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一碗毒雞湯(1/2)
最後一首歌叫做《Dog.Song》,羅傑前世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的時候,誤以為是AC/DC樂隊的作品。
後來才知道,這是一支叫做Krokus的瑞士樂隊唱的。
不過說Krokus是AC/DC的小號,某種程度上也沒有什麼大毛病。
這支樂隊成立於70年代中期,本來是玩前衛搖滾和迷幻搖滾的。
直到他們聽了一場AC/DC的演唱會,於是立刻改變了風格。
在轉去玩重金屬搖滾之前,Krokus樂隊的成員首先做出了一個決定:換一個主唱,因為現任主唱軟綿綿的嗓音實在是弱爆了。
樂隊的原主唱由貝斯手克里斯-馮-魯爾兼任,在1979年,新主唱馬克-斯庫拉斯加入之後,樂隊的陣容才穩定下來。
不過這支樂隊也沒能在重金屬搖滾的歷史上留下太多的印記,1986年吉他手去世,1989年解散。
雖然後來又重組了起來,但卻一直只能算是一支「地下樂隊」,從來沒有在流行樂壇中活躍過。
…………
某種程度上來說,在人聲的部分,三首歌是非常類似的。
都需要極具爆發力的嗓音,不過這正是羅傑所擅長的。
因此錄製起來也沒有多少阻礙,更加沒有感覺到困難。
僅僅只是兩天,就錄完了全部的三首歌。
而這個時候,時間也進入到六月。
《黑色》專輯距離完成還早。
雖然已經錄完了全部十首歌的人聲,但樂器演奏的部分才是這張專輯的難點所在。
即使是保守估計,至少也還需要一個多月的時間才能完成。
不過現在前半年才剛剛過去,樂隊有的是時間,並不需要著急。
羅傑乾脆請了幾天假,安心完成胳膊上的紋身。
然後陪著艾琳過了一個二人世界的周末。
臨近暑假,艾琳的學業和工作都很忙,羅傑也總是有各種各樣亂七八糟的事情,兩人聚少離多,甚至連每周見面一次都無法保證。
新的一周,羅傑來到公司的時候,西奧多已經在錄音室門口等著了。
「要去你辦公室談嗎?」
羅傑開口問道。
「事情不多,就在這談好了。」
西奧多將「請勿打擾」的牌子掛到錄音室門外,拉來椅子坐下,說道:「Final公司的贊助談崩了。」
這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
商業的GG代言,談上幾個月很正常。
但幾個月沒有任何消息傳來,絕不屬於正常現象。
哪怕羅傑不怎麼喜歡搭理這些事,全權交給了西奧多去負責,但也不至於一點消息都沒有。
通常來說,這意味著談判破裂。
沒談成,算是意料之中。
不過一筆貝斯代言的收入,對羅傑來說也不怎麼在乎。
「談崩了就談崩了吧。」
羅傑看向西奧多,奇怪地問道:「你找我就打算說這個?」
這種事根本沒必要當面談,打個電話,甚至電話都不用打,發個簡訊就夠了。
哪怕是西奧多為了做出「很重視羅傑」的態度,這也做得太過了點。
「主要是另外的事。」
西奧多斟酌了片刻,繼續說道:「經過我們的聯繫,目前有幾家大品牌,對樂隊的贊助GG表示出興趣,其中意向比較強烈的有三家。」
「一個是阿迪達斯公司,希望你們代言他們的休閒服裝,為此開出了十年五百萬美元的價格。」
西奧多不等羅傑發問,就主動說道:「另外兩家有衝突,分別是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開出的價碼都差不多,百事可樂十年七百萬美元,可口可樂五年三百五十萬美元,這個數字還有談判的餘地。」
「阿迪達斯的休閒服裝?」
羅傑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問道:「阿迪達斯的董事會腦子被驢踢了嗎?找搖滾樂隊代言?這和他們的品牌形象不符合吧?」
運動品牌做休閒服裝是很正常的,找樂壇、好萊塢的明星代言也很常見。
但是,找明星代言,也是需要考慮到理念和形象是否一致的問題。
阿迪達斯的理念,卻和搖滾音樂所宣揚的個性、叛逆等等,沒有任何的關係。
如果換成是耐克,或許羅傑還會理解。
畢竟這兩家雖然都是世界最大的運動品牌之一,但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卻完全不同。
阿迪達斯代表正統,而耐克則是叛逆的挑戰者。
「我也覺得這個不太合適。」
明星接代言也是需要考慮企業或是產品的形象,和明星自身形象是否相符。
除非是那種只考慮錢,別的什麼都不在乎的人,不然絕對不會胡亂接下和自身定位不符的代言產品。
西奧多很快揭過了這個話題,問道:「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你傾向於哪家?」
這兩家也是一直針鋒相對的企業。
在GG、明星代言等花費上,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一直都處於世界前列。
能和這兩大快樂水品牌比GG投入的,全世界也找不出幾家來。
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各種各樣破紀錄的天價代言合同,幾乎都是出自這兩家的手筆。
當然,天價只會出現在各個領域的頂級巨星身上。
Darkness樂隊這樣的二線明星,頂多也就拿到一份收入還不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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