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還有一個問題(1/2)
三月初,在錄完新專輯之後,加拿大女孩就離開了羅傑-克里斯蒂安莊園,開始了忙碌的宣傳工作。
樂隊商定好的假期還有接近一個月才會結束,羅傑無事可做之下,乾脆跑到MAD唱片的總部去坐班,詳細了解這家公司的運作情況。
盧西恩-格蘭奇不愧是從華特-迪士尼集團出來的金牌管理人員,能力相當出色,在這位CEO的掌管之下,MAD唱片的發展讓人頗為驚喜。
一定程度上算是跨界撈錢的《美國偶像》自然是不必多說,它對任何一家唱片公司來說,都是一座可以開採十年以上的寶藏。
隨著第二季的比賽即將進入最終階段,《美國偶像》的影響力幾乎無處不在,就連馬里布的富人區的街道上,都貼上了支持某位選手的宣傳海報。
羅傑的電子郵箱中,甚至還收到過為某位選手拉票的GG郵件。
僅僅只是一年多一點的時間,《美國偶像》已經成為了北美最受歡迎的電視節目之一,在今年目前為止所有電視節目的收視排行上,它僅次於總統大選的第一輪辯論直播,排在第二。
就連許多熱播數年的經典劇集、著名的脫口秀節目等等,都被《美國偶像》壓在了身下。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它不僅僅只是一個電視節目,而是一種文化。
除了同樣賺得盆滿缽滿的FOX電視台以外,CNN、ABC等電視台,紛紛提出了自己的選秀節目製作計劃。
這方面羅傑倒是不太擔心,由於版權方面的限制,就算出現山寨產品,也不可能做得和《美國偶像》太過雷同。
再加上先入為主的優勢,同類型的選秀節目基本不太可能對《美國偶像》構成太大的威脅。
大企鵝那套山寨乾死原版的路子,在版權保護意識極為強大的北美是行不通的。
北美當然也有山寨和抄襲,而且數量絕對不少,但卻沒有人敢做得像大企鵝那麼明目張胆。
相較於已經穩定下來的收視率,羅傑反而更加關心《美國偶像》的另一個利益點。
在今年年初,也就是《美國偶像》第二季進入決賽圈的時間,同步開始的第一季決賽圈選手的聯合巡迴演出,如今已經走過了近半的行程。
按照MAD唱片的計劃,這一聯合巡演將會走遍北美的大城小鎮,前後長達半年,總計有超過一百場的演出。
當然,並不是每一場,所有選手全部都會出場,而是分散開來,這場三四個歌手、那場五六個樂隊,只有在相對重要、規模較大的場次,才會將所有選手聚集在一起,奉上一場超長時間、超大規模的演出。
在已經結束的四十多場演出中,巡演團總計獲得了近三千萬美元的票房,再加上其它方面的收入,總收入近8000萬美元。
而成本,卻不到兩千萬,再扣去給選手們的分成,MAD唱片的盈利至少在四五千萬美元。
這還僅僅只是半程巡演,若是後半程的收入沒有明顯的下滑,這一次巡演能夠為公司帶來上億美元的營收。
只可惜,這種大規模的聯合巡演每年也只能來這麼一次,而且第一次的效果往往最好,後邊除非再出現特別受歡迎的選手,否則也不可能這麼賺錢了。
這次巡演過後,第一屆選手的價值也就基本上壓榨的差不多了,只有像【藍色心情】樂隊這樣頗具潛力的選手,才能為公司繼續提供源源不斷的收入。
至於其它的……
隨便從手指縫裡漏點資源,然後任其自生自滅就是,反正合約的期限足夠長,如果發展不起來,也基本不太可能再有鹹魚翻身的機會,放棄了也沒什麼可惜的。
前世那些選秀節目出來的選手,也不是每一個都能紅的。或者說,曇花一現的才是大多數。
除了《美國偶像》之外,MAD唱片目前最大的收入來源有兩個。
一是【金屬猴子】、【A】以及羅傑的【Darkness】,三支樂隊的唱片發行。
雖然公司只拿百分之十的象徵性抽成,但以三支樂隊的商業價值,這百分之十,比絕大多數小明星的百分之九十還要值錢。
尤其是羅傑三人,發行的專輯數量多,銷量又高,MAD唱片分走的這百分之十,可不是什么小數目。
在仔細審核過帳目之後,羅傑有些驚訝地發現,【金屬猴子】和【A】兩個樂隊,給公司帶來的利潤,加起來都只有自己樂隊的一半多一點。
單純從金錢方面來講,自己三人是要吃點虧的,不過這點錢並不算多,畢竟在百分之十的抽成之中,還包含了宣傳、發行方面的費用,實際的利潤空間很低。
基本上,北美發行方面壓根就不賺錢,如果銷量沒有達到預期,公司說不定還要倒貼一些。
只有在出售海外發行權的時候,MAD唱片才能收點好處。
而且這是一早就約定好的,為了這點小錢再重新去找加里-貝爾和埃文-泰勒斤斤計較,沒有那個必要。
除了這方面之外,公司另一個主要的收入來源就是旗下挖掘、培養出的明星。
其中的頂樑柱毫無疑問是【AC-130】樂隊,這支樂隊在羅傑的引導之下,幾乎完全複製了前世林肯公園的路線,雖然風格略有不同,但人氣相差不大,吸金能力極為驚人。
根據盧西恩-格蘭奇的判斷,僅僅這一支樂隊,在未來幾年之內,就有望為公司帶來每年七八千萬,乃至於上億美元的營收。
在最新一期的內部會議上,這位CEO明確提出,【AC-130】樂隊的唱片合約必須永遠留在MAD唱片,必須要嚴防其它公司的挖角,尤其是防範華納、索尼這樣的巨頭,哪怕為此提前續約,降低分成比例,都是可以考慮的。
公司和【AC-130】樂隊簽約才過去不到三年,通常來說,這個時間續約有些嫌早了。
這種在商業上取得巨大成功的明星,一旦續約,分成比例肯定要大幅度降低,各種限制性條款也會更傾向於對樂隊有利。
早續約一年,唱片公司就少賺一年的高額分成。
這個時候也不可能去談續約的事,哪怕要早早留住明星,起碼也要等合約剩下兩三年的時候再說。
即使是明星出身的資本家,在該壓榨「同行」的時候,也不會有任何的心慈手軟。
MAD唱片旗下的大明星不多,除了吸金能力最為驚人的【AC-130】之外,其它幾個就差了不少。
如雷蒙娜-拉維尼,一年能夠為公司帶來的營收大概在兩三千萬美元左右,不算少,但也沒有顯得多麼驚人。
再往下,還有三四個小明星,平均每人每年能給公司帶來幾百萬美元的營收,多少顯得有些不起眼,只能算是補貼一下其他沒有培養起來的「賠錢貨」身上的虧損。
每一家唱片公司都會養著大批的星探,或者類似的人,到處去挖掘有潛力的苗子。
在每一個人身上,都會投入相應的資源,但能捧起來的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都是白白的虧損,不會產生任何盈利。
不過只要能培養起來一個二線,在盈利方面就相當可觀了。
如果走大運,砸出來一個一線明星……
那簡直是閉著眼睛撿錢,除了五大之外,其它的小公司都要嫉妒到死。
哦,不對,現在剩下四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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