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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 撈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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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伸過來的手,陳良站在那裡,一語不發,直到對方笑容逐漸僵硬時,才抬起手與其握了握。

「你好,我的員工兩天前被貴局傳喚,我來接他。」

語氣平和。

卻洋溢著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強勢。

「陳先生,請到我的辦公室再聊。」

石繼明很客氣,抬手朝樓內做了個手勢,視線在梅利莎臉上匆匆一瞥,眼神中不由自主浮現一絲驚艷。

不過像這種級別的大老闆,身邊有幾個外國情人,太過正常。

陳良梅利莎秦漢,包括兩名律師,五人全部來到石繼明的辦公室。

「石隊長,茶我們就不喝了,我的員工已經被你們扣押了這麼久,早就過了法定的二十四小時,為什麼現在還不放人?」

陳良單刀直入。

石繼明神色尷尬。

「陳先生,是這樣,湯曉龍犯的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

剛才兩個受了不少氣的律師這時候挺直了腰板,立即發揮出他們的專業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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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訴訟法,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石繼明臉色難看的注視著兩個狐假虎威的律師。

「湯曉龍有重大的犯罪嫌疑,我們可以申請檢查院批捕。」

「石隊長,你們抓了我的當事人,可是直到都沒有對他的親屬以及工作單位做出任何告知,而且你說的我當事人有重大犯罪嫌疑,證據呢?」

那律師慢條斯理的扶了扶眼鏡。

「況且報檢查院審批,也有幾個條件。(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目擊者指認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石隊長,不知道我的當事人犯了以上哪種情形?還是說你們掌握了有關我當事人犯罪的確切證據?」

石繼明抿緊嘴唇,一語不發。

「而且作為律師,我有權面見我的當事人,你們沒有權力阻攔。」

不知道剛才究竟遭受了什麼樣的待遇,這兩位律師看起來相當有怨氣。

「石隊長,我現在能見我的員工嗎?」

陳良平和開口,算是給被懟的說不出話的石繼明鋪了個台階。

石繼明也沒再硬撐,點了點頭。

「當然可以。」

然後他叫進來一個警員。

「帶陳先生去見湯曉龍。」

「是。」

「謝謝。」

看著離開時還對自己道謝的年輕人,看著他的背影,甚至還沒等對方完全走出辦公室,石繼明便緩緩呼出口氣。

明明對方只是一介白丁,可他承受的壓力,好像面對上面那些大佬一樣。

媽旳!

早知道這是個燙手的山芋!

辦公室大門被帶上。

石繼明焦躁的來回踱步,坐立不安。

這次人家都親自出面了,肯定不會徒勞而返。

拖肯定是拖不過去了。

他看向桌面上的紅色電話。

不管了!

他可沒有「士為知己者死」的覺悟。

實在不行,就只能先把姓湯的給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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