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大唐農王 > 第610章 巡查伊始

第610章 巡查伊始(1/2)

目錄

山匪有沒有腦子,還真不是李沖元決定的。

山匪真要是到了窮凶極惡之時,哪還管腦子在不在,說不定連縣城都敢攻打,至於是生還是死,他們可不會去管這些。

再者。

如真要被逼到了死地,別說縣城了,估計他們連長安城都敢碰一碰。

不過。

當下時間段的山匪,只要真不是過不下去了,他們斷然是不敢攻打縣城的,畢竟,這是要命的。

李沖元沒空去西鄉縣城。

他目前主要的精力在造船廠。

反正州府衙門的事情,有著姚空幫他去處理,再加上州府衙門的官吏們,他也沒有任何的變動。

該如何還是如何。

只要不貪贓枉法,李沖元目前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去管洋州的政務。

再者。

李沖元第一要務乃是造船廠,第二嘛,當然還得巡查一下各縣的情況。

李沖元在李村一待,就是五六天。

五六天下來,余榮所監製的明輪船已經可以算是半定型狀態了。

某日,李沖元一大早再次來到船塢,「如何了?可以遠程試航嗎?」

「回李縣侯,應該沒問題。」余榮有些不敢保證道。

余榮的不敢保證,說來也是因為明輪船內部的滑輪也好,還是齒輪也罷,皆是鐵木所制。

只要是木頭所制這些東西,就極易損壞。

畢竟,他監製的明輪船沒有船帆,一切都得靠人力推動船隻的前進,自然而然的,這些滑輪也好,還是齒輪也罷,皆易損毀,這也就是余榮所不敢保證。

李沖元擺了擺手,「先試吧。老許他們已經在加班加班的趕製了,想來不出兩個月,齒輪也好,還是滑輪也罷,皆可以換成鐵製的。如果你們在遠程試航之時有所損壞,那就在當地修繕。另外,如果碰到了萬宏他們,讓他們跟你們一道試航,反正他們試航需要不少的時間。」

「是,李縣侯。」余榮得了李沖元的話後,開始吩咐起他的那些子侄們把船隻拖出船塢了。

隨著船隻一出船塢後,向四帶著兩個挑著銅錢的村民趕來,「余榮,這裡頭的錢,是你們試航所需要的。不多,但夠你們吃穿用度。剛才小郎君也說了,如果船只有所損壞,那就在當地修繕,所以,我另外多加了些錢在裡頭。」

試航自然是需要錢的。

人員的吃穿用度都需要錢。

不過,這些李沖元也從來沒有定個標準,一切都是以向四來決定的。

至於每個人一天是多少錢的花費,李沖元也從來沒過問過。

對於向四的管帳能力,李沖元是相信的。

「多謝向管事。李縣侯,那我們走了。」余榮讓人接過錢後,回到了船上。

李沖元揮了揮手,「走吧,一切以安全為主。船是小事,人一定要安全。」

「是,李縣侯。」余榮等人聽著李沖元的話,心裡感覺暖暖的。

對於他們這些造船師來說,命真的不值錢。

而他們所造的明輪船,卻是價值不菲。

估計船上所有人的人命加在一塊,都不值這艘明輪船的造價。

說來。

木料並不貴。

貴就貴在運輸費,以及打造的人工錢,還有各種桐油等等。

就眼下的小明輪船,也就是試驗船,一艘造價平均下來估計在兩三千貫,往高了算,那就是三千貫一艘。

三千貫錢,對於這些造船師或者船工來說,一百人的命都值不了三千貫錢。

可見。

在當下,人命還真的不值錢。

而李沖元的那句船是小事,人一定要安全,聽在他們的耳中,那必當是受用無窮的。

能把他們的命當作重要的事情來對待,這放在哪裡都不曾有過,哪怕放在朝廷的眼中,那也是沒有過的。

隨著船隻開動往著洋水下游而去後,李沖元離開船塢回到了李村。

「小郎君,你也要準備了?」向四見李沖元在準備東西,就知道李沖元這是要開始巡查洋州各縣了。

李沖元一邊收拾,一邊回應道:「我來洋州也有一些日子了,不管怎麼說,我也是這洋州的代刺史。各縣情況要是不了解,洋州的政務就無法理清楚。而且,我在前來西鄉之時,聖上交待過,要讓我理清政務。」

「小郎君,那我去把小九和小十他們叫回來。」向四明白。

李沖元要巡查洋州各縣,那時間必然是不會短。

李沖元點了點頭。

下午。

李沖元帶著行八等人離開了李村,來到了州府衙門內院。

當天。

李沖元找來朱盛之,「朱別駕,你通知各縣主要官吏們前來西鄉,後天我統一見一見。還有州衙門的各官各吏,也一併見一見。」

「好的,李刺史。」朱盛之應下。

官吏們還是要先見一見為好。

既然要熟悉政務,又要巡查各縣,這些官吏們要是不見上一見,到時候有事都不知道找誰。

微服私訪?

算了吧。

在現在這個時代,這種事情能不干就不要干,真要是出了事,又是一件接一件的大事。

洋州不能再亂了,這是李世民交待過的。

第三天。

各縣的官吏們聞風息趕來。

而這一天,李沖元算是一個一個的官吏都見了一面,同時,也相應的談了談話。

而這一天,各縣的官吏們,也算是第一次見到了新任洋州刺史。

各種客氣恭維的話,那是層出不窮。

甚至。

李沖元還收到了不收的禮,以及請諫。

不過。

禮呢,李沖元收了,請諫呢全退了回去。

禮嘛,只要不是錢,不是貴重物品,李沖元基本都會收下,這也算是各自相見之下的情面禮。

當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