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準備養點野兔,養點野雞(2/2)
一時半時想不出來太好的辦法,所以還是好好發展下養殖業、種植業以及服裝行業。
這邊先走著,尋找機會吧。
無中生有太耗時間,特別的耗費精力。
其實目前來說已經算是不錯了,畢竟這是從零開始,要不是王晉是個網紅,大家都覺得她有本事,以及縣領導的支持,他的工作沒那麼好做。
下午沒事的王晉在小荒山的一堆亂石中弄出點東西。
中間回家一趟。
清理出一個位置。
弄出一個石桌,石凳,還有一個亭子,小亭子。
嗯,看著還不錯,雖然粗糙,可是看著有種大巧不工,有著一種古樸厚重的氣息,王晉越看越滿意。
這些石頭在這裡被就被風吹雨打日曬弄得很光滑。
小亭子是個裝飾品,其實沒什麼實用。
說遮雨什麼的,那是胡扯,因為沒人在這裡。
不過以後這裡會不會有人歇著就不知道了,周圍附近的地方可以種些果樹。
這樣的話,石桌石凳這裡或許可以弄個石床,甚至可以弄個石屋。
現在就算了。
已經天不早了。
王晉回去。
有馬鞍,所以王晉騎著一匹馬還牽著一匹馬回來了。
王子玉一看就開心的笑了。
一看兩匹馬就知道,今晚可以騎馬出去玩了。
王子玉比王晉大了十歲,從王晉記事起,都是小姑帶自己玩,送自己上學,輔導作業,後來上大學送他……
小姑對她是真的好的沒法說,所以王振打了王子玉一個耳光,王晉不行,哪怕王振是他親大伯,王子玉的親大哥,那也不行。
因為王振沒資格打,而且那狗屁理由,所以王晉當時就炸毛,管你是誰,打回去。
還有後來,王振別想從王晉這裡平白無故的占一分錢便宜,別想。
沒那一天,想有錢自己掙。
何況王振這種人,不值得同情,這種極品就要惡人磨一下,王晉很願意當這個惡人,感覺挺好。
看到想不勞而獲的人得不到,也很舒服。
老爺子很高興,看到孫子這種愛憎分明的性格,很滿意,這就是赤子之心,而且很重視親情,現在一家人和以前完全不一樣,條件正在發生巨大變化,這一切都是這個孫子的原因。
老了,享點清福,挺好,子孫的事情就讓他們自己處理吧,他很相信王晉,肯定能處理好。
比如老爺子看到了王虎的改變。
一切都在向好的發展。
王鵬姜繡姜雲可,三叔三嬸,小鹿,小姑,現在是每天晚上都回來吃飯。
「把,你留著錢幹什麼,該給我繡姨買輛車了,你買吧,我給小姑買,其實吧,我給繡姨買也沒什麼,但是我覺得繡姨喜歡你給她買。」王晉笑道。
「好好,我買,也正有這個想法。」王鵬說道。
王晉看看三叔三嬸。
「我們用不上。」三叔說道。
「還年輕呢,該省的省,但該花的也得花,以後的日子只能會越來越好。」王晉笑著看著三叔。
三叔咬咬牙:「好,那就買!」
王子玉笑著伸手摸摸王晉的腦袋,什麼也沒說。
王子玉有駕照,開鍋何思思的車。
兩隻阿拉斯加已經成了小姑的寵物,開學之前,王晉準備送給小姑一隻貓,以後開車去哪裡什麼的帶著,一個是安全,一個是不孤單,帶阿拉斯加,這狗東西塊頭有點大。
算了,王晉還是讓送蔬菜的回來時候帶一隻加菲貓回來吧。
正好和小鹿的那隻配一對。
王晉留一隻。
「我自己買吧。」王子玉笑著看著王晉。
「不行,這個只能我給你買。」王晉很果斷的說道。
吃過晚飯,幾個人休息會說說話。
其他人回去。
王晉則是和王子玉一人騎著一匹嗎出去。
畢竟王子玉第一次騎,先教他,有馬鞍,而且還是王晉自己設計的獨特馬鞍,帶安全帶的那種,就是不解開,你想掉下去都不能。
熟悉之後,開始慢慢的奔跑。
王晉騎著的是那頭驢王。
個頭很大,跑起來並不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