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天漢之國 > 第120章 罰錢

第120章 罰錢(2/2)

目錄

汪若海道:「節哀順變。非常時期,百姓吃些苦,又能怎麼辦?」

葛雄哪裡肯服?自己吃這麼苦到鄧州告狀,可不是為了五十貫錢,而是要給父親討個說法。哪裡知道開始看汪若海風風火火,卻如此收尾。

汪若海沒有多說,張均拿了五十貫錢,交給葛雄,此案就此完結。

還能怎麼做?張均是帶兵的,從地方上搞些養兵的錢怎麼了?沒有揣進自己兜里,已經是此時難得的好官了。汪若海在鄧州長時間沒有事情,接狀子的時候還是有些草率。

進了王宵獵官廳,張均道:「沒想到汪提刑竟然判我賠了五十貫錢出去!天可憐見,在信陽軍除了薪俸,沒有一文錢進我自己的口袋。五十貫錢,是我一個月薪俸呢!」

王宵獵道:「如此最好。實話說,汪提刑不如此判,我本想罰你三個月薪俸!做錯了事就要受到懲罰,不能貶你的官,也就只能罰錢了。」

張均道:「在信陽軍收的錢都用來養軍了,如何罰我的錢?」

王宵獵道:「本來我也不主張罰官員的薪俸。但現在呢,官職不定,貶官沒有意義,最好的辦法也只是罰錢了。不要覺得委屈,你在信陽軍不知弄得多少家庭家破人亡。用來養軍怎麼樣?其他州軍沒有出現這樣的事情,他們一樣養得了軍!」

見王宵獵態度嚴厲,張均才閉口不談。只是心裡覺得肉痛,五十貫是不少錢呢。

對於屬下,王宵獵的態度是錢給夠,但絕不允許利用職權撈錢。如果有人敢犯了,必須嚴懲。這是一條紅線,跟每一個屬下王宵獵都講得很清楚。嫌棄官員待遇低,可以不做。

宋朝官員的俸祿後世認為很高,其實不是每一個官員都高。大體來說,中高級官員的俸祿高,低級官員的收入還是很低的。當然,跟後世的明清比起來,宋朝的官員收入是他們不能比的。

官員是當然的精英階層,收入過低,與他們的身份不符。而官員有職權,正常收入少了,便會從其他地方撈回來。對國家來說,如果官方財政足夠,還是讓官員的正常收入高來得好。利用職權撈錢,必然會給經濟帶來混亂,給百姓造成傷害。

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不應該有什麼理解障礙。但在前世,因為種種原因,官員工資不高,但有各種各樣的優待。在許多人眼裡,就覺得官員的工資不應該高。甚至還有人,會比較各國官員的工資,藉此發泄自己的奇怪想法。

歐美國家的官員,與中國的大一統的習慣不同,他們應該是從以前的自治城鎮發展而來的。官員本身有產業,當官有一種為市民服務的性質,工資高與不高並不重要。當然,公務員是一種工作,與通常說的官員不同。進入現代社會後,歐美國家的官員,可以利用職權給自己的產業撈好處,這是另一回事。

官府想讓精英人員進來做官,不給錢給什麼?給待遇?給名眷?都靠不住。一個知州,應該在自己州里是收入最高的人群之一,知縣也是如此。國家宰相,就應該是國家收入最高的之一,不如此,他們憑什麼來做?做了之後,又憑什麼不用職權為自己撈錢?當然,這指的是打工收入。

職權與收入相符,做不到,嚴格的監察與獎懲也就無從談起了。

王宵獵手下的將領,如曹智嚴、解立農、餘歡、楊審等人,現在基本是一月五十足貫。牛皋和邵凌兩人稍高一些,每月六十足貫。這個收入在這個時代,是絕對的高收入人群。王宵獵捨得給這麼多錢,才能夠嚴格要求他們。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