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十字路口的惡魔(2/2)
胖子依然在喋喋不休地抱怨著:「喂!你就不能放個《Youthanasia》或者別的什麼嗎?這個說唱簡直要讓我把隔夜飯都吐出來了。」
「聽習慣了就會好受點。另外,我認為你有必要對MAD唱片旗下最賺錢的樂隊有所了解。」
羅傑回憶了一下,報出一組數據:「在今年的上半年裡,AC-130一共為我們賺到了超過7000萬美元的營收,去掉成本的話,利潤也有4000萬到5000萬左右。」
唱片業比好萊塢更好的一點在於,只要抓住一個當紅的二線明星,其利潤就足以讓任何人感到眼紅。
當然,如果只計算和AC-130樂隊有關的部分,利潤確實至少在四千萬美元以上,但事實上卻是要被其它「虧損」的部分分薄許多。
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都不可能只靠著一支樂隊過日子,廣撒網才是普遍的經營策略。
三支樂隊接手MAD唱片到現在已經兩年多了,如今簽下的唱片合約超過了一百份,每一份合約都需要付出資源和資金去做推廣,然而其中能夠盈利的,連五分之一都不到。
能夠誕生巨額利潤的,數量就更少了。
除去《美國偶像》第一季的幾名選手之外,事實上,能夠跨過二線門檻的,也就雷蒙娜-拉維尼和AC-130樂隊這兩個,僅此而已。
對於任何一家主流唱片公司來說,經營策略大致都是類似,簽下一百個有明星潛力的苗子,能夠有一個真正成為明星的,就足以彌補回所有的投入。
如果走狗屎運出了兩個以上,那至少十年的時間裡,不需要為財務報表是否足夠漂亮的問題去發愁了。
「他們確實很不錯,從商業角度來講。OK?我和比爾博姆的關係也不錯,經常一起討論和鼓有關的話題。」
理查森又躺了回去,一副懶散的樣子:「但是,我就是不喜歡這種見鬼的黑人風格。」
AC-130樂隊負責說唱的歌手其實是一名白人,但這種音樂風格,確實是從黑人音樂中誕生出來的。
就和最早期的搖滾一樣。
事實上,在羅傑的前世,埃米納姆出道之前,說唱類音樂一直是黑人的專利。
在這個世界,AC-130則成了第一個白人說唱的樂隊,儘管他們的主要風格是搖滾,但不可否認的是,在主唱蒂姆-安德森聲嘶力竭的咆哮之外,第二主唱的說唱才是這支樂隊紅起來的最大因素。
「說到黑人風格。」
羅傑突然想起來出發之前,和西奧多的談話,開口道:「我們的粉絲群體現在已經拓展到了極限,如果還想再更進一步的話,應該重視一下黑人和拉丁裔。」
至於亞裔、阿拉伯裔等其它少數族裔,在現在的北美,人口比例實在太低,暫時沒有必要去考慮。
理查森皺了皺眉頭:「你該不會是打算也搞這種見鬼的說唱吧?」
「怎麼可能?」
羅傑搖了搖頭,開口道:「最早期的搖滾,不就是從黑人音樂中衍生出來的嗎?」
「你是指普雷斯利那種搖滾?」
胖子脫口而出道,但很快又皺起了眉頭:「但是普雷斯利-King是一個白人,他的音樂也很白人化。」
「不,更早一些。」
羅傑搖了搖頭,說出了幾個名字:「查克-貝瑞、比爾-哈利,好吧,比爾-哈利也是白人,但他的音樂風格很黑人化。另外,還有羅伯特-詹森。」
這幾個名字早到什麼程度?
早到在羅傑的前世,也有這些人物的存在。
也就是說,在兩個世界走上不同軌跡之前,就存在的「化石」。
其中的查克-貝瑞甚至現在還活著,儘管已經快要八十歲高齡了,但確確實實還活著。
「羅伯特-詹森?那個羅伯特-詹森?你TM是開玩笑的吧?!」
胖子不知道想到了什麼,突然坐直了身子:「你是說那個神話傳說里的羅伯特-詹森??」
「呃……關於羅伯特-詹森的故事確實有點玄幻,但他是歷史人物啊,27歲俱樂部的頭號成員。」
在北美,關於羅伯特-詹森的傳奇故事幾乎可以稱之為神話,這位一生只錄製了29首歌的吉他手和歌手,卻被奉為節奏布魯斯(R&B)音樂歷史上最偉大的天才。
羅傑搖了搖頭:「但是你不覺得羅伯特-詹森的風格很適合黑人粉絲嗎?」
「等等……見鬼的歷史人物!羅伯特-詹森遇到了傳說中的十字路口惡魔,用自己的靈魂換回了吉他的天賦,你別告訴我你不知道這個傳說!」
胖子坐直了身子,扳著蘿蔔一般的手指,數著:「你看看他的歌都是什麼,《十字路口(Cross.Road)》,《地獄的公平交易(Last.Fair.Deal.Gone.Down)》,《我、魔鬼布魯斯(Me&The.Devil.Blues)》……」
數完之後,胖子大聲說道:「這連暗示都不算,簡直是明示了!羅伯特-詹森是個和惡魔交易的傢伙,根本不是什麼搖滾天才!」
在基督教的傳說當中,一向有「十字路口惡魔」的說法,傳說中徘徊在十字路口的惡魔可以實現人們的任何願望,代價則是壽命和靈魂。
由於這些歌曲,以及27歲就英年早逝的緣故,羅伯特-詹森自然而然地就被歸入了這類傳說當中。
當然,這位吉他天才少年時期的幾個朋友信誓旦旦地對媒體宣稱,羅伯特-詹森的吉他天賦簡直糟糕得不能再糟糕,也給這個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證據」。
不過……
「你該不會真的相信這個傳說吧?根本沒什麼惡魔,也沒有上帝。別告訴我你是個天主教徒!」
羅傑對胖子的反應感到有些好笑:「如果你真的信耶穌,之前我們錄《黑色安息日》的時候你幹嘛不反對?」
「我信個鬼。」
胖子拍了一把自己的腦門:「見鬼,我怎麼會和你爭論這玩意?」
「不管怎麼說,總之我認為那個時代的搖滾風格,很適合吸引黑人歌迷。」
羅傑注意到了胖子的狀態好像有些奇怪,卻沒有多問,岔開了話題:「你覺得呢?早期的節奏布魯斯搖滾,有沒有興趣試試?」
在現代的搖滾音樂中,節奏布魯斯的元素已經幾乎徹底消失了。
不過,前世有幾支樂隊的成功,早就證明了這一類音樂哪怕在二十一世紀,也依然能夠繼續流行下去。
「如果有合適的作品的話,試試總沒壞處。」
理查森不知道在想什麼,又躺回椅子上,用寬大的墨鏡遮住大半張臉:「我睡一會,到了叫我。」
「好吧。」
羅傑將音樂的聲音稍稍調小一點,無奈地自言自語道:「前邊的安妮和米婭車上帶著兩個小妞,後邊的賈森和格雷西也是,為什麼我旁邊就TM只有一個睡懶覺的胖子?!SH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