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 地鍋的精華(2/2)
第一次筷子相碰,兩人應該都是無心的,無法想像這種大失餐桌禮儀的事情會在范家家主和堂堂百家後人的身上出現,這根本不科學!
范明仁和百味生都是微微一愣,彼此對望一眼,卻都沒有放棄的想法,再次出筷,而且速度更快、更用力!
到了他們這種境界的吃貨,那都是寧吃仙桃一口不吃爛杏半筐的,要吃當然吃最好的了,哪怕面前都是仙桃,那也一定要挑選其中最大最甜的那隻來吃。
美味當前,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能讓,這是一個吃貨的自我修養和底線原則!
從地鍋鍋蓋掀開的那一刻起,范明仁早就忘記了剛才是自己謙讓,請百味生先行品嘗的,信用什麼的,現在都不叫事兒了。
啪啪!啪啪啪!
如是者三。
兩人目光相交,同時冷哼一聲,手中筷子如靈蛇出洞、怪蟒翻身,同時繞過對方的筷子,落在這片最精華、最為上品的地鍋餅上。
雙方同時用粒,就見這塊地鍋餅從中一分為二,而且還是豎著筆直分開,兩半餅子都帶著鍋貼的焦黃酥脆和被濃湯浸泡的厚重香濃,雖然是被『二士分桃』卻也有一種殘缺的美。
瘦猴三兒怒目望著百味生,心說你這個人好沒有道理,我大爺也就是客氣兩句,你怎麼還搶吃搶喝的?
卻不知百味生美食傳家,家中代代子弟都是以發現、發掘名廚師和各種美食為己任,遇到令他為之動容的美食,又怎麼可能顧及什麼禮儀?
兩人也顧不上埋怨對方奪人所好,將很不容易才『奪得』的半張地鍋餅迅速送入了口中。
與唇齒第一次親密接觸的,自然是那最為焦香的餅緣,這地鍋餅擀制的時候就是中間微厚、四周邊緣卻薄,薄薄的餅緣被高熱的鍋壁烘培,原本是應該焦糊的,可是下面的湯汁又會化霧籠罩住地鍋餅,令其只會變得焦脆澄黃,卻不會焦黑。
地鍋餅成熟,是一個周而復始的過程,它在鍋壁上不停被烘乾,又不停被雞汁化成的香霧所浸潤,如此反反覆覆,正不知要經歷幾百上千個輪迴。
如果說食物中也有千錘百鍊者,這地鍋餅定在其中!
一干一潤、恰似一陰一陽,千迴百轉美食乃成,這得有多好吃啊!
「卡卡!」
一口咬下去,香酥的餅子邊緣都仿佛要流出濃香的雞汁來,酥、脆、香......各種極致的享受從口腔中沿發出去,最後沖入兩人的腦海中,
沒等你開口讚美,被湯汁浸泡到十足的部分餅身已經帶來了另外一種美妙的享受,雖然小火慢燉了近一個小時,可這半部餅身卻並沒有絲毫軟坨,
范明仁忍不住低吟一聲:「這一口鍋,足以撐起一家星級飯店了,周鍋王果然名不虛傳!」
周棟聽得直皺眉,什麼周鍋王,有你這麼說話的麽?
瘦猴三兒認為大爺總裁哥太誇張了,在他看來這地鍋餅再怎麼好吃,面做的玩意兒還能超過了肉不成?好奇地也夾了一張地鍋餅咬了口,頓時目瞪口呆,我果然是個棒槌,說到吃還是遠遠不如大爺總裁哥!
「地鍋因為所用食材不同,又分為地鍋雞、魚、蝦、排骨等等,精華雖說是在飽吸濃汁烘培香酥的地鍋餅中,可周主廚這樣的廚中大手,卻讓一隻老公雞也能如此與眾不同,這才是讓人驚奇讚嘆之處。」
比起半張地鍋餅下肚,至今還在低吟回味的范明仁來,百味生不愧為百家後人,雖面露驚容,卻依然不失風範。
吃下半張令他也要為之驚艷的地鍋餅後,百味生放下筷子略做沉吟,特意夾了塊雞肋肉吃。
『雞肋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聰明人楊修因為這句話掉了腦袋,而聰明人百味生卻要用這句話中的雞肋來進一步評測周棟的廚藝。
輕輕咀嚼,慢慢咽下,一抹驚容在百味生的眼中浮現。
這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為了防止自己的判斷失誤,百味生特意向吳蓉蓉要了杯清水,徹底漱乾淨嘴,還是夾起一塊雞肋肉來吃。
「他是怎麼做到的!這是......化腐朽為神奇啊!」
老公雞是深受楚都吃貨歡迎的食材之一,比老母雞肉嫩,卻又比小公雞抗造有口感,如果前期處理得當,就是做干煸雞、辣子雞最好的食材。
可凡物必然都是有利有弊,老公雞有嚼頭,就必然帶來處理上的難度,同時無論你如何處理得當,終究是不比小公雞肉來得香滑酥嫩,這是先天決定的。
可周棟做的地鍋雞,不僅保留了老公雞應有的口乾嚼頭,入口如**筋,卻不會令人費力嚼不爛,
這本來也沒什麼,要是做雞做到讓人嚼不爛,那還算是一個合格的廚師麽?
周棟的神奇就神奇在,當你享受了老公雞應有的口感後,一旦嚼開了雞肉,那雞肉便在口中崩散化開,說不出的香嫩可口,
百味生在一瞬間甚至產生了錯覺,感覺這雞肉的後味竟然如同最上等的『野生黃花魚』!
一等一的野生黃花魚在如今可是有價無市的好東西,那種入口崩散隨即化開的蒜瓣肉,可是無數吃貨的最愛。
把老公雞硬生生做出蒜瓣肉的感覺,而且還是自己有意挑選的雞肋肉,這是何等的廚藝手段?
百味生不敢置信地望著周棟,腦中想起了先祖百舌生留下的一句話。
「凡為神廚者,皆能為凡者所不能,可以梅鹽兩味化身百味、可於米粒中現大千世界、可於烈火烹油內成冰晶之作、可於普通食材中化腐朽為神奇......
成其一種者,已為神廚境界,當列勤行兵器譜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