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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靖康之難(九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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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四日,吳幵與莫儔又入城,給留守司送來一份元帥府文牒:「據文武百官申,乞立張相治國事。已申本國,許冊立為皇帝,請牒冊寶及一行冊命禮數。」

秦檜見金人仍堅持冊立張邦昌,於是又提筆給元帥府上書,再次乞立趙氏,原文如下:「朝散郎、試御史中丞致仕秦檜:准元帥府指揮,如別有異見,具狀申者。右檜竊以自古建國立王,非為率眾庶以奉一夫。蓋欲代天致理,使生靈有所依歸,不墜塗炭也。契勘張邦昌在上皇時執政日久,伐燕敗盟之計,皆所預知。今若冊立,恐元帥大兵解嚴之後,奸雄竊發,禍及無辜,將不稱元帥弔民伐罪之意。若蒙元帥推天地之心,以生靈為念,於趙氏中推擇其不預前日背盟之議者,俾為藩臣,則奸雄無因而起。元帥好生之德,通於天地,檜雖草芥,亦被生成之數,無任待罪隕越、激切懇求之至。謹具狀聞,伏候台旨。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

秦檜這封信,進一步吸引了宗翰、希尹等人的注意力。宗翰令元帥府立即給留守司下文牒,要將秦檜速送軍中,予以懲斷。文中說:「據前宋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狀,乞選命張邦昌以治國事,行將已申奏朝廷,乞立為皇帝,仍賜冊文。……勘會先去札子,如別有異見,別具狀申,只不許引惹趙氏。今據前中丞秦檜狀,尚言乞立趙氏,特系違令,合要本官懲斷,速起發前來。」

其實,在二月十三日秘書省會議上,反對推戴張邦昌的官員並不止秦檜一人。

王時雍帶頭簽名後,數百個文武官員,絕大部分亦隨之以書。但其間也有「飲泣悲吁而不敢出辭者」。

忽然,有一個面目嚴冷的官員厲聲說道:「二百年趙氏天下,豈可付它姓?吾乃異議者,請如所令!」在這人右側,有一個官員忽然放聲大哭道:「吾請同行!」

王時雍聞聲大驚,回頭一看,不認識這兩個官員,命令道:「自列名氏。」

那面目嚴冷的官員回答道:「我是奉直大夫寇庠,他是朝請郎高世彬。」

這時,監察御史馬伸對眾人說道:「吾曹職為爭臣,豈可坐視,不吐一辭?當共入議狀,乞存趙氏。」

御史中丞秦檜對馬伸的提議表示贊成道:「邦昌輔相無狀,不能盡人臣之節,以釋二國之難,不足以代趙氏,情願乞押赴軍前面論。」

於是,秦檜寫下了那篇「復嗣君之位,以安四方之民,非特大宋蒙福,實大金萬世之利也」的議狀。

但也有人認為,這篇議狀是馬伸所寫,並首先呈給秦檜過目。秦檜看後覺得詞語太激烈,有些猶豫,馬伸遂率同僚「合詞立請」。秦檜不得已,只好在議狀上簽名。然而,這篇議狀最終被秦檜扣下,並沒送達金軍,因為《大金吊伐錄》中沒有記載。秦檜另外又寫了一篇議狀,建議「於趙氏中推擇其不預前日背盟之議者」繼承帝位,遂惹怒了宗翰。

十三日那天,不簽名的官員還有員外郎喻汝礪。他聽說開會是舉薦張邦昌為帝,便摸著自己的膝蓋說道:「不能為賊臣屈。」遂掛衣冠而去。

另外,還有監察御史吳給與御史台檢法官王庭秀,皆宣稱致仕。而秘書省校書郎胡寅、太常寺主簿張浚、開封府司儀曹事趙鼎,則相繼逃入太學中,他們這些人都沒在議狀上簽名。

這天,吳幵、莫儔除了帶來捉拿秦檜的文牒外,還帶來了另一份文牒。其主要內容是,令留守司立即將藏匿於城中的其他親王、帝姬、駙馬等皇家親屬,以及皇族成員,全都找出來,送交金軍。文牒措辭嚴厲,限時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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