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狼群(1/2)
李易動作本身就是飛快,顯然生活在大森林裡的野獸,身體素質也要比原本他在地球見到的普通野獸好上數倍。
因為這個時候還有兩頭狼甚至能夠反應過來,並且沒有對自己立刻發起攻擊,而是虎視眈眈的看著自己。
同時已經做出防備以及面對不可力敵敵人的姿勢。
看情況很明顯,他剛剛殺掉的那一頭不是頭狼,而頭狼發現自己較高的實力之後,根本不想和自己爭鬥。
野獸也並非沒有任何一絲智慧,當它們發現完全無法戰勝的敵人的時候,下決斷有時候比人類還快。
李易也並沒有在做什麼,雖然他殺掉那頭狼,但是暫時還沒有接受狼群的報復。
狼這種東西一旦盯上了敵人,很有可能要盯很長時間選擇徹底報復對方。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會發現這個敵人完全無法力敵,又或者是一開始完全無法戰勝這個敵人,那麼頭狼會帶著狼群進行遷徙去其他的地方。
李易很明顯就是對頭狼當成這樣的敵人,所以說他接下來很有可能就要面對的是這裡的狼群全部離開。
不過這對於他來說不算什麼壞事,對於羊群來說也不算什麼壞事,雖然少了一個捕食者,但是又有一個。
李易並沒有在對它們進行攻擊,而是緩緩的一步一步向後退去。
這個過程中,他的眼一直盯著面前的兩頭狼,從來沒有離開過。
千萬不要把自己的後背暴露給任何有捕食性的動物。
有時候,也許對方並不想要撲死你,沒有什麼敵意,但你把後背暴露給它。
基因血脈之中捕食的天性瞬間爆發,也許它不想殺你,也許它不想吃你,但是它忍不住。
李易就這樣離開狼群埋伏攻擊羊群的地方。
直到那兩頭狼注視著他的身影消失,然後頭狼才走到那隻被打死的狼面前,輕輕的嗅嗅,爪子踢踢它,確認它徹底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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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這一次輕而易舉地捕獲一隻羊,準確的說,一是一隻羊的後腿。
他的手上拿著已經暴露出來準備好的刀,說是刀,其實最多算得上是一把小匕首,不過這把匕首削鐵如泥,相當的鋒利。
請他在拿出來之前,為了確認這把匕首能夠堅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不磨損,不損壞,而且不需要打磨就能很快,可是費了許多的功夫。
這一整頭羊全部都被他扛在懷中,並且因為割開脖子,鮮血灑在大地上。
李易現在附近就是小河,正好可以處理。
因為他是一擊斃命,整隻羊只不過是有脖子一個傷口而已。
所以說他沿著這頭羊的後背把整張羊皮完整的切割下來,這些皮毛都是珍貴的資源。
按照這個情況來看,馬上就要到冬天,這個時候如果有一張羊皮,自己再做一張床,床上面再鋪一些稻草,還有兩床棉被。
兩個小小的孩子也不需要太多地方,這個冬天還是能過的很舒服的。
處理好整隻羊之後,他只挑選了一頭羊身上最好的一大部分肉。
他明天並不準備捕獵,所以說,這些肉放在儲物間這裡,每次出去捕獵繞一圈,然後再把肉拿出來,兩個小孩子這些肉起碼夠吃五天。
當然頓頓都吃肉也不行,李易在這山林之中發現一些菌菇野菜,同樣可以採摘過來一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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