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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郊區的耶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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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陪你的小美人,一個人躲在這幹嘛呢?」

安妮摟著米婭,大大咧咧地闖進了封閉的艙室。

「《搖滾聖經》朋克篇。」

羅傑抬頭看了一眼,開口道:「正好完成了,去把瑞克他們叫來。」

經過幾個月的嘗試,羅傑終於將《搖滾聖經》的朋克搖滾篇完成。

這也是第二個完整的篇章。

第一個?

當然是迷幻搖滾的經典巨著《月之暗面》。

不過和《月之暗面》相比,朋克搖滾篇雖然時長更短,但卻有足足十三個篇章。

——前者只有十個篇章,而時長卻比後者長了近十五分鐘。

這篇史詩由五首原本是獨立的歌組成,全部出自同一個樂隊,甚至其中四首歌都是出自同一張專輯。

羅傑最喜歡的朋克樂隊,Green.Day,他們的封神之作《美國白痴(American.Idiot)》。

分別是《歸途(Homecoming)》、《我們是否在等待(Are.We.The.Waiting)》、《聖-吉米(St.Jimmy)》、《郊區的耶穌(Jesus.Of.Suburbia)》、以及幾年之後的另一首經典作品《夢碎大道(Boulevard.Of.Broken.Dreams)》。

其中《歸途》和《郊區的耶穌》兩首歌,本身就是各有五個篇章的長篇音樂劇式搖滾。

雖然是同一支樂隊,甚至是同一張專輯的作品,但要完美地將五首歌融合到一起,依然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哪怕其中的兩首歌原本就是連歌——《我們是否在等待》和《聖-吉米》。

而聖-吉米又是《郊區的耶穌》這首歌的主角。

但要在兩首歌之間的空白,用合適的旋律串聯起來,使這個轉折不顯得突兀,仍然是一件很考驗樂理功底的事情。

簡單的串聯不難,難的是串聯之後依然保持頂級的水準。

就像《月之暗面》那樣。

「這首歌叫什麼?」

理查森看上去很喜歡這首歌。

這並不奇怪,在所有的搖滾類型中,胖子最喜歡的就是朋克。

或者說,流行朋克。

而安妮則偏愛金屬。

「《郊區的耶穌》。」

羅傑可不打算把全部的歌名湊到一起,那實在太長了。

而用《美國白痴》這個專輯的名字?在失去了《美國白痴》和《神聖的日子(Holiday)》這兩首歌之後,這個專輯的名字也名不副實。

作為五首歌的絕對核心,《郊區的耶穌》自然是最合適不過的名字了。

「我們什麼時候把它做出來?」

安妮看上去有些迫不及待的樣子。

興奮地嚷嚷著:「我是愛與恨之子,郊區的耶穌?這段歌詞簡直太酷了!」

「下了飛機之後複印幾份,你們有空多練練。」

羅傑將寫著曲譜和歌詞的紙收起來,說道:「完成兩張湊數專輯之後,我們就去搞定《四月》和這首歌。」

在兩張湊數的專輯上,羅傑只打算花上四到六周,以相對而言「粗製濫造」的標準去搞定。

——達到80-90分就可以通過,而不是像原先那幾張專輯一樣,至少要到95分,甚至個別歌曲要達到滿分。

對質量要求降低百分之十,在時間上,至少可以縮短三分之二甚至更多。

剩下的時間,樂隊就會躲到遠離北美的某個角落,安心去完成這首朋克史詩。

還有那首隻完成了一半的《四月》。

「喂,給我再看一會!」

安妮伸手就要去搶,嘴裡嚷嚷著:「我還沒看完呢!」

「給你給你。」

羅傑一臉無奈的樣子,叮囑道:「別讓別人看到,這個計劃還需要保密。」

「知道啦,廢話真多。」

安妮不耐煩地擺擺手,像是趕蒼蠅一樣:「出去時候順便把門關上。」

…………

時隔一年多的時間,重返納什維爾。

這座城市依然沒什麼變化,充滿了鄉村音樂的氣息。

「這肯定不是玩搖滾的好地方。」

羅傑聽到街道上的商店裡,到處都播放著時下熱門的鄉村音樂。

「真不知道佩內洛普為什麼選這個地方,搖滾的氛圍簡直太差勁了。」

安妮也小聲吐槽著。

不過幾支樂隊只是履行合同,也沒有追根究底的想法。

從去年音樂節的成功上來看,一座城市的搖滾氛圍濃重與否,和音樂節是否成功沒有必然的聯繫。

這個年代,機票又不算貴,實在買不起機票的,還可以選擇大巴或者火車這樣的出行方式。

來到主辦方準備的酒店安頓好,加里-貝爾又提議要舉辦一次派對。

不過和去年的音樂節不同的是,這一次的音樂節大牌樂隊更多,所有樂隊在一起玩樂的大型派對,「主辦權」會由其他一線樂隊來負責。

加里提議的,是幾支熟悉的樂隊內部的小規模派對,不會邀請太多人參加。

「你們玩吧,我就不參與了。」

在新澤西州連著玩了半個多月,幾乎天天都泡在派對里,羅傑覺得自己的身體有點吃不消。

「至少參加一次嘛,不然音樂節這麼長時間,你又打算一個人過?」

安妮嘲諷道:「沒有性生活的傢伙是沒有人權的。」

——莎拉等幾個女孩沒有跟著過來,留在了新澤西州。

「你忘了這裡是什麼地方了?」

羅傑掏出手機晃了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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