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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6章 五毒:吃喝PD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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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超級碗中場秀,可以按照時間將其分割為兩個階段。

早期的中場秀通常由當地的大學社團,或者街頭歌手進行表演,嚴重缺乏關注度和話題性。

久而久之,NFL開始發現,由於中場秀太過沉悶,超級碗的上下半場收視率差距極大。

在沉悶的中場休息時間,很多人都會選擇換到其它頻道,然後就忘記了在下半場比賽開始後將頻道換回來。

據統計,在整個八十年代,超級碗下半場的收視率往往只有上半場的百分之十幾,不足五分之一。

在羅傑的前世,網絡上有一個傳言,拯救了超級碗中場秀的人是麥可-傑克遜。

其實這是一個謬傳,真正拯救了超級碗中場秀的,是一位出生於1930年的老牌明星,好萊塢演員兼爵士音樂大師皮特-芳汀。

1990年,NFL請來了已經六十歲的皮特,在超級碗的中場進行演出。

這是NFL的一次嘗試,結果非常的成功,在皮特-芳汀近乎完美的演出之下,相較於1989年,超級碗下半場的收視率整整翻了6倍,甚至反超了上半場。

於是,NFL開始嘗試讓更多、更大牌的明星加入超級碗的中場秀,並在中場秀期間製造更多的話題性。

包括與「維多利亞的秘密」展開合作,在超級碗中場秀上上演維密秀等等。

並且,從1991年開始,越來越多的大牌明星開始出現在中場秀的舞台上。

包括「青春偶像組合」這個名詞的創造者【新街邊男孩】,獲得過總統自由勳章的格洛麗亞-伊斯特芬等等。

經過長達十年的經營,超級碗中場秀這個品牌的影響力愈發的驚人,時至今日,已經是北美最具商業價值的娛樂品牌。

就算是總統大選,在收視率上也要落後於超級碗中場秀。

……

2006年2月5日。

底特律福特球場。

哦,不對,應該是底特律福特綜合體育場。

——這座球場的所有權歸屬於NFL球隊底特律雄獅隊,但它實際上並非一座專業的美式足球場,而是一座多功能體育場,可以根據需要做出調整,以適應不同的體育項目。

簡單點來解釋,就和鳥巢差不多。

需要舉辦足球比賽的時候,它就是足球場。需要舉辦田徑比賽的時候,它也可以是田徑運動場。

這座可以容納八萬多名觀眾的體育場裡座無虛席。

超級碗的上座率一向是不需要任何人去擔心的事情,即使是在影響力偏弱的七八十年代,它所欠缺的也不是上座率,而是電視轉播的收視率。

比賽開始前的暖場演出中規中矩,而整個上半場的比賽,也說不上有多麼的精彩。

以羅傑這個不太懂橄欖球規則的眼光來看,上半場似乎是在由匹茲堡鋼人隊進攻,但效果卻不怎麼好,向前推進不了多遠,就會遭到西雅圖海鷹隊的阻截。

一直到第二節比賽過半的時候,才由鋼人隊以一次近六十碼的長傳完成了本場比賽的首次達陣。

(註:達陣可以理解為足球比賽中的進球,具體的區別描述起來比較複雜,有個概念就行了。/其實是因為我也不懂……)

「所以說美式足球到底為什麼這麼火?」

羅傑一臉懵逼,環顧著周圍拼命吶喊助威的球迷,頗有一種格格不入的感覺。

拍了拍興奮地大叫個不停的胖子,羅傑問道:「瑞克,你真的覺得一群人穿著防護衣撞來撞去很有趣嗎?」

「我上學時候確實很喜歡美式足球,但這幾年已經對它沒什麼興趣了。」

胖子的答案很讓羅傑意外。

「那你為什麼……」

羅傑正要問胖子為什麼表現得這麼興奮,就見胖子從口袋中拿出一張小紙片來。

定睛一看,卻是菠菜的憑證。

「因為現在領先的是鋼人隊。」

計分板上顯示的數字是7-3,鋼人隊在前。

胖子晃了晃手中的小紙片:「我買了十萬美元,押鋼人隊贏。」

好吧,這個答案,確實很有胖子的風格。

這是一個吃喝嫖賭五毒俱全的胖子。

咦?吃、喝、嫖、賭,好像還差了一毒?

羅傑掰著手指頭數了數,默默地加上一個「胖」字。

吃喝嫖賭胖,這樣就沒錯了!

沒辦法,最近天道管得比較嚴,那個S開頭的單詞不能寫。

羅傑甚至在考慮著,是不是得想辦法勸胖子把那玩意戒了,萬一要是被天道給盯上,那可不是什麼好玩的事。

咳……

「別看了,馬上該我們上台了。」

羅傑已經看到,有工作人員在朝著自己走來。

拽了胖子一把,又叫上安妮,三人一起往球員通道那邊走去。

中場秀只在比賽的中場休息期間舉行,時間安排得非常緊湊。

球員剛一退場,整個體育場內的燈光便黑了下來。

早已在一旁待命的工作人員,迅速開著牽引車,將舞台拖進球場中央。

短暫的GG過後,電視畫面一轉,又回到了福特球場中。

一片漆黑的體育場內,正好響起現場主持人的聲音:「有請第四十屆超級碗中場秀演出嘉賓,【Darkness】!」

黑暗中,乾燥而略顯刺耳的吉他聲響起。

「Do.You.Have.The.Time

你是否有時間,

To.Listen.To.Me.Whine

來傾聽我的滿腹牢騷。

About.Nothing.And.Everything

那些有的沒的,

All.At.Once

想一次傾瀉。

……」

這是樂隊第一張專輯《怪胎》的主打歌,《精神病(Basket.Case)》。

隨著樂隊公開發行的作品越來越多,每到現場演出的時候,歌曲的選擇,總是一件讓人感到頭痛的事情。

好歌太多,但時間有限,只能有所取捨。

大多數時間裡,樂隊都會儘量將更多的新歌放進演出的歌單中,而對於樂隊剛剛出道那兩年的老歌,除了幾首人氣極高的單曲之外,就很少再去唱。

羅傑已經不記得有多久,沒有在現場演出的時候唱過這首歌。

但來到這個樂隊有史以來最「大」的舞台上,在安妮的提議下,樂隊決定回到原點。

重新「撿起」那些幾乎被自己遺忘的作品。

或許是心態上有了變化,再一次唱起這首歌的時候,羅傑隱約察覺到,自己對這首歌的體會,又更深了一層。

不過此時是在演出的現場,羅傑沒有時間去仔細體會這種感覺。

壓下心裡的異樣,將注意力集中在演出上。

在演出前沒有足夠的時間布置、準備,現場的音質,在羅傑的耳中,只能得到一個糟糕的評價。

不過這卻並不影響現場觀眾隨著音樂的節奏,搖擺起身體。

北美的歌迷不喜互動,很少和歌手一起大合唱,但卻是最擅長自嗨的群體。

只要給他們一個嗨起來的理由,他們就會像參加派對一樣開始狂歡。

…………

整個中場秀的時間只有不到十四分鐘,而且現場的觀眾,並非是衝著演出而來,而是美式足球的球迷。

這場秀的主要目標群體,是電視機前的觀眾,在樂隊決定接受NFL的邀請之前,就討論過這方面的話題。

羅傑沒有過多地和現場觀眾互動的想法,但完全沒有互動,悶頭唱歌,又不符合樂隊的風格。

一曲結束,舞台再一次重歸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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