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粉絲還是盜版?(2/2)
想要出人頭地,干哪個行業不辛苦?
在具備足夠的天賦、能力,以及資源支持下,樂隊拼命趕通告,加強宣傳攻勢的效果很明顯。
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單曲銷量的穩步增長。
而在名氣上,也是有所體現的。
比如說,二十世紀娛樂就發現了一個粉絲建立的樂隊網站。
網站上上傳了樂隊的名字,以及三名成員在不同場合的大量照片。
——全部來源於海報、媒體採訪等公開的照片。
羅傑翻了翻,似乎收集的還挺齊全的。
至少出現在報紙和雜誌上的都有。
除此之外,還有樂隊歌曲的在線播放板塊。
羅傑點開看了一下,只有一首《We.Will.Rock.You》,不需要下載,只要電腦聯網就可以播放。
在播放界面有一個跳轉連結,連接到單曲實體唱片的網絡購買地址——華納唱片的官方網站。
「這是侵權的吧?」
羅傑指著網站的播放界面說道。
華納唱片從來沒有發行過數字版的單曲下載,出現在網絡上的,肯定是沒有獲得相關的授權,可以被歸入盜版的行列。
哪怕是用正版唱片轉碼上傳,也同樣如此。
「公司已經在聯繫這個網站的所有者了,幾天之內就會有結果。」
西奧多搖了搖頭,說道:「目前版權法對數字版權沒有明確規定,要起訴的話會很麻煩,一般來說以協商解決為主。」
北美雖然一直標榜著版權保護,但實際上盜版並非不存在,事實上還很猖獗。
畢竟,不是什麼人都能承擔得起一年在購買正版書籍和唱片上花費幾百上千美元的開銷。
這個國家的底層群體,並不比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底層過得更好。
事實上,這裡的富人確實富,但窮人卻也更窮。
「華納他們不管麼?網絡盜版對那些巨頭的威害是最大的吧?」
羅傑好奇地問道:「以五大唱片的能力,完全可以推動加快立法進程的吧?」
在這個國度,最頂尖的那一批富人,或者說財閥,對於整個國家的影響力是非常大的。
畢竟,這邊有一個合法的東西,叫做政治獻金。
「沒有那麼容易,國會的效率……。」
西奧多搖了搖頭,表示對此不抱期望。
羅傑聳聳肩,沒有繼續追問。
這種事,也輪不到羅傑去參與。
甚至於,二十世紀娛樂都沒有任何的發言權。
任何涉及到(嗶)的東西,從來都是各方巨頭角力的舞台。
「對了,這應該是樂隊的粉絲弄的網站吧?」
羅傑又翻了一會,提議道:「或許可以借著這個機會,弄一個官方的粉絲組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