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替換合約(1/2)
六月的第三個周末到來之前,樂隊終於和二十世紀娛樂達成了正式協議。
除了《黑色》專輯的發行方確定為環球唱片,並且在2001年頒獎季的公關投入上做出了強制的規定之外,樂隊和二十世紀娛樂重新簽訂了一份新的合同。
這份合同將會取代舊的唱片合約,和任何一份商業協議一樣,繁瑣複雜的條款多達數百條,但真正有價值的核心條款卻相對簡單。
除了已經完成的兩年合約以外,剩餘三年的合約,將不再按照時間來計算。
而是改成了按照【正式發行的新歌數量】加上【由二十世紀娛樂安排的演出活動次數】,作為合約履行的標準。
不過每年仍然有最低的數量限制,除此之外,樂隊為了簽下這紙協議,額外付出了五首歌和三場演出的代價。
也就是說,樂隊現在還需要再發行65首歌,參與18場演出,才算完成唱片合約的要求。
其中可以保留完整版權的數字,依然是六首,在演出方面,已經確定下來的,2000年佩內洛普搖滾音樂節也不被計算在內,所以實際上需要參加的演出是19次。
最後,二十世紀娛樂能夠從【樂隊完整保留版權的作品的版權授權收入】中獲得分成的時間,依然和原有的合約一樣,截止到2004年1月1日。
這一條反而是樂隊最不在意的。
…………
簽完協議之後,羅傑三人湊到一起討論新專輯的規劃。
由於最後的協議和原本的設想有所差別,羅傑已經拿出來的那些歌,未必全部都合適。
「今年有《黑色》,新專輯的方向最好是純粹的商業化。」
羅傑說著自己的看法:「65首歌,下半年可以完成20到30首,湊兩張專輯出來,一張朋克,一張金屬。」
羅傑在「湊」這個字上加重了語氣。
反正已經和公司攤牌了,雖然沒有撕破臉,但雙方都知道彼此的想法。
這種時候,也不需要過多的顧忌臉面之類的問題,一切以樂隊自身的利益為先。
通常而言,一支樂隊剛剛成立,打響名氣的前幾年,都處於一個高產期。
依照北美搖滾樂壇的標準,一年二十首歌算及格,四十首歌能達到平均水準。
一年上百首歌的快槍手雖然罕見,但也能找出幾個來。
不過這樣一個高產的時期通常也持續不了多久,短則一兩年,最長也不過四五年。
像披頭士樂隊那樣保持了近十年的,整個搖滾樂壇也找不出幾個來。
——他們一共發行了十三張專輯,二十多張EP和單曲,原創歌曲數量超過三百首,翻唱近百首。
而達成這個數字,僅僅只用了八年(1963-1970)。
在高產期過去之後,通常來說,樂隊就會轉入創作低谷。
其實這並不是因為「寫不出來」之類的理由,僅僅只是沒有必要。
歌曲數量足夠多了以後,質量不夠出色的歌就沒有必要拿出來了,除非是真的寫不出來。
這個時期,樂隊會開始追求專輯的質量,用一年或者兩年的時間,來打磨一張足夠出色的精品專輯,不在其它的「充數作品」上浪費時間。
這還是速度快的。
如果換成速度慢一點的,花三五年時間在一張專輯上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比如AC/DC樂隊晚年的代表作《搖滾或爆發(Rock.Or.Bust)》專輯,就用了四年多的時間。
「用低質量的專輯湊數?」
理查森想了想,問道:「歌迷會不會有意見?」
「意見肯定會有,不過我們也不會拿那種垃圾出來。」
羅傑想了一會,找到一個合適的參照標準,說道:「大概和《你好,冰冷世界》的水準類似,不會太好,也差不到哪去,大部分歌迷應該是能夠接受的。」
比《青春》略微差一點,但是差距不明顯。
跟《黑色》、《希望》這樣的精品專輯肯定沒法比,但是也不至於讓歌迷有「被騙了」的感覺。
「這樣的話,我沒意見。」
理查森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白金級別的專輯,公司應該也沒意見。」
至於安妮,抱著一個掌上遊戲機玩個不停,從頭到尾沒有發表任何意見。
羅傑甚至懷疑這個女孩有沒有在聽自己和胖子的討論。
「我之前轉到樂隊的那些歌,留到明年。」
羅傑想了想,說道:「這周之內,我會把新專輯的版權註冊好,轉到樂隊名下。等音樂節結束之後再練也來得及。」
「音樂節上不出新歌?」
理查森詫異地問了一句。
按照大多數搖滾樂隊的傳統,除了告別演出之外,一般規模較大的演出,無論是音樂節,還是大型巡演,都是要出新歌的。
最少也要有一首,以培養粉絲對未來新專輯的期待感。
「新歌的話……」
羅傑想了想,說道:「練練《失去信仰》吧,這一首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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