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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居住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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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龍說這話的時候是問心無愧的,就算用測謊儀檢測,他也能在這個問題上涉險過關。他並沒有利用職場優勢或者與之相似的不平等的地位為自己「欺凌」懷特豪斯小姐提供便利。

至於他和凱蒂的關係,也難稱得上是欺凌,完全是另一碼事。如果用一個法學術語來描述,那就是議價優勢。

很多時候,人們總是把利用議價優勢(bargainpower)和利用強力(force)達成協議效力混淆,認為都屬於利用手段逼迫協議另一方的情形。但是按照合法性來說,前者合法而後者非法。不過,並不是說前面提及的議價優勢可以被無限制的濫用——凱蒂以及耶昂姐妹達成的協議中對價的合法性議題暫且不提——林義龍可以拍著胸脯保證從沒強迫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是他人選擇接受了他提出的方案。

在大部分的律所,工作程序一般來說是這樣的:高級助理們首先從合伙人和委託人那裡接受任務,跟下屬們完成獨立調查,再根據調查結論謄寫解決思路,交給合伙人;接下來,合伙人會選擇一個他認為最合理最保險的解決思路;在主要思路定下來之後,高級助理把各個零散的文件交給初級助理和見習生整理,形成最終報告的草稿。就算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高級助理在同一個案件,他們負責的部分也都接近於一個獨立的案件部分。這樣一來,每一個高級助理其實是獨立辦案的,而他們之間存在著衝突的利益動機,就使得林義龍不得不往人心最黑暗的那面的猜想。在當事人保持沉默而直接發動內部問詢調查是絕對能歸類為某種惡意調查。

見奈何不了跟自己同級的林義龍,麥格請了合伙人戴維斯出面跟林義龍碰頭,另一邊麥格也努力從凱蒂那裡拿到林義龍濫用指導地位的檢舉。林義龍一口咬定不知道,而凱蒂也堅稱自己個人原因要遠赴威爾斯。整個事件是以林義龍威脅道自己因為自己膚色、性別,和文化背景受到了部門主管麥格的歧視,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尋求救濟的要求聲中完結的。在戴維斯先生的干預下,麥格放棄了打破沙鍋問到底的追查,林義龍也沒有把這個事情交到勞動仲裁庭去尋找救濟。

戴維斯的處理方案卻是各打20大板,完成工作交接的林義龍被放了一個帶薪長假,時間跨度如果算上他前一年和今年累加的一共六周的年假之後一直能延續到他正式開始停薪留職的那一天,凱蒂的培訓項目也被他的繼任者接手;而作為部門主管的麥格被派往部門,職位仍然是高級助理,但不再擔任部門主管。

林義龍在艾倫-賓漢姆頓的工作就此暫時完結,在周一的午休結束之後,他直接去負責人事和員工培訓的合伙人那裡辦理了停薪留職的手續:上交了律所的出入證、筆記本電腦、日程簿和一些書籍;註銷了指紋手機號和郵箱之類的個人信息;走的時候他帶走了一張他在休息期間的律所需要支付給他的薪水和提前支付的季度獎勵一共3萬英鎊的支票。他在倫敦的短暫拼搏到此為止了。

林義龍很是沮喪,部分出於對他工作的留戀,部分出於沒用從戴維斯先生獲得支持的怨念。他的沮喪只持續了不長的一段時間,就被一些林場施工的瑣事分散了。

他從郵件中得知,林場小鎮的全部建築物和道路已經被清理完畢,現在就等他決定主要居所的布局方案,建築公司就可以按照選定設計方案開始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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