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 劫財?劫色?(1/2)
霧霾橫空,遠方灰濛濛的一片,看不見本應掛在西天的太陽。
北風吹著廠房屋檐下的風鈴,發出叮呤噹啷的脆響,大門口貼著好幾張海報,上面還是新的,可是下面的因為風吹雨淋已經變色脫落,看起來有一種破敗感。
「躍哥,這就是你說的錄音棚啊?」
胡亮從車上下來,看著前面的舊廠房,語氣里有掩飾不住的失望,他還以為林躍會帶他們去市中心商圈,什麼王府井啊,西單啊,國貿CBD啊,中關村什麼的,有乾淨的街道,裝潢精美的櫥窗,大冬天也要穿短裙的時尚麗人,結果呢?來到這麼一地兒,除了門前種得兩棵梧桐樹長勢不錯,再沒有可以用「風景」形容的東西……雖然現在它們就剩光禿禿的枝杈了。
「我以前帶樂隊的時候就來這裡錄歌,設備都是全新的,一點不比那些有名氣的錄音棚差,最重要的是性價比高。」林躍說道:「你別看它外面破爛,裡面很精緻的,而且空間很大,除了錄音棚還有練歌的地方,累了二樓有休息的房間,外面小院有簡單的健身器材什麼的。」
「這麼好?」胡亮一聽這話眼睛亮了,像他這種對於生活質量沒啥追求的人來說,前方建築能練歌能閒逛能錄音能休息,這種待遇無異於度假了。
自從他們到吉林電視台參加了《放歌祖國》這個節目後,縫紉機樂隊在東北一下子火了,大有當年刀郎一炮走紅的氣勢。用林躍的話講,他們能夠有這樣的成績,一呢因為歌寫得好,樂隊基本功也還不錯;二呢,在有網絡曝光度的當下大打感情牌,特色牌,樂隊有故事,接地氣,這就好比銷售,有的商品靠的是質量,有的商品靠的是品牌歷史,有的商品靠的個性與特色,在民眾平均文化水平越來越高的現在,會講一個好故事,很多時候比使勁夸自己產品質量更靠譜。三呢,搖滾式微已久,有句話叫物極必反,在大眾找不到更新鮮的音樂風格時,回頭嘗試經典款也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
林躍笑笑,沒有說話,走過去在門口的可視門鈴按了一下,少時,揚聲器里傳來一聲「請進」,門開了。
他前腳才走進院子,後腳丁建國就追上來:「這幾天網上發生的事情,是你挑起來的吧?」
林躍知道她在說什麼,縫紉機樂隊火了以後,林躍和華夏的矛盾以及離職原因被好事者弄到了網上,縫紉機樂隊的歌迷開始「攻城略地」,對蔚藍樂隊及雷喬喬等人聲討筆罵,搞得蔚藍樂隊的直播間都關了。
華夏那邊也找人寫了幾篇軟文攻擊縫紉機樂隊和林躍,但是一支來自邊陲小城的樂隊,成員一沒混過大城市,以前也沒涉足娛樂圈,有什麼黑料可挖,無非就是技藝不精,因為內部分裂樂隊解散沒有保住大吉他什麼的。
一來二去把整個經紀人行當都拉下水,因為某個半吊子經紀人在微博發聲支持林躍,譴責華夏依仗合同里的霸王條款不尊重員工的權力和勞動成果,還為此艾特了好些著名樂手的經紀人。
林躍的遭遇看似沒有涉及自身利益,但是難保以後不會遇到類似情況,今天如果不表態,以後事情真發生在自己身上,怕是連噴力十足的網民都不會幫自己說話了,而華夏又不是什麼大公司,於是一些大經紀人委婉地表達了自己對林躍的同情,呼籲娛樂公司能夠尊重職員的付出。
一些小經紀人被公司合同綁死,想說話又不敢說話,只能偷偷給林躍遞刀子,報華夏的黑料,反正弄得整個圈子烏煙瘴氣。
整件事就像有一隻看不見的推手,不斷地把話題炒熱,在民眾的新鮮感快過的時候,又發展出與縫紉機樂隊有關的新話題,繼續刺激事態發酵。
林躍說道:「沒有,這根本不關我的事。」
丁建國瞥了他一眼:「信你才怪,你做經紀人那麼久,炒作的事沒少干吧。」
林躍說道:「行呀,年紀不大,心思挺重。」
她沒有搭這個茬,看林躍空著手,把背上背的手貝斯往他懷裡一塞:「我就是覺得,你是不是有點操之過急?其實我、胡亮、老楊和希希從來沒有想過要以這種方式出名。」
林躍心想還不是系統給了這樣的任務------名揚華夏,要達到這個目的,站在一個圈內人的角度,最迅速最便捷的途徑就是炒作了。
炒作縫紉機樂隊的故事-炒作新歌-炒作自身經歷-製造更有深度和廣度的話題。
如今,來到了錄音棚,為製作首部MTV做準備。
林躍說道:「你們不急,我急,而且……你爸迫切地想看你成名。」
「所以你就接受了他的資助?要幫樂隊拍MTV?」
「不只他,還有集安高麗王城景區及幾家龍頭企業。當然,MTV的選景地必須在集安和景區範圍。」
「你可真是一個合格的經紀人。」
「你是在怪我向錢看嗎?」
丁建國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大踏步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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