一項任務,要離開里斯,去幾千里之外的諾恩河與布拉佛斯人搶地盤,她......」

他的語氣變得悲痛莫名,「我將定金交給她,她拿著金幣與自己的珠寶,在我離開後的第二天,搬入貿易王子崔格?歐莫倫的寢宮。」

好慘!

丹妮現在看喬拉,就覺得他的大臉上的「苦」字,已變成了明晃晃的「慘」字。

原劇情中,被他愛著的、獻出下半生的丹妮,也一直給他發好人卡,這......

如果喬拉·莫爾蒙站出來,大聲喊一聲:誰敢比我慘?!

丹妮使勁想了想,似乎只有未來的席恩能諾諾地說一句:也許,我能夠到你的褲腿腳。

其實,她是當局者迷,忘了有一個人遠比喬拉·莫爾蒙慘十倍。

那,就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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