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一筆收入(2/2)
羅傑同樣如此,點點頭,說道:「沒問題,拿到手就還你,或者你直接從財務截留五百美元。」
西奧多作為羅傑的經紀人,是有權利從二十世紀娛樂的帳目上,截留屬於羅傑的錢的。
當然,需要有合理的理由,這是前提。
「還是你領了錢以後還給我吧,截留財務的手續很麻煩。」
西奧多想了一會,搖了搖頭,表示自己是個怕麻煩的人。
五百美元對羅傑來說不少,但對西奧多來說,也不是什麼太值得在意的數字。
這些經紀人的收入,遠遠不止那百分之十的佣金,暗地裡的收入更加驚人。
「對了,樂隊的事有消息了嗎?」
簽約和還債的事情都談妥,羅傑很自然的將話題轉移到自己未來的工作上。
沒有一支樂隊,羅傑就算有再多的歌,也很難走上前台。
作為一名搖滾歌手單獨出道,不組建樂隊也是可行的方法。
不過,羅傑早就試探過西奧多的想法,對方顯然對此沒有絲毫興趣,認為羅傑沒有單獨成為偶像的潛力。
沒有二十世紀娛樂的支持,羅傑根本不可能在這條路上走得太遠。
因此,作為一個貝斯手,加入一支樂隊,就是羅傑唯一的路。
「我簽約的人裡邊沒有合適的人選,不過你放心,我已經聯繫了幾個經紀人,很快就能有消息。」
西奧多想了一會,提議道:「這樣,一會你跟我去錄幾段Demo,你擅長的風格都錄一段,這樣也好讓別人來選。」
不知道西奧多是沒有注意到,這句話暴露了自己壓根還沒有開始為樂隊的事操心的真相,還是知道了卻不在意,反正羅傑沒有從西奧多的臉上看出任何東西來。
羅傑也很識趣地沒有點破,只要達到自己的目的就好,至於其它細枝末節的問題,羅傑認為不重要,自己也沒有資格去插手。
組建樂隊,是一個互相選擇的過程。
羅傑需要選擇自己的隊友,別人也要考慮羅傑是否是合適的人選。
西奧多的要求並不過分,羅傑立刻答應了下來。
「真的不打算再出售歌曲版權了?」
西奧多突然問了一句。
關於這一點,兩人早就有過討論。
站在西奧多的立場上,肯定是希望羅傑賣出所有歌曲的版權,自己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佣金抽成只是小頭,更多的則是公司的分成獎勵,那是一份長期的收入,長遠來看,非常可觀。
不過版權所有者是羅傑,羅傑不願意賣,西奧多在見到歌曲之前,也不會強迫。
「我手上的歌不多,總要留幾首給自己的樂隊用,不是嗎?」
羅傑很快給自己找好了理由,勸說道:「如果樂隊成功,我們能得到的利益更多,不是嗎?反正版權握在我自己手裡,如果樂隊失敗了,再賣掉也沒有多大影響。」
沒有影響當然是假的,一個失敗的樂隊演奏過的歌,版權價值也會相應降低。
不過相比於未來的預期收益來說,這點風險完全可以接受。
西奧多考慮了片刻,點點頭:「確實如此,那就聽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