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四章——國家公安委員會;警察廳;服部平次(1/2)
一間會談室內,一名面色沉靜的國字臉年男性推開門,走了出去。 而三名男子正坐在會談室內的桌子遠離會談室的一邊。
「你怎麼看?」三人當左側的男子對身旁的人問道。
「說不好,」右側的男子搖了搖頭。「雖然說他本人對此矢口否認,但經過警方的初步調查,確實已經可以確定那個檢驗結果沒有問題。」
「你是說,那個孩子確實是康輝的孩子嗎?」坐在間,看起來似乎較年長的男性淡淡道。
「雖然說有些不甘心,但現在我們必須承認這一點。」右側男子點頭。「我從來沒想過他會是這樣的人——如果說是土門(此處指土門康輝的父親,前防衛廳高級官員老土門先生)的話我倒是不會太驚訝,但康輝這孩子……」
「那我們現在應該怎麼辦,放棄他嗎?」左側的男子問道。
「等等看吧,」右邊的男子嘆了一口氣。「真是的,明明他的條件不錯,怎麼會自己做出這種蠢事?」
「那個報社半身應該只是一個普通的小報社吧?」間的男子突然說道。「先別擔心這件事情了,我讓人去調查一下,他們究竟是怎麼得到這樣隱秘的消息的——如果說這樣的小報紙也能找到康輝的孩子的話,日賣什麼的豈不是要把我們的家庭翻個底朝天了?」
「可是……野先生,如果整件事情是真的,那該怎麼辦?」左側的男子問道。「放棄他嗎?」
「那我讓他進我的編制。」間的男子站起身,回答道。「他確實是有才能的,否則我也不會這樣支持他。正是因為他有才能,所以我也絕對不能放任他這樣倒了。」
…………
幾小時後,警察廳
「需要我們執行嗎……」看著手的件,年輕人有些無奈地嘆了一口氣。
在這個件當,他被要求將主要力量投入在調查土門康輝的事情,也是說他所掌控的那些力量當的大部分都必須從已經在執行的任務當退出出來,專注於土門康輝案。
至於他必須執行的原因……無他,只是因為發的人隸屬國家公安委員會——警察廳的直屬司,而發函的個人更是他本人的聽命司,國家公安委員會委員長野廣務。(作者:時任自社新的村山聯合內閣的國家公安委員會委員長兼自治大臣)
不過,這大概也可以理解吧?畢竟土門康輝是自民黨現在最炙手可熱的人選,而他的父親據說和野廣務有提攜的恩情,因而同屬於自民黨的野廣務自然會拼命想要幫土門康輝洗脫罪名個。
沒有辦法了,無論如何,至少要先把一部分力量收回來,而一部分任務也需要先停止增派力量或者乾脆停止。
自己現在的部下正在調查的案件有——
松本市沙林毒氣異常釋放案件……這個案件自己的部門主要負責相關證據的走訪,並不是主要偵查部門,所以只要將任務交還給主要偵查部門應該可以了。不過同樣由於自己的人沒有擔任核心任務,因此算全都撤回來也很難提供足夠的人手。
穗島號宙斯盾艦的監控……這個案件確實可能騰出足夠的人手,但問題是這個案件本身也是相當危急的,如果貿然退出過多人手的話可能導致間諜趁虛而入。
但是如果完全不撤出力量的話,自己根本不可能有足夠的力量來在短時間內確認這件事。
所以說,肯定要收回一部分力量,但具體收回哪部分人手還需要斟酌一下。
螢肯定不需要撤回來,畢竟她只是協助人,從事這個任務她還不夠資格(算夠資格,讓她來執行這個工作也很浪費)
同樣的,以公幹身份派船的情報官員也不能收回來,否則之前的一系列公關工作真的全都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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