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新的法制(1/2)
大夏在接管了都帕和黃金瓦爾兩國之後,就將兩國合併為「黃金都帕共和國」,開始了大刀闊斧的體制改革。
首先就是「鎮邪除惡」行動,對境內那些**墮落的統治階級、黑道組織、邪教組織、犯罪集團以及土匪流寇進行了徹底清洗。包括但不限於貴族、豪商、幫派、邪教以及土匪流寇,邪惡的非人異族。
反正只要是在大夏的觀念中,被認為是邪惡的、墮落的和**的東西,都統統清理。
因為目前還是軍管時期,執行的當然是軍法。大夏一向秉承這嚴刑峻法的傳統,對於惡性犯罪是從來不會寬容的,所以每天都有人被拖出去槍斃。
現在都帕實行的法律就是基本照抄的大夏法律,只是根據當地風俗稍稍調整了一下。
而大夏的法律是相當嚴厲的,死刑罪名多達282項,徒刑罪名多達二千多項。而且大夏的死刑是覆蓋了全民的,除了十周歲以下的兒童,不存在什麼法外之人。不管是神經病還是老不死,犯了什麼罪就受什麼懲罰。
反正大夏的法律無論如何都和「仁義」扯不上邊兒。但是,當今大夏帝國那近乎完美的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都是建立在這種嚴密的法網之下。
當年大夏立國時,就有一些大儒對這種法律制度不滿,他們認為太過嚴酷。他們說:當今治國太過急切,本朝法網過嚴過密,苛烈有類前秦。開國方十年,受徒刑者、受鞭撻者竟超萬萬之數,實乃曠古未有之事……
太祖對這些人還比較客氣,就念了一段《春秋》作為回應:「……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
大儒們對此不以為然。太祖就說,看看效果再說吧。
這幫大儒還算好,然後還有一幫自稱「法學家」的生物跳了出來。
他們叫囂「廢死」、「減刑」、「輕罪無罪化」什麼的……反正他們的宗旨就是,要尊重犯罪分子的人權,最好對那些犯罪分子一個都不判,就算是懲罰也要象徵性的,反正一個都不要殺。
至於受害者的權力嘛,那就不是他們考慮的事情了,他們只保護罪犯。
太祖就笑了,就對左右說:「要有調查才有發言權,他們既然主張尊重犯罪分子的人權,那麼就讓他們去和犯罪分子一起生活,調查清楚了再來說話。」
太祖的意思就是讓他們在監獄裡和重刑犯一起體驗生活,至於時間嘛,太祖說,大學都要學四年,法律這麼嚴肅的東西,起碼得調查個七八年吧……
於是這幫主張「保護犯罪分子」的「法學家」就被統統趕進了監獄,把他們和重刑犯、死囚關一起。為了他們調查的更清楚仔細,一個「法學家」至少配五個重刑犯
一共進去了一千三百多人,八年後「畢業」的只有三十多人。至於其他的嘛,都因為各種意外夭折了,這也算是為了理想獻身,求仁得仁。而「畢業」的那幫人,出來後都住進了精神病醫院,還得了嚴重的肛腸疾病……
所以之後就沒人提這種事情了。
但是神奇之處就在於,大夏的治安是全世界最好的,哪怕死刑罪名的數量世界第一,但每年被判死刑的,卻是世界倒數。
縱向比也是如此,在大夏歷史上,唐朝的政和年間的法制情況是儒家認為最好的時期。據說那時候犯法的人少,被判死刑的更少。
據史書記載,政和三年,全國判死刑的才29人,幾乎達到了儒家追捧的法制的最高境界——「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罰。看起來是很少,但是那時候人口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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