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我覺得不行,我覺得不錯(2/2)
但同時,也有人抱著反對態度。
「我也看過網絡小說,只能說我完全不懂現在年輕人的腦迴路,那些東西,對於我來說,根本不算小說!」
「沒錯,劇情鬆散,甚至於很多連劇情都沒有!」
「不信你問問那些看網絡小說的,某某本小說,到底講述了什麼,表達了作者的什麼思想!」
「哎,這話我就不贊同了,寫東西就一定要表達作者思想?」
「那當然了,創作,本身就是在表達作者思想!」
「哦,那你說,紀錄片表達了作者什麼思想?」
「我們是拍電影哎,那麼多純粹的喜劇電影,有多少表達了創作者思想?又或者說,這些電影裡面,就非得表達個思想才行?」
「行了,別說了!」胡導站出來制止,道:「不論是表達思想,還是撩動觀眾情緒,都是必不可少的!」
說著,又看向林巾幗:「林總,不論如何,我覺得您還是慎重考慮一下!」
林巾幗這次也沒說,而是直接把本子遞給胡導:「你先看看!」
胡導接過本子,心中有些嘆息,但也翻開了頁面。
《殭屍先生》
?
胡導覺得這個名字有些古怪。
隨即,開始看故事梗概。
而隨著看本子,胡導的眉頭,愈加緊皺了。
殭屍?
從來就沒聽說過這類東西。
聽著有點獵奇的意味,似乎也符合網絡小說作者拿出來的東西。
毫無邏輯可言。
獵奇!
是的,在他看來,這就是一個獵奇本子。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創新都是好的,你創新出來的東西,觀眾能接受,那才叫創新,可觀眾要是不接受,那就是狗屎。
他只是簡單看了故事梗概,變道:「林總,這本子也太單調了吧!」
「故事淺薄,沒有爆點,不對,也有爆點,比如殭屍這個獵奇點,但問題是,這是一把雙刃劍啊!」
「你不看好?」
林巾幗有些訝然。
她覺得,這個本子很不錯啊,而且殭屍這個產物,她以前都沒聽說過,總覺得是個好玩兒的東西,拿出來搬到銀幕上面,應該會大受歡迎吧。
胡導搖搖頭:「以我的專業眼光來看,我覺得這個本子,並不出彩,並不是所有的新奇,都能成為賣點!」
林巾幗皺眉。
這有點出乎她的意料。
但很快,胡導旁邊,藍副導小聲道:「我覺得這個本子很有意思啊!」
她是胡導的副手,剛才胡導看的時候,她也在看。
第一眼看到殭屍,就覺得好奇,繼而看下去,頓時興趣濃厚。
剛才胡導和林總說話的時候,她還抽過來,專門看了一下劇本正文。
雖然只看了一點點,但覺得更有意思了。
林巾幗眉頭一挑,問道:「哦,你覺得有意思?」
藍副導一臉尷尬,看了眼胡導,還是堅持自己的想法,點點頭道:「是的,我覺得這個本子不錯,恐怖片市場本來就比較低迷,似乎該拍的已經拍完了,因此看到這個新奇的東西,眼前一亮!」
「再者,就算我們這部片子不火,最起碼也有一個新東西出來了,我們也算是創始人了吧!」
林巾幗很開心,果然還是有人和自己的腦迴路是一樣的!
而這個時候,藍副導則是又低頭看了看,道:「作者,花旗,這個網絡作者,我們或許可以爭取到團隊裡面!」
此話一出,突然,旁邊就有人叫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