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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 說多錯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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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頓飯吃成這樣,林朔也沒什麼辦法。

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

人都搭出去,場子清出來,大堂門關上。

林朔摸了摸上衣口袋,摸出一盒香菸來。

因為家裡有兩個孕婦,林朔如今能抽菸的機會不多。

反正這間大堂也被香爐弄得香薰火燎的,也不在乎多自己一根香菸。

老和尚這藥,下得其實挺講究。

薰香、飯菜、椰子酒,三合一。

單獨拎一樣出來,沒什麼問題,無毒無害。

可要是喝著酒吃著菜再聞一鼻子薰香,那大象也得倒。

很隱蔽的一個方子,可惜林朔認得,遠遠聞到薰香就知道了。

這方子藥性挺強,不過都是些天然成分,林家人的體質對這個免疫。

要是人工合成毒素,那就夠嗆了。

也正是因為知道老和尚這藥下得還算有分寸,只是迷藥,沒有毒,林朔才沒有動真怒。

這會兒大堂里很安靜,林朔抽著煙,老和尚發著呆。

把菸灰彈在面前的飯碗裡,林朔終於開口了:「我有點兒奇怪,你如果是想阻止我狩獵這頭白耳狌狌,我先不管你的動機是什麼,可為什麼只是下迷藥呢?直接毒死,不是更省事嗎?」

說完這句話,林朔神念一收,解除了三尺定魂。

有了這半根煙的時間緩衝,老和尚對眼下的情況看來已經完全了解了。

掙扎抵抗,那是沒用的。

獵門總魁首要他的命,看樣子手都不抬,瞪一眼就行了。

老和尚整個人放鬆下來,隨後嘆了口氣,悠悠說道:「兩個原因。

一,問蘭在,我不可能對她下毒。

二,用迷藥制住,然後好言相勸,這樣做事有餘地,萬一林總魁首聽勸呢?」

「那你不妨說說看,你原打算怎麼勸我。」林朔說道。

「這頭狌狌,在此地多年,從未傷人。」老和尚說道,「哪怕之前金家獵人覓得了它的蹤跡,前來狩獵它,它都未曾下過殺手。

十多年前,金問蘭下山出師,小姑娘不聽勸,一定要把它作為成人狩的獵物,它也只是把她打暈扔出森林了事。

我知道,金家在婆羅洲,在你們獵門的規矩里,叫做守土有責。

金家一直以來做得都不錯,可實際上,真正守護古晉這個地方的,並不是金家人,而是這頭狌狌。

婆羅洲這麼大,唯獨這個地方人口八十萬,居民安居樂業。

有這頭通曉人性的狌狌在,毒梟不敢染指這裡,其他的猛獸異種也不敢犯界。

半年前,斯里巴加灣猛獸異種作亂,一國首都成了一座空城。

而我們這裡呢,一直平安無事。

說句我這個身份不該說的話,大家都以為這是大伯公保佑,或者是真主、上帝的庇佑。

可實際上到底是什麼原因,老和尚我是知道的。

所以還請林總魁首,不要濫殺無辜。」

林朔聽完這番話點點頭:「你這話不是挺有說服力的嘛,幹嘛還要多此一舉,給我下藥呢?」

「這……」老和尚嘆了口氣,「你們獵門,不是一向跟猛獸異種勢不兩立的嗎?

金問蘭的父親金兆豐,是我的知交好友,為人我很欽佩,可是他對於這頭狌狌的看法和做法,我是絕不敢苟同的。

如今金家慘遭劫難,你林總魁首忽然來這裡,難道不是替金家清剿這裡的猛獸異種嗎?」

聽到這裡林朔就明白了,這老和尚雖然對獵門金家比較了解,也知道一些獵門內部的情況,可是七色麂子這個級別的異種,他還是不知道的。

所以他就誤會了,以為這頭白耳狌狌是林朔此行的主要目標。

其實這只不過是七色麂子狩獵準備階段,林朔閒著也是閒著,摟草打兔子而已。

這倒是也很正常,因為金家的前家主金兆豐對七色麂子都不是很清楚,別說這個和尚了。

林朔笑了笑,說道:「聽你這麼一說,我覺得很有道理。如果我就是為了替金家清剿猛獸異種而來,這頭狌狌也是我針對的獵物之一,而且我還不聽你勸呢?」

老和尚怔了怔,面色慘白,隨後苦笑道:「按原本的計劃,若是果真如此,那麼殺了你們這些人,換得古晉一方平安,我也是心安的。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這倒不是假話。」林朔點點頭,「不過想必你現在也明白了,你身上雖然有些修為,可畢竟已經老邁,我們這些人,你是奈何不了的。

我們這次來,確實是來狩獵的。

金家狩獵的規矩,有他們的道理,我不能說他們不對。

不過我們林家的規矩,跟金家不太一樣。

猛獸異種,無論有多強,它手裡只要有人命,哪怕天涯海角、九死一生,我們林家人都不會放過。

而如果東西不傷人,跟人相安無事,除非種群過於龐大,潛在威脅極高,否則我們不會趕盡殺絕。

這頭白耳狌狌,所作所為到底怎麼樣,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你說了不算,我要親眼見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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