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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章 自由的春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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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7月14日,小蔣發布命令宣告台灣解除戒嚴.

台灣解除戒嚴除了台灣人外,最開心的就是香港影視圈的從業人員.

因為這解除戒嚴,不但解除的是軍事管制範圍,行政、司法等方面,還解除了三禁,兩禁.

這所謂三禁,兩禁指的就是台灣「報禁」政策.一般認為「報禁」包括「限證」、「限張」、「限印」三部分,也就是三禁,除了普遍認為的以上「三禁」,還有另外兩種限制「限價」、「限紙」也就是兩禁,三禁,兩禁加起來一共五禁.

不管是三禁,還是兩禁,或者合起來的五禁,這禁止的都是報紙或者說出版行業,從禁止的五項字面意思就能看出來,這限制的是出版物的承辦資質,就是限制發放准許證,限制登記數量.

不給登記,那就沒辦法想辦報就辦報,從而就能控制了刊物的數量,也就能控制刊物報導的內容.

然後控制了登記不說,還限制報紙的篇幅,以節約用紙的明印限制篇幅,一開始只允許一張,後來漲到兩張,最後漲到三張.

然後還限制印刷發行,新聞紙社必須在核准登記之發行所所在地發行,不得在印刷所所在地發行出版品.

限價就是限制報紙的價格,賣多少錢要有關部門同意才行.限紙和限張差多,都是以節約用紙的名義定的,不過不是限制每份報紙的張數,而是限制報社採購白紙的數量,白紙要買多少都是統一分配的.

這三禁兩禁雖然只是禁止的報紙刊物,可是報紙刊物同樣也是屬於傳媒,屬於文化範疇的.

在這一天,三禁兩禁被解除了,出版物的管理也移交警察機關及「新聞局」負責,也就意味著影視方面的戒嚴也解除了,審核也歸到新聞局,加上各機關的權利擴張,那也就說明放寬了對影視的限制,像以前因為到內地拍戲或者用了內地演員影視劇或者演員就被封殺的情況就基本不會再出現了.

台灣文化,輿論終於解封了,最受影響的香港影視業自然是最開心的.

很多人可能認為台灣不是一直都很民主自由,不是言論自由,不是想怎麼鬧怎麼鬧得嗎?怎麼還有戒嚴的情況呢?

那是這些人不知道台灣所謂的民主自由的由來,這所謂的民主自由就是從這一天的戒嚴接觸開始的.

所以,所謂台灣的民主自由只有二十來年的歷史罷了.

在此之前,三十八年的時間裡台灣都處於戒嚴狀態.

林清霞和喬峰聊過,聊她小時候的事情,當然日子過得雖然不太好,但多是一些開心的記憶,但也有恐慌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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