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 好意思要房子?(2/2)
忙了半個多小時,她把飯菜端上桌。
「媽……曉芹今天晚上不回來了。」
看得出來,鍾曉芹沒有把離婚的事告訴她爸媽,陳嶼看著老太太發現自己也狠不下心道出事實。
「我不找曉芹,我找你。快,愣著幹什麼?坐下吃飯呀。」
陳嶼嘆了口氣,坐到鍾母對面,低頭打量碗裡的米飯。
「陳嶼,你看呀,我們曉芹今天也三十了,你是不是應該送給她一個像樣的生日禮物呀?」
陳嶼思量片刻,點了下頭。
鍾母說道:「這個房子的產權證明年應該下來了吧?我跟她爸一致認為應該寫上我們曉芹的名字才最好,你覺得呢?」
陳嶼發現自己怎麼也張不開嘴說離婚的事,正準備點頭應付的時候,房門響了。
「是曉芹回來了吧?」
鍾母剛要起身開門,陳嶼先一步走過去。
門打開,站在外面的人是林躍。
「你怎麼回來了?」
「沒混上飯。」林躍換上拖鞋走進房間。
「是陳旭呀。」鍾母笑著打招呼。
林躍覺得有些好笑,要知道以前鍾母可不會這麼親切,就像看不上鍾曉陽一樣,她跟鍾父也不喜歡他,因為在他們看來,陳旭就是一個淨給陳嶼、鍾曉芹兩口子添麻煩的人。
今天為什麼親切呢?
來要房子唄。
就這套二室一廳,放在同地段商品房,怎麼也能賣個五六百萬,鍾曉芹和陳嶼結婚就陪嫁了一輛二十五萬左右的車,如今要在房本加上鍾曉芹的名字,真要離婚分割財產,二百多萬呢?
呵~
美其名曰給鍾曉芹一個保障,都心疼閨女,誰心疼兒子?許多男人耗盡一家三代人的財富在大都市買套房,女方說點兒好話就要走一半,呵呵。
上次婚姻法關於婚前財產的改動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遏制女方離婚致富的騷操作嗎?
電視劇後半部分鐘曉芹同陳嶼和好了,她拿著賣小說版權的幾十萬塊錢幫陳旭他媽把干民宿的房子買了下來,鍾母為此大發雷霆,給陳嶼和鍾曉芹臉色看。
分男方財產可以,為男方付出就不行了?
「阿姨,你知道麼,我哥和你女兒離婚了。」林躍可沒陳旭那麼多顧忌,直接一句誅心話懟過去。
鍾曉芹看見顧佳的美好,憧憬王漫妮的獨立,享受小奶狗的浪漫選擇性無視了陳嶼踏實穩重值得依賴的優點以及對家庭的付出,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離婚?」鍾母一下子站了起來,盯視著女婿的臉。
「是。」陳嶼被她看的心慌,只能點頭承認下來。
「你們為什麼要離婚?」
「……」陳嶼沉默,總不能跟她說你女兒有了新歡,不想再過一灘死水的婚姻生活了吧。
林躍點開微信,把鍾曉芹朋友圈發的那些吃大餐泡溫泉住豪華酒店的圖片遞到鍾母面前。
「她說受夠了一灘死水的生活,要去追求以前沒有見過的美好,哦,她還認了一個弟弟,長得蠻帥的。」
「……」
鍾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緩了好久才慢慢接受這個事實,看看桌上的菜和陳嶼不知所措的臉,默默地拿起沙發上的包,逃也似的離開了。
她回去後有什麼反應,林躍不關心,他現在只關心自己的胃,拿起一雙沒用過的筷子,夾起一塊紅燒肉放進嘴裡。
「你岳……不是,前岳母的手藝可以呀。」
陳嶼說道:「你就這麼告訴她,是不是有些不妥?」
「有什麼不妥的,生活不是玩兒遊戲,死了可以重來,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買單。」
離婚是鍾曉芹提的,既然她有這樣的覺悟,那就應該承擔父母知道後給她的精神壓力。
陳嶼重重地嘆了口氣。
林躍又夾了兩口菜:「下午一個人在家,心裡不好受吧?」
陳嶼沒否認,也沒承認。
婚離了,電視台回不去了,有人陪著的時候還好一點,可一旦獨自呆著,說不失落那是假話,畢竟三年婚姻,說沒就沒了……
林躍說道:「一會兒收拾下東西,明天跟我走一趟。」
「去哪裡?」
林躍眨眨眼:「你猜。」
陳嶼說道:「不猜,不去。」
林躍放下筷子:「不去你會後悔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