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改變曲風?(1/2)
伴奏的混音還沒有完成,人聲的部分當然不可能去錄。
不是說不可以,而是說這樣做的效率會很低,沒有必要。
在錄音過程中,雖然錄出來的人聲是只有清唱的,但歌手唱的時候,卻是要聽著伴奏來唱。
事實上,大多數時候是聽著粗略錄製的,帶有人聲的伴奏版本去唱。
清唱也是可以的,但是在把握音準上的難度很大。
如果說聽著「濕聲」來錄,一天就可以錄出令人滿意的版本。
那麼純粹的清唱,可能就要錄半個月,甚至一個月。
羅傑當然不會在這種沒有必要的事上浪費時間,二十世紀娛樂也不會允許。
在第二天的錄音中,樂隊錄製的是專輯的頭號主打歌,《Basket.Case》。
在U盤中的幾千首搖滾中,如果按照羅傑的個人喜好排個順序,這一首歌毫無疑問可以進入前二十。
在這個排名中,Green.Day的偶像加成肯定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
這也是前世里為數不多的,羅傑會願意請一周的長假,買上一張機票,跨越太平洋,僅僅只為了去看一次演唱會現場的樂隊之一。
當然,諸如披頭士、齊柏林飛艇等頂級樂隊,在羅傑進入工作,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去國外看演唱會的時候早已解散,或者名存實亡,也是重要的原因。
不過不管怎麼說,Green.Day這支樂隊,對羅傑的影響都是非常大的。
儘管他們總是會爆出各種各樣的黑料。
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捨不得與二十世紀娛樂分享版權,以及時代背景不合適,羅傑甚至想在Darkness樂隊的首發專輯中,全部使用Green.Day的歌。
那首在剛剛來到這個世界,因為嚴重的經濟危機,將詞曲版權完全賣斷給二十世紀娛樂的《Time.Of.Your.Life》,一直是羅傑最為後悔的事情之一。
不過綜合考慮了多方面的因素之後,在《怪胎》這張專輯中,羅傑僅僅只選擇了一首Green.Day的歌,《Dookie》專輯的主打歌之一,《Basket.Case》。
這是樂隊最早排練的單曲之一,僅僅只比《We.Will.Rock.You》晚幾天,也是樂隊練得最熟悉的一首歌。
事實上,在羅傑提交上去的DEMO版本中,這首歌的完成度已經非常高了。
直接拿去做後期,然後放進專輯中,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羅德里格斯在聽過DEMO之後,也正是這麼提議的。
《Basket.Case》和另一首主打歌《Freak》,都完全可以用DEMO版本來做後期,不用重新錄製。
不過出於精益求精的態度,羅傑還是提出再嘗試幾次,看能不能錄製出更加出色的版本。
誰也不會嫌棄作品太過出色,不過考慮到時間和資金的成本,羅德里格斯只給了樂隊三天的時間。
兩首歌加起來三天,包括伴奏和人聲的部分。
如果拿不出更出色的版本,就用DEMO中的那一版來做後期處理。
「我說,你一點都不像是一個恐慌症或者妄想症患者。」
安妮對羅傑吐槽道:「你這種一點都不朋克的傢伙,怎麼可能寫得出這種歌!」
「我之前在洛杉磯的貧民窟生活過一段時間,那種環境,你懂的。」
這種天然的合理藉口,羅傑當然不會放過,隨口道:「這張專輯,講的其實就是我那段時間的心理狀態。」
「以後面對媒體的時候,這個理由確實不錯。」
理查森贊同地點點頭,是真是假並不重要,看上去合情合理,也就夠了。
貧民窟的窮小子,突然一舉成名,這樣的橋段雖然發生過無數次,但每一次都會受到媒體和公眾的追捧。
「行了,休息夠了,繼續開工吧。」
羅傑站起身,拍了拍手。
「你現在就像是舊時代的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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