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單身之夜(1/2)
許振坤和林義龍兩個小夥伴在張家港下船,因為之前已經問詢了當地邊檢,所以很快就放行了。
其實貨物港口涉及到的邊檢,其實只涉及到海員和隨船人員而已——正常來說,在貨運港的港區是不變辦理普通入境手續的。不過林義龍在臨行前對港區邊檢問詢並據理力爭,總算把這件事辦妥了——享受了絕無僅有的船邊邊檢與「公務車」接送港區的服務。
出了港區,坐上了網約車去火車站前往燕京,在酒店辦理了入住手續。
這時許振坤才把他所有財產向林義龍展示,並諮詢可能的婚姻後果。
之前許振坤和卡洛琳的婚姻,林義龍才用的方法是「隱名信託(法律允許)之上套一個實名信託」,就是許振坤通過直接更換辦理人方式割斷自己與自己之前財產的關係(隱名信託),但名義上的管理人林義龍通過「諮詢服務」向許振坤進行再信託而讓許振坤達成實際支配。
這樣,等卡洛琳和她的律師一來準備分割婚姻財產時,她們就只能發現許振坤是身無分文的窮光蛋,而不是一個澳洲的獨立投資人。
等離婚程序完成後,林義龍通過「雙撤銷」信託的手段,把信託財產的實際收益人又轉回到了許振坤手中。
倘若在國內結婚,有關對個人財產和婚姻財產及其民事行為效力的界定的司法解釋讓許振坤並不畏懼這一點。
就算司法解釋或者婚姻法進行更改,考慮到「國內民事裁判在國外執行效力」,也不會危害到可能的個人財產——因為只要兩人向法院提交訴訟,法院必須以「超出權限」為由拒絕受理。
所以,無論許振坤的婚姻,薩曼莎的婚姻都是權宜之計,只不過回到了國內,大家都不是傻瓜。
順帶一提,儘管兩人都出生在共同的家鄉,但兩人的戶籍卻也是浦江——所以只能來浦江進行婚姻登記。
至於婚禮的另一位主角薩曼莎,她在六月初拿到法院的離婚判決後被艾米陪著來到浦江,兩對男女入住了不同的酒店,分別為慶祝恢復單身的同時慶祝結束單身。
然而,驚奇的是,作為半個東道主的許振坤和薩曼莎選擇的單身之夜的「開幕式晚餐」不約而同地選擇了同一家據說擁有最好紅燒肉的浦江私房菜。
薩曼莎和艾米來得早了一點,需要等位——然後就看到新郎和伴郎被餐館經理十分恭敬地請去了包間裡——然後林義龍還向著兩人擠眉弄眼,露出了「你們就等著吧」極其嘲諷的笑容。
至於菜品,林義龍沒什麼興趣。對他而言,只要超過大眾餐飲—精緻餐飲之間的分界線,是嘗不出各家店的區別的:譬如紅燒肉這道菜,只要做好紅燒肉中最重要的對五花肉的選材與處理,讓肉不分散但嫩滑,之後添加的湯汁裡面無論是再怎麼放鮑魚或者山楂,其實除非是特別熟悉這道菜的老饕,普通人是嘗不出什麼好壞的。
「啥?一份紅燒肉400元?」林義龍驚訝道,「是豬肉是巧克力餵出來的,還是吃蝸牛吃出來的?」
「你就說好不好吃就完事兒了!」
「好吃,但」
「你在倫敦吃一頓薩伏伊酒店的牛排是多少錢?」
「一個人150-200鎊左右。」林義龍如實回答,不過畢竟不是什麼每天都必須吃的東西,所以也無所謂。
「我們今天兩個人的消費加起來也是200鎊。」許振坤道,「這不就完事兒了」
「但是」林義龍還想為自己的觀點辯解一下,不過想到明天還要陪同許振坤去進行婚姻註冊,也就沒繼續爭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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