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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海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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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主要合伙人的林母卻不這麼想,既然在河岸街這個地方有這樣好的條件,安全有門衛還有其他保障,比在帕丁頓附近租房子容易多了,母子在希斯羅機場因為這個問題產生了一些爭執。

「為什麼我們這個公寓不行?」林母見林義龍一直對河岸街公寓使用沒有鬆口,有些慍怒了,「反正只是臨時借宿,不如就省點錢在這裡住下不是更好?」

「不行!」林義龍斷然拒絕,「那是老媽你要關注的問題,整個來說,如果是在咱們家這邊招待,暫住幾個月都沒問題,可這是生意,我不願意把這兩者混為一談。」

「那是你表弟,我外甥!」林母說道,「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麼?」

「所以我說了啊,老娘你們這個是商業合夥,如果是考慮到商業,作為非合伙人的我沒有義務去為你們的商業提供便利,這是原則問題。」林義龍說道,「我把這兩件事分得很開,不然什麼都顧及不到。」

林母在自家兒子這裡碰了一鼻子灰,林義龍說得這些原則她何嘗不明白,但總有一些能夠利用的方便條件總是想要靠他人遷就,有些氣憤。這種邏輯也接受起來也並不太困難——林母和林父現在在英國掙錢,在他們看來,自己「打拼」下來的財產肯定還是屬於林義龍的,既然是給自家兒子掙錢,林義龍也理應為他們提供方便條件。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匯兌。」林義龍說出了自己的考慮,「很顯然,老娘你們只能從國內收軟妹幣,但如果我們把消費放在英國的話,資金的流動其實是個疑問。如果你們願意的話,我可以為你們提供這方面的渠道,雖然可以把軟妹幣帶到這裡進行離岸交易,但似乎去銀行換這些錢也會占用一定的時間,而且如果使用不當,還可能會面臨監管。」

這種監管當然是理論上不太可能進行的,林父林母每年的退休金都要占用外匯額度,幹上了海淘,就算加上林義龍和他兩個弟弟的額度的25萬美元也是不夠的。這幾個合伙人於是打算採用一個比較愚笨的方法:由林義龍的兩個表弟每次帶一些軟妹幣到英國,一點一點地兌換。一個月幾萬英鎊的流水按理來說並不太可能引發監管介入,可在國外知曉銀行運營的林母,還是知道對個人帳戶公用這個行為是違反規定的。這個詞只是林義龍讓他過分警覺的母親轉移注意力的手段——沒有利益衝突的執業律師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中談起法律規範的時候,對不諳詳細規定的林母還是有強大的殺傷力的。

「如果你有這方面的渠道,我們可以做一些別的事業。」林母聽到林義龍的話之後竟然產生了別的心思,「我有一大堆之前的客戶想考慮資金的渠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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