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The Maccabees(2/2)
主音吉他手雨果-懷特。
副吉他手兼伴唱菲利克斯-懷特。
鍵盤手威爾-懷特。
如果說雙胞胎還不算那麼罕見的話,三胞胎就非常稀少了。
而娛樂圈裡的三胞胎……
在自己的記憶中搜索了一陣,羅傑十分確認,自己至少是沒有聽說過。
「對,三胞胎。」
西奧多點點頭,毫不避諱自己的想法:「這支樂隊的能力一般,但潛力很不錯,形象方面很適合往半偶像的方向上靠。而且三胞胎這個噱頭很有話題性,要推廣起來會輕鬆很多。」
「就算是捧不起來的,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也要給一份唱片合約的啊。」
羅傑開了個玩笑,在文件末尾簽上自己的名字,又說道:「具體的條款方面,你要跟公司那邊去談,我只能確定公司一定會給他們一份合約。」
人情是人情,但公司的規矩卻是絕對不能亂。
尤其是涉及到金錢和版權這種直接的利益,必須要在規則的範圍內行事。
雖然說,董事會可以一定程度上越過公司的高層,理論上有隨意插手公司運營的權限。
但這種權限存在的目的,是確保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反過來破壞。
退一步說,即便是有不得不破壞規則的情況出現,也不可能是因為簽下一支新人樂隊這樣的小事。
「我明白規矩,今天找你,主要是另外一件事。」
西奧多擺了擺手,連忙解釋道:「我了解過公司那邊的情況,據說因為人手不足,出唱片的計劃已經排到了明年?」
聞言,羅傑搖了搖頭,說道:「這個我倒是不太清楚,你知道的,我很少過問這些具體的細節業務。」
雖然羅傑會對MAD唱片的經營狀況保持關注,但因為時間和精力的緣故,不可能精確地掌握每一個細節。
最多最多,也就是了解一下大致的狀態,比如說哪個重要的簽約歌手即將有大型項目要展開,或者是和哪一家公司又有了新的合作之類。
最多再重點關注一下財務方面的細節,也就僅此而已了,不可能面面俱到。
像是西奧多所說的這個情況,羅傑確實沒有聽人提起過。
「我找你就是為了這件事,【馬加比樂隊】的前景我很看好,希望能讓他們插個隊,最好在今年之內就推出第一張EP。」
西奧多開門見山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停頓了片刻,又說道:「發行合約方面,我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比如說降低一定的分成比例。」
「看來你很看重這幾個年輕人。」
羅傑忍不住又拿起【馬加比樂隊】的資料看了幾眼,卻仍然沒看出什麼有價值的信息。
不過一個高中的校園樂隊,也並不值得羅傑去關注。
壓下自己的好奇心,羅傑很快就做出了決定,開口道:「公司那邊我會打招呼,你明天直接讓人去談就可以了。」
「謝了。」
西奧多道謝過後,像是想起了什麼,又問道:「我上周給你發的電子郵件,你看了嗎?」
「電子郵件?我大概兩三周沒看那玩意了,你等一下。」
羅傑在電腦上操作一陣,打開工作郵箱,找出西奧多發來的郵件,剛看到第一行,就感到一陣頭痛:「又是GG代言的意向……你能不能放過我,我真的不想簽代言啊!」
無論是西奧多,還是安妮和胖子的經紀人唐納德,都不止一次地提出過,樂隊應該簽下幾個代言合約。
並且,報價,以及產品定位,和樂隊本身定位不存在任何衝突的代言,兩人也推薦過很多次。
但僅有胖子一人有這方面的意向,這傢伙不願意放過任何一個賺錢的機會。
而羅傑和安妮,則是不情不願,一直在推脫。
其中,兩人還是有些區別的。
羅傑是覺得代言費用方面,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與其浪費時間去賺那點「小錢」,還不如清閒一點。
就算只是拍拍平面GG,那也是需要時間的。
當初和可口可樂簽訂的那份協議,已經讓羅傑後悔了好多次,要不是GG片的次數早已拍完,說不定羅傑都會動起毀約的念頭。
而且以樂隊現在的身價,請得起樂隊做代言的贊助商,要求絕對不止是平面GG那麼簡單。
而安妮,則是純粹地犯懶,哪怕代言費開到天上去,安妮也只會說一句「No」。
翻看了一陣,西奧多發來的郵件里,包含了十幾份代言邀請。
這已經是經過初步篩選,去掉了那些報價不合理、產品形象不佳、以及附加要求過多的代言意向。
留下的這些,都是西奧多認為比較滿意的。
當然,考慮到羅傑和安妮兩人的性格,西奧多對此並沒有報太大的期望,最好的預期,也不過是能接下其中的一個或者兩個。
「可口可樂,一年1000萬美元,簽約十年。IBM電腦,一年700萬美元,簽約六年。野馬跑車,一年850萬美元,簽約七年……」
隨著這幾年美元的貶值,以及大環境的影響,整個行業來看,GG代言的費用一直是在不斷上升。
再加上樂隊影響力的提升,有意向的贊助商們,開出的價碼也越來越高。
就拿可口可樂來說,開出的報價已經是五年前的十倍之多,而且依然有談判的空間。
羅傑一個個讀過去,掰著手指算了片刻,抬起頭看向西奧多,有氣無力地說道:「去掉那些產品類型衝突的,就算全簽下來,一年也就五六千萬美元,不划算啊!」
「但是,代言GG,也是提升影響力的方式之一。」
西奧多勸說了不知道多少次,沒有任何效果,但並不氣餒,繼續勸說著:「比如說可口可樂,想想看,它的GG投放量有多驚人?全球至少一半的人口都會看到可口可樂的GG,這些都是你們的潛在歌迷!」
帳當然不是這麼算的,西奧多顯然是在偷換概念。
但不可否認的是,簽約幾個GG投入巨大的品牌,確實對提升影響力的幫助很大。
而且,有些代言,本身就是刷格調的途徑之一。
在好萊塢,就有不少明星,在火起來之後,突然陷入接不到合適片約的怪圈,卻能夠依靠著GG代言,在好幾年不拍電影的情況下,依然保持著大牌明星的咖位。
其中最為著名的一個,就是理查茲-塞隆。
「但是樂隊現在一年賺三四個億,GG代言那點錢,根本不夠看的……」
羅傑繼續為自己找藉口,見西奧多還要勸說,連忙道:「好了,我再考慮考慮……」
(PS2:樂隊成立過程為虛構,但樂隊名字真的是翻《聖經》起的。另外,三個懷特也只是親兄弟,不是三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