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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四十三章 驅虎吞狼誰不會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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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周五。

越秀區朝天路。

「秉昆,玥玥一直嚷著要去你工作的地方看看,等放了寒假,你就帶她過去看看唄。」鄭娟手裡拿著一塊聰聰吃剩的烤紅薯,掐下一塊塞進嘴裡,一面跟他商量去深圳的事情。

就算住進了三室一廳,就算衣櫃裡的現金都是以千為單位計算的,就算首飾盒裡金鐲子、金項鍊、金耳環都有,她還是原來素麵朝天,從上到下一身地攤貨的狀態,有一次還被鄰居誤以為是農村來的保姆。

這要一般女性,肯定不能忍,總要掏出家底兒比比誰更金貴的,但是鄭娟完全沒有那個意識,玥玥總是問她,舅舅給你留下那麼多錢,為什麼不花啊。

她的回答是,舅舅經手的錢多,欠銀行的錢也多啊,這人呀,從貧窮變得富有,很容易習慣穿金戴銀,吃香喝辣的生活,可是如果回到原來的生活,那就會覺得人生無望,看什麼都是壞的,不好的,沒有希望的。

玥玥說這叫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她說是的,就是那麼個意思,所以不能因為手裡有錢了,就忘記以前過的苦日子,女人要學會勤儉持家,該花的花,不該花的不花。

「好,等她放了寒假,就帶你們去我辦公的地方看看。」

「嗯。」

鄭娟點點頭:「秉昆,還有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我們什麼時候搬去深圳和你一起住?」

「再等幾年吧,等那邊的生活環境更好一點。」

林躍為什麼讓他們在廣州住,因為對比廣東的行政中心,八幾年的深圳還有很多不足,無論是在醫療、教育、交通、治安、服務業,還是城市設施,各種福利制度,後者跟前者都是不能比較的,直到90年代這種情況才有所改觀,好在兩座城市距離不遠,開車的話只需要兩三個小時,所以他回來的還是很頻繁的。

鄭娟正要跟他商量送聰聰去幼兒園的事,林躍忽然停下腳步。

「怎麼了?」

「你帶聰聰先過去,如果接到玥玥我還沒有到,就去學校對面的粉店等我一會兒。」

「哦。」

鄭娟不知道他要去做什麼,但是沒有多問,拉著聰聰的手繼續往前走。

小傢伙三步一回頭,眼巴巴地看著他,似乎生怕他會把娘兒倆甩了。

……

與朝天路小學南門相距不到三百米的地方,水自流坐在車裡,手握一部望遠鏡朝著學校方向張望,這是他跟駱士賓約好的,後者去深圳調查那邊的情況,他負責確認昨天看到的女人是不是鄭娟。

事實證明駱士賓沒有看錯,出現在望遠鏡視野里的女人正是塗志強的前妻,周秉昆的老婆鄭娟。

還真是她,她怎麼也來廣州了?

水自流在心裡嘀咕一句,正要進一步了解鄭娟的情況時,另一側車窗外面多出一隻人手。

咚咚咚~

他聽到聲音扭臉一瞧,瞳孔驟縮。

說曹操曹操到!

沒錯,是周秉昆,可他是怎麼知道自己坐在車裡監視鄭娟的?

林躍沒有給他思考問題的時間,沖他勾勾手指,意思是下車說話。

水自流認真地想了想,最終選擇放下望遠鏡,推開車門從車廂出來。

「去那邊說。」林躍指指身後一條無人小巷。

水自流沒有說話,一瘸一拐地跟著他走過去。

「是駱士賓叫你這麼做的?」

「你是怎麼知道的?」

林躍冷冷一笑:「你知道的,你不知道的,我都知道,比如駱士賓要弄死我,比如你是個老玻璃。」

水自流上上下下打量他一陣,試圖把他看透,可是不知為什麼,被他和駱士賓定義成小人的傢伙給人一種高深莫測的感覺,無論是從說話還是神態,都透著一份泰然自若,仿佛這世間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下。

「你到底想說什麼?」

「在說什麼之前,我想你看樣東西。」林躍的手在身後一抹,再遞出去時,指尖夾著一封信。

水自流眯了眯眼,稍作沉吟丟掉菸蒂,接過他手裡的信拿到眼前看了一遍。

隨著視線不斷下移,他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所以我才說,你知道的我不知道,你不知道的我也知道。水自流,你不是挺聰明的一個人嗎?為什麼不問一下塗志強出獄後不來廣州找你們,而是第一時間去北京找我算帳的原因?也是哦,你跟他有一腿,可是駱士賓沒有啊,我送你們進去深造,駱士賓恨不能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可是我在北京讀清華大學,鞭長莫及啊,這時候塗志強就要刑滿釋放了,如果把我的行蹤告訴他,再添油加醋地挑撥幾句,如果你是一個在外人眼中被戴了綠帽子的人會怎麼做?只要他到清華大學鬧事,那麼我的名聲就完了,搞不好還會被學校開除呢,至於塗志強會不會二進宮,那是駱士賓需要在意的問題嗎?不,應該說塗志強進去是好事,這樣你們在南方賺的錢就不用分給他一份了,我說的對嗎?」

81年春節林躍讓鄭娟去取一樣東西,不是別的,正是這封信。

塗志強從監獄裡出來,肯定先回自家小屋,對於監獄裡的服刑人員而言最寶貴的東西,就是親人朋友寄來的信件了,塗志強不可能把它們毀掉,八成會帶出來放到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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