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粉絲還是盜版?(1/2)
寫(chao)歌的事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不必急於一時。
花了幾個小時的時間,羅傑才初步挑選出十幾支樂隊的名字,然後再慢慢從這些樂隊的作品中挑選。
這個過程,時間跨度可能會長達幾周。
反正都是明年的事,根本沒有必要太早完成。
第二天,羅傑接到西奧多的電話,公司對於羅傑提交的新專輯計劃,已經成立了專門的審核小組進行審核。
根據西奧多得到的反饋來看,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張被暫時命名為《怪胎》的專輯,有很大的概率在一到兩周之內通過審核,確定立項。
同時送來的,還有另一個消息。
二十世紀娛樂正在籌劃,在未來的一到三個月中,為樂隊聯繫一場商業演出。
當然不可能是酒吧夜店之類的演出,那樣做太過於自降逼格了。
在單曲發行之後,樂隊早就脫離了無名小卒這一階段。
單獨給樂隊開演唱會當然是不可能的事,樂隊雖然現在在北美已經有了一定的名氣,但粉絲基礎並不穩定,甚至可以說幾乎沒有,開演唱會的風險太大了——無論是金錢上還是名氣上。
大型音樂節、頒獎典禮、正規體育賽事的現場演出或者是在其它大牌樂隊、歌手的演唱會前做熱場表演,才符合現在Darkness樂隊的待遇。
當然,出於利益的考慮,像那種花很多錢才能參加的演出,二十世紀娛樂肯定不會安排的。
雖然那樣做,對樂隊的名氣會有不小的幫助,但商業演出的目的首先是賺錢,其次才是揚名。
這樣一來,選擇的範圍就會縮小。
不過羅傑並不擔心,交給了二十世紀娛樂去聯繫,樂隊只做最後的審核。
反正按照合同的規定,雖然樂隊有義務出席二十世紀娛樂舉辦或者聯繫的商業演出,但演出本身卻不能對樂隊的名聲有負面作用。
比如說某些非常自降逼格的商場開幕式演出,這種事羅傑就不會同意,給再多的錢也不行。
商業演出的事僅僅只是一個意向,二十世紀娛樂尋找合適的項目,篩選、聯繫、運作等等,都需要時間。
對於樂隊來說,目前這一段時間,最為重要的,依然是單曲的宣傳。
在華納唱片和二十世紀娛樂為樂隊安排的一系列宣傳行程中,出席電台節目以及媒體採訪,占據了最大的比例,幾乎超過了百分之九十。
然後再加上幾次電視台的演出,這就是全部了。
像偶像明星經常搞的唱片簽售會、粉絲見面會之類的活動,很少有搖滾樂隊這麼做。
至於原因,和搖滾文化的起源和發展有關,非常複雜,細講下去都夠寫出一本書的篇幅。
不過,種類雖然少,但量卻很大。
尤其是在單曲發行的前兩周,每一天都有工作,甚至有時一天會有兩場或是更多的通告要趕。
比如說最忙碌的一天裡,樂隊乘坐凌晨的飛機前往洛杉磯,早上拍攝一檔電視節目。
下午馬上飛到芝加哥,接受另一家媒體的採訪,以及出席晚間的一檔廣播節目。
而到了深夜,還要飛回紐約,因為第二天一早還有節目要錄。
滿地圖到處飛,成了樂隊這段時間裡的常態。
其實樂隊完全可以不用這麼累的,在合同中,對樂隊唱片宣傳過程中,最低參與的節目和採訪數量,遠遠沒有這麼多。
哪怕減少一半以上,也不會出現違約。
不過,宣傳的越好,唱片的銷量肯定會有所促進,樂隊的名氣也會更大。
誰也不會和錢過不去。
至於辛苦。
想要出人頭地,干哪個行業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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