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1章 這麼大公司,生生死死不是很正常嗎?(1/2)
楊飛回國後,又養成了早起的習慣畢竟身邊沒有女人嘛,精力過剩。
他起床後,就在小區裡面繞著步道跑了兩圈。
說來也怪,人與人之間,不認識的時候,天天擦身而過也不會覺得,認識了就會發現,不管你在哪裡,都能見到他。
楊飛晨跑時,又碰到了凌瑤。
凌瑤居然也在晨跑。
兩人很自然的跑到了一塊兒。
「哎,楊大哥!」凌瑤道,「我昨天晚上和他們商量了一下,決定出一張專輯!」
楊飛呵呵笑問:「你們工作室?」
凌瑤道:「對!我也打電話諮詢過涵姐了,她也表示支持,她還說,就找你的華藝公司幫我們運作,拿批文、灌錄唱片,還有宣發,都交給華藝。你覺得可以嗎?」
楊飛道:「我沒有問題啊。你們自費出唱片,找我們代理,這是商業行為,給錢就行。」
凌瑤道:「那得多少錢啊?」
楊飛道:「要看你想發行多少張了。」
凌瑤道:「一般是多少錢呢?」
楊飛道:「幾萬、幾十萬,都可以。」
凌瑤道:「要這麼多錢?你也知道我現在還在讀研呢,我唯一的財產就是這小區的房子。」
楊飛道:「你可以拿房產抵押貸款。」
凌瑤道:「能貸多少呢?」
楊飛道:「你可以找人諮詢一下。」
凌瑤道:「就抵押給你們公司呢?」
楊飛道:「你確定要孤注一擲嗎?」
凌瑤道:「人活著,又不只是為了一套房子。如果沒有理想,那跟鹹魚又有什麼區別呢?房子沒了,我還可以租房子過。」
楊飛道:「你想好就行了。我說過了,這是商業行為。你也是法律規定之內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你自己拿主意。」
凌瑤道:「什麼叫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楊飛道:「你連這個都不知道?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到18周歲之間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可以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凌瑤撲哧笑道:「你不是想說,我是成年人了唄?繞這麼大一個彎子!你放心,這房子,我有絕對的處置權。」
楊飛道:「出唱片,風險還是有的,我有必要提醒你。如果能銷售還不錯的話,是可以回本的,如果賣不掉,你最後很可能只剩下一堆唱片。」
「我不後悔。」凌瑤堅定的說道。
楊飛道:「你不再想想?最起碼,你現在還有一套房子。」
「不用想了,我已經決定了。我那房子,能抵押多少錢?」
「一般來說,是抵押房價的一半。這樣吧,我給你一百萬。」
「行,一百萬,夠出唱片了。」
「那絕對夠了。」
楊飛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心想這女人還真是有魄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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