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9 撈人(2/2)
看著伸過來的手,陳良站在那裡,一語不發,直到對方笑容逐漸僵硬時,才抬起手與其握了握。
「你好,我的員工兩天前被貴局傳喚,我來接他。」
語氣平和。
卻洋溢著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強勢。
「陳先生,請到我的辦公室再聊。」
石繼明很客氣,抬手朝樓內做了個手勢,視線在梅利莎臉上匆匆一瞥,眼神中不由自主浮現一絲驚艷。
不過像這種級別的大老闆,身邊有幾個外國情人,太過正常。
陳良梅利莎秦漢,包括兩名律師,五人全部來到石繼明的辦公室。
「石隊長,茶我們就不喝了,我的員工已經被你們扣押了這麼久,早就過了法定的二十四小時,為什麼現在還不放人?」
陳良單刀直入。
石繼明神色尷尬。
「陳先生,是這樣,湯曉龍犯的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
剛才兩個受了不少氣的律師這時候挺直了腰板,立即發揮出他們的專業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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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訴訟法,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石繼明臉色難看的注視著兩個狐假虎威的律師。
「湯曉龍有重大的犯罪嫌疑,我們可以申請檢查院批捕。」
「石隊長,你們抓了我的當事人,可是直到都沒有對他的親屬以及工作單位做出任何告知,而且你說的我當事人有重大犯罪嫌疑,證據呢?」
那律師慢條斯理的扶了扶眼鏡。
「況且報檢查院審批,也有幾個條件。(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目擊者指認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石隊長,不知道我的當事人犯了以上哪種情形?還是說你們掌握了有關我當事人犯罪的確切證據?」
石繼明抿緊嘴唇,一語不發。
「而且作為律師,我有權面見我的當事人,你們沒有權力阻攔。」
不知道剛才究竟遭受了什麼樣的待遇,這兩位律師看起來相當有怨氣。
「石隊長,我現在能見我的員工嗎?」
陳良平和開口,算是給被懟的說不出話的石繼明鋪了個台階。
石繼明也沒再硬撐,點了點頭。
「當然可以。」
然後他叫進來一個警員。
「帶陳先生去見湯曉龍。」
「是。」
「謝謝。」
看著離開時還對自己道謝的年輕人,看著他的背影,甚至還沒等對方完全走出辦公室,石繼明便緩緩呼出口氣。
明明對方只是一介白丁,可他承受的壓力,好像面對上面那些大佬一樣。
媽旳!
早知道這是個燙手的山芋!
辦公室大門被帶上。
石繼明焦躁的來回踱步,坐立不安。
這次人家都親自出面了,肯定不會徒勞而返。
拖肯定是拖不過去了。
他看向桌面上的紅色電話。
不管了!
他可沒有「士為知己者死」的覺悟。
實在不行,就只能先把姓湯的給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