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陽光下的殺戮(1/2)
第413章 陽光下的殺戮(求訂閱月票)
王明榛和王道忠是老相識了。
年輕那會兒,王明榛和王道忠是同一所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前後腳返回家鄉進來江川市一中的教師。
那時候兩人的哥們關係處得不錯,唯一的問題可能是那會兒兩人都對學校一個叫林韻瑩的初中部女老師有好感。當時在王明榛看來這沒什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麗的人,美好的事,大家都嚮往。
王道忠的心思並不怎麼放在教書育人上,和領導打交道他是擅長的。
年輕那會兒,王道忠早上泡一杯茶就跑去老校長那裡坐到課間操才出來,給校長按點準備早餐,殷勤備至。結果年年當先進,很快就評上了高級職稱。他一路往上爬,幾年時間做到校辦管理層,後來調到教育局去了。
王道忠在教育局沒幾年,被當時的老局長周賢敬看中,結識了現在的妻子周曉琳,也就是周賢敬的女兒,周曉琳已經結婚一次婚,和王道忠結合是二婚,還帶著一個小孩,但王道忠的仕途之路因此而更為順暢,一路升遷至副局長,後來市一中校長職位空缺,又調到市一中當校長。
那會兒王明榛依然是個窮教書匠。
按理來說,市一中老師的待遇還算可以,又是雙教師家庭,雖然遠遠談不上富足,但生活還是無憂的,只是王明榛總是會救助一些窮苦學生,日子也因此過得緊巴巴的,而且夫妻倆帶著一個女兒已經住了半輩子排房,想要分一套房子。
當時王明榛已經從教多年,憑成績一樣是連年先進,但是學校每次分房一直都沒有他的份。他的妻子林韻瑩受不了,幾次三番讓他找領導活動活動。
後來再一次分房,連資歷排在他後面的人都分上了,也還沒有他的。王明榛終於坐不住,在老婆林韻瑩的嘮叨下,鼓起勇氣走向校長王道忠的辦公室。
按道理來講,這次分房怎麼也輪得著他,沒想到的是,王道忠這個年輕時的好友兼學弟,跟他打太極拳,始終不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後面兩人爭吵了起來,爭論的無非是「個人對不起組織」,還是「組織對不起個人」。
這種雞生蛋、蛋生雞式的循環,永遠不會有結局。
最終,王明榛摔門而出。
錢鍾書在《圍城》里寫道:「生存競爭漸漸脫去文飾和面具,露出最原始的狠毒。廉恥並不廉,許多人維持它不起。」
如果說,絕大多數身處象牙塔的學生是理想主義的,甚至是「幼稚」的理想主義的。如初見、如李小曼,但以現實的標準衡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她們是幸運的,因為她們終將走向殘酷的社會。至少在經歷從校園到社會慘痛的割裂感後,會在人生下個階段獲得重生。
然而,對王明榛這樣的老師來說,校園就是社會,社會就是校園,一方面要懷揣著崇高的道德傳道授業,另一方面還要養家餬口。
這種現實的矛盾,伴隨了王明榛一生。
君子固窮,這高尚麼?
老師是有七情六慾的普通人,不是每個老師都要修煉成聖賢。通過辛勤的勞動合理合法地富起來,經得起時間檢驗,無可厚非。讀書和致富從不是對立的,而是兩步走的關係。然而,王明榛始終無法打破內心中的無形藩籬。
那些年來,王明榛一直有給農村窮學生免費補課的習慣,有時候,他在家徒四壁的房子裡帶著學生補課,在廚房煮菜做飯的妻子林韻瑩就會把鍋碗瓢盆弄得哐當響!貧困的窘境和崇高的理想,仿佛在鍋碗瓢盆的響聲中嘣開了更大的裂痕。
更大的問題在於,王明榛給學生免費補課會搶走補課生源,斷別人的財路。後來,沒有意外,他被人舉報到了局裡。
王明榛當時不知道是誰舉報的他,但他受到了停職的處分。
王明榛的一個學生知道這件事後,直接跑到市裡面「告御狀」,為他喊冤。諷刺的是,因為市裡面的領導介入,事情查清後,不僅讓王明榛重返課堂,還給他分了他夢寐以求的房子。但他的學生,出了意外,在回學校的路上給車撞沒了。那個學生,距離高考不到兩個月。
後來,王明榛知道了王道忠的繼女在學校外面開補習班,籠絡一批老師,一統一中的校外補課市場。
這件事情讓王明榛痛苦了很多年。
他只是一個一貧如洗的教書匠,舉報信可以一封一封的寫,但是什麼也改變不了;這些年裡他看著王道忠在學校的所作所為,反映信可以一封一封的寫,但是什麼也改變不了。
亦如此刻。
在1995年5月的立夏。
這個老人的頭髮已經花白,身軀已經佝僂,各式各樣的病痛,沒日沒夜的折磨著他。
他站起來的時候,已經被王道忠高大的身軀遮蔽了陽光,但是儘管身處在陰影里,他那佝僂的身軀還是要挺立著,維護他所認為的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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