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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3章 安排得明明白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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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依依一走,家化集團老總的位置就空了出來。

代替韓依依的,是一個中年男人,四十歲出頭的年紀,年富力壯,有合資日化企業總經理的履歷。

楊飛特意找此人談過話,對方的談吐、管理理念,都讓楊飛覺得滿意,真不知道李娟是從哪裡找來這麼合適的人。

此外,老硯正式提出退休,離開了崗位。

海外事業部的老總職位也空了出來。

李娟安排了一個三十歲出頭的女博士擔任此職,此女幹練利索,留著一頭齊耳的短髮,說話跟連珠炮似的快。

她是國內某校少年班的天才人物,會五國外語,遊歷過幾十個國家,擁有三個學位證書,簡歷讓人挑不出一點毛病,本人留給楊飛的觀感,也算得上優秀。

李娟用人的眼光,和楊飛完全不同,挑選出來的人才,也是天差地別。

她重用的,大都是職業經理人,在各自領域,有著豐富的行業經驗和超高的學歷。

楊飛並不是一個唯學歷論者,但在對人的能力無法全面了解的前提下,學歷又的確是唯一能證明你能力的證書。

一張名牌大學的學歷,足夠證明在過去的二十年裡,你一直都是十分優秀的,是同齡人裡面的佼佼者,也說明你的學習能力、接受能力、自律能力都是超凡出眾的。

關於老硯退休這件事,楊飛有其它的想法。

他以為,自從楚秀上了島,老硯可能無法正確面對楊飛了吧?

對老硯來說,提前退休,是最好的選擇。

她管不了女兒跟誰在一起,或許也不想多管。

同時,女兒有了一個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差的依託,他也了卻了心頭最大的事情,可以退休安享晚年了。

不管怎麼說,楊飛都尊重他的選擇。

公司裁減十萬員工的事,也沒有鬧出任何浪花來。

李娟對被辭退的員工,都進行了超高的補償,在國家n+1的標準上,再額外再多加一個月的補償。

所謂的n+1補償標準,是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規定了,解除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及標準。

經濟補償的標準是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不足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沒有提前通知的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n+1。

李娟在這個基礎上,又統一多補發了一個月的補償金。

像那些老員工,工作了十年的,差不多可以領到一年工資作為補償!

員工領到這麼多的補償金,離職以後,照樣可以找工作賺錢,當然是歡歡喜喜的離開。

楊飛做了通盤的了解之後,終於明白李娟處理這些事情時的魄力和能力有多大了。

他心想,一定有高人在背後指點李娟。

單憑她一個人,只不過是剛剛大學畢業的年輕姑娘,肯定是做不到這一切的。

而這個幕後高人,楊飛不用想,也知道是李毅。

經過這一番大刀闊斧的改革之後,兩家公司的管理水平,都上了一個台階,同時精兵簡精,公司負擔減輕,盈利能力也變得更強了。

楊飛這次回國,最主要的任務,還是召開行業同盟會議。

這也是李娟替他謀劃的。

電話通知之後,收到的反饋,足以讓楊飛滿意。

百分之九十幾的公司和經銷商,都同意前來參加會議。

這個消息,讓楊飛振奮不少,也對這個會議,充滿了信心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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