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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棘手的案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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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日子過得倒算安穩,一切都似乎真的穩定了下來。

李世民給于志寧孫女賜婚的事情漸漸地傳了出來,開始還沒那麼明顯,後來情況就漸漸地明朗了。

而李承乾和于志寧孫女的八卦也傳遍了整個長安城。

隨著這一件八卦,傳出去的還有李承乾的詩詞,包括他送給于志寧和杜正倫的那兩首詩。

這是太子對于志寧兩人的點評,這評價可不是一般的高,真的是讓人羨慕。

李承乾在家裡閒來無事,日子過得倒也清閒,他很喜歡。

可誰想到,這清閒的日子終歸就是不清閒,因為有人給他送來了一個差事。

在十幾歲的時候,李世民就曾經下過一道旨,讓李承乾去聽訟。說白了,就是聽人來告狀打官司,用這樣的方法來了解民間的疾苦。

只不過李承乾一直很應付,這件事情也有幾年沒動靜了,李世民那邊似乎也沒有再提起,朝堂之上也沒有人再在意。

這樣沒人管,李承乾也是樂得清閒。

誰能夠想到這一次又把一個事情送了過來,讓李承乾措手不及。

當看到這個案子的時候,李承乾只能是滿臉的苦笑。

因為這個案子實在是有一些棘手了,過程倒是非常簡單,不用動什麼心思去查案子,不用自己去做柯南。

陳倉縣尉殺了折衝都尉。

從官職上來說,這是以下犯上,處理起來沒什麼難度。

只不過這案子的情況有特殊,折衝都尉魯寧驕縱違法,歷任陳倉縣官都無法制止他。這個縣尉就職後,特地告誡魯寧不得重犯,但魯寧仍凶暴蠻橫如故,於是這個縣尉用刑杖將他打死。

一個官職高一些,但是橫行不法犯了很多事情;另外一個雖然占著法理,但是動用私刑,讓人直接用板子把折衝都尉打死了,這叫什麼事啊?

如果按照律法處置的話,那就簡單的多了;可是如果按照曆法處置,又害怕傷了人心,這就是一個兩難的決定。

何況下面的人把這件事情稟奏上來,就是希望朝廷嚴懲。畢竟如果一個縣尉敢這麼打死一個折衝都尉,讓很多人都沒安全感。朝廷的法紀和規矩還是要維護的。

看了一眼面前的余光中,李承乾很無奈。

余光中是大理寺少卿,這次案子就是交給他負責的。大理寺那邊就把這個案子送到了李承乾這裡,那就擺明了是李世民幹的好事,又是來考驗兒子的,或者說想看看兒子如何處理。

看了一口氣,李承乾有些無奈的看著余光中問道:「阿爺那邊怎麼說?」

「陛下大怒,說朕的折衝都尉怎麼能讓縣尉如此打殺?」余光中說道:「陛下已經下旨讓人把這個縣尉押解進京了。」

李承乾一皺眉頭。

燙手的山芋,李世民直接扔到了自己手裡?

只不過自己接下的話,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關鍵是李世民的態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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