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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原來他已經是大明星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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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計們,演出太精彩了,你們真應該來現場看看。」

一個年輕的男孩正在給朋友打著電話,語氣十分激動。

離開麥迪遜花園球館已經兩個多小時了,康格里夫-愛德華仍然沉浸在演出現場的氣氛當中。

康格里夫-愛德華是羅傑三人的死忠粉絲,從兩年前在佩內洛普搖滾音樂節上初次接觸到這支樂隊開始,就不可自拔地愛上了他們。

嗯,不是愛情的愛。

作為一名前線粉絲,康格里夫-愛德華的經濟狀況算不上好,但仍然精打細算地節約著每一筆錢,追逐著樂隊的腳步,參與了樂隊的每一場演出,甚至是每一次的公開活動。

這也導致了康格里夫-愛德華無法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只能靠打零工賺錢,收入微薄且十分不穩定,常常只能住最廉價的汽車旅館。

有時為了省錢,甚至會連著啃上幾個月的麵包,只為買一張樂隊演出的前排區VIP門票。

像康格里夫-愛德華這樣的粉絲,即使是在北美,也只是少數人,但在龐大的基數之下,絕對數量並不算太少。

粉絲之間也有一個個的小圈子,康格里夫-愛德華的朋友很多也都是類似的前線粉絲,人數不多,只有十幾個人。

樂隊好不容易宣布了巡演計劃,這幫人當然是迫不及待地購買了整個巡演的套票組合。

但是因為911的緣故,有兩個夥伴對安全性存在擔憂,取消了觀看演出的計劃。

現在這種特殊時期,二手門票當然是很難脫手的,沒買票的粉絲同樣也擔心安全方面的問題,賣的比買的多,又不支持退票,大部分人預購的門票只能爛在手裡。

事實上,如果不是捨不得浪費購買門票的一千多美元,康格里夫-愛德華自己也未必會趕場來看演出。

儘管這樣做的開銷更大,單單只是交通方面的費用就是很大一筆開支,只會比購票花的錢更多。

不過在紐約的兩場演出結束之後,康格里夫-愛德華那點擔憂早就消失得無影無蹤,滿腦子只有一個念頭,這樣精彩的演出,錯過了才會後悔一輩子。

在康格里夫-愛德華不斷的勸說之下,電話那頭的同伴似乎有些心動,猶豫著問道:「真的有你說的那麼好?」

「當然,我什麼時候騙過你們?」

康格里夫-愛德華繼續勸說道:「你們沒來紐約真的太可惜了,羅傑-克里斯蒂安對恐怖分子宣戰的時候,我都恨不得去報名入伍!」

康格里夫-愛德華當然不會說出來,在冷靜下來之後,立刻就將這個念頭丟到了一邊。

對於超過百分之九十的人來說,愛國主義都只是一個口號,而不會付諸行動。

但不得不承認,在特定的場合下,這樣的口號確實非常容易引起人們的熱血和共鳴。

比如兩場演出一模一樣的開場曲,那首熱血十足的《絕不屈服》。

「好吧,你說服我了。」

電話那頭的同伴終於下定了決心,開口道:「下一場演出是加拿大的魁北克是嗎?這個周六?我去看看能不能買到便宜點的機票或者火車票。」

「最好買周六的票,這樣比較省錢。演出結束之後,我們在魁北克住一晚,然後直接去底特律。」

康格里夫-愛德華打開一個有些破舊的行李箱,翻出自己的筆記本,上邊密密麻麻地寫著一大堆文字,都是康格里夫-愛德華在巡演開始之前做的功課。

例如兩座城市之間使用什麼交通工具最省錢,住在什麼地方又便宜,離演出場館的距離又近等等。

那些相對有錢一些的粉絲不用考慮這些,但對康格里夫-愛德華這樣的窮人來說,哪怕省下十美元,都夠一整天的生活費了。

翻開筆記本,康格里夫-愛德華很快找到了自己記下的內容,對著電話說道:「卡爾-瓦倫丁幫我們聯繫了一個粉絲組織的成員,他在底特律有一棟空房子可以借給我們住。有六個房間,我們擠一擠,兩個人住一間,再加上客廳的沙發,勉強可以擠下,至少能省下五天的住宿費用。」

兩個人的話題很快轉移到旅行的細節上,以及對接下來十幾場演出的期待。

在絕大多數的「正常人」眼中,這樣的粉絲行為很難理解。

不顧自己的生活也要去追逐偶像的腳步,絕對是追星追的腦子瓦特了。

但對於康格里夫-愛德華和他的朋友們來說,卻是樂在其中,生活或許艱苦了些,但卻不缺少樂趣和希望。

越是處於社會底層的群體,就越是容易滿足,能夠從任何小事中得到最本質的快樂。

…………

與康格里夫-愛德華和他的朋友們相比,另一個群體的粉絲,由於經濟情況要好得多,所討論的內容幾乎都圍繞在演出本身上。

哪怕是同一支樂隊的粉絲,同樣也分出了許多小團隊。

通常而言,這些小團體之間涇渭分明,有一定的聯繫,但更多的時候還是互不打擾。

原因很簡單,不同階層的人很難融合到一起,哪怕有共同的愛好,大多數情況下也聊不到一塊去。

比如當幾個人在聊著咬牙買了張前排VIP門票,接下來幾個月要吃土的時候,突然有個富二代問一句「何不食肉糜?」,絕對會瞬間冷場。

上東區的一家高檔夜店裡,幾個富人階層出身的粉絲正在開著party。

「那首《絕不屈服》唱的太棒了!簡直太TM燃!」

一個年輕人興奮地手舞足蹈,似乎覺得不夠過癮,又扯著嗓子嚎了幾句。

如果不是在隔音出色的包廂里,這個舉動絕對會引來其他客人的不滿,說不定會當場打起來。

「我還是最喜歡《夏季(Summertime)》,這種輕柔的歌最適合我。」

另一個少年臉上帶著遺憾的表情,搖頭嘆道:「一個好好的朋克樂隊,幹嘛去玩重金屬。多出幾張《青春》,《希望》這樣的專輯多好。」

「金屬我喜歡,朋克我也喜歡。只要是他們唱的歌,我都喜歡!」

說話的傢伙似乎喝醉了,舌頭打著卷,舉著啤酒瓶,口齒不清地說道:「敬搖滾!」

沒人搭理這傢伙,坐在中間的人開口道:「只有我覺得安妮唱的《沉默這些年》也很棒嗎?感覺安妮也應該做主唱,如果她出了個人專輯,我至少要買一千張。」

「哇,原來你是這樣的傢伙!」

最開始說話的那人瞪大了眼睛,故意做出一副不可思議的樣子,大聲道:「別說了,拔劍吧,情敵!」

其他人也開始紛紛起鬨,鬧了一陣,突然有個人開口道:「可惜沒有唱《We.Will.Rock.You》,我最喜歡這首歌了。」

樂隊成立至今已經快三年,《We.Will.Rock.You》仍然是傳唱度最高的一首歌。

節奏簡單,容易上口,就是它最大的優勢。

「這首歌完全值得每一場演唱會都唱一次。」

喜歡《We.Will.Rock.You》的人不少,立刻就有人表示贊同:「可惜樂隊好像不太喜歡唱這首歌,估計是怕被貼上固定的標籤吧。」

越是上流社會,就越重視後代的教育,否則再龐大的家業也不夠敗的。

那種腦殘富二代,只會出現在文學作品裡,或者是暴發戶家庭中。

在場的這些人,或許平時的做派很符合「紈絝二代」的標籤,例如張揚、奢靡等等,但能力卻一點都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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