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靖康之難(三十三)(2/2)
聶昌接到聖旨後,入宮對宋欽宗說道:「陛下委臣出使,臣不敢推辭。但以臣短見,深恐許和割地之後,金人失信,又來攻城。臣若只是傳達國書,實為無益,且兩河之人素來剛勁,以至於太原孤城能堅守近一年,隆德城破而復守,人人皆有死戰之心,蓋不負祖宗積德之靈,陛下恢復之志。
而今,下太王遷邠之令,用保生靈,唯恐兩河之民深戀國恩,不肯削髮左衽以從夷狄之國,則未必可以號令也。萬一號令不從,則臣必為金人所執,不能為陛下效力,則臣死不瞑目矣。臣若到金人軍前議事不成,而金兵已南渡,臣請求,有權分派徽猷閣直學士參議官劉岑和朝奉大夫幹辦官滕牧,分路催勤王之師入京,捍衛社稷,此亦臣區區之願。」
宋欽宗點頭道:「甚好!當下達詔令。」
聶昌說道:「若下達詔令,眾人必喧然相傳,如此則必漏泄,漏泄則機事不成矣。希望能下達密詔。」
宋欽宗同意,於是命人取來一塊黃絹,在上邊御筆題寫道:「聶昌議和不成,金師南渡,可取晉、絳路入京兆,率諸路人馬入衛王室。劉岑、滕牧取嵐靈路,催促陝西等路軍勤王,依奉使法。其中,滕牧除直秘閣。體念宗社,朕不敢忘。」
然後,宋欽宗當場御押,交給聶昌。宋欽宗還交給聶昌和耿南仲兩份文件。一是給金人的國書,一是給河東河北兩路守臣的詔書。
國書是這樣寫的:「昨自太上皇航海遣使請求幽燕,特承大金皇帝異恩,委割燕雲兩路,猶為不足,手詔平州張覺,招納叛亡,由此遂致興師。
今春,河北路皇子郎君兵馬先至城下,太上皇自省前非,尋行禪位。遣執政以下屢告,為有再造之恩,割以三鎮酬謝。又蒙國相元帥以撫定威勝、隆德、澤州、高平等處,為念大義已定,秋毫無犯,亦便班師,只以太原為界。續承使人蕭仲恭、趙倫等至,報諭恩義,被奸人反覆,舉國動兵以援太原,詔所割州府堅守不從,反成問罪,不勝惶恐。
今蒙惠書兼來使楊天吉、王汭、撒離母疏問過惡,皆有事實。每進一語,則愧仄愈增,今日之咎,自知甚明。今准黃河為界,實為兩朝安便。
另外,蔡京已身亡,王黼、童貫已誅,馬擴不知所在,吳敏涪州安置,李綱濬州安置,張孝純現知太原,詹度湖南安置,陳遘現知中山。其家屬有在遠處,有不知去處,當逐一尋找,一依來命。
今遣門下侍郎耿南仲、同知樞密院事聶昌,齎送詔命,令黃河東北兩路州府軍縣人民悉歸大金,仍依來示,一一專聽命,不敢依前有違,己立信誓。今乞早為班師,以安社稷,至懇至願。」
詔書內容如下:「詔河北河東州軍敕官吏軍民等:過去因為違背盟約,致大金興師,朕初嗣位,許割三鎮以酬前恩,偶因奸臣迷誤,三鎮不割,又離間大金功臣,再致興師,使河東河北之民,父子兄弟暴骨原野,夙夜以思,罪在朕躬。
今欲息生民鋒鏑之禍,使斯民復見太平,莫若割地以求和,講兩國之好。見今以河東河北兩路郡邑人民,屬之大金。朕為民父母,豈忍如此,蓋不得已。雖民居大金,苟樂其生,猶吾民也。其勿懷顧望之意,應黃河以北州府並仰開門,歸於大金,其州府官員兵人即依軍前來書,許令放回南地,速令依敕,勿復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