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小心背後(1/2)
唱片業的洗牌說遠不遠,但也不是急於一時的事情。
沒討論出個什麼結果,樂隊乾脆暫時放下這件事,繼續專注於錄歌。
不過《迷途之家》專輯還沒有錄完,羅傑中途返回了一趟北美,和勞倫斯家族的一位代理人見了一面,簽下一份股權轉讓協議,並在相關部門做了備案。
根據雙方之間的上一份協議,這次的股權交易,涉及羅傑手中News.Feed所有股權的一半,價格依照News.Feed首次公開募股的價格計算。
折算下來,羅傑可以得到總計8.2億美元的收入。
當然,這筆收入還需要向會計師、律師支付佣金,並且還要繳稅。
在萬稅之國,只有死亡和納稅才是永恆的。
沒有人不痛恨IRS,但也沒有人敢對抗IRS。
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不需要繳納營業稅,但作為個人股東,羅傑所獲得的這一筆收入,在下一個報稅季,也就是明年的四月中旬,是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的。
即使有名目繁多的避稅操作,這八億多美元,實際剩下來能夠注資到MAD唱片的,連七億美元都不到。
納稅的數目當然達不到一億多美元,但為了避稅,會有一大筆錢——大約六七千萬美元,會以慈善捐款的名義,轉入到羅傑名下的【保護傘慈善基金會】當中。
這筆錢,除了一小部分,大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左右,是真正用於慈善開支之外,剩餘的絕大多數,都會通過各種名目用於支付羅傑平日的生活開銷。
事實上,那些熱衷於慈善的明星和富豪,不說全部,但最起碼有百分之九十,都是這麼做的,唯一的區別只是真正用於慈善行為,以及「運營成本」的比例不同。
羅傑不是什麼悲天憫人的聖母,也不會隨手灑出大把的美元,只是為了博得一個「熱衷慈善」的名聲。
搞出【保護傘慈善基金會】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避稅。
在避稅的同時,適當地花出一筆錢,讓需要幫助的人受益,這可以說是雙贏的事情。
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真實慈善開支」,在現今的娛樂圈裡,這已經是相當良心的了。
更加良心的是,羅傑從來不主動召開慈善派對,號召其他人向自己名下的基金捐錢,也從不接受外來的捐款。
咳咳……
扯遠了。
和普華永道的會計師討論過避稅方案之後,羅傑對於自己能夠拿出的,注資到MAD唱片的資金已經大致有數。
算上自己帳戶里之前就存著的美元,在不影響生活質量的前提下,羅傑可以拿出第一筆七億美元,用於注資MAD唱片。
至於下一筆,在News.Feed上市之後六個月,也就是明年三月底到四月初這段時間完成的股權交易,按照羅傑和勞倫斯家族的協議,會依照當時的股市價格進行交割。
依照這家社交媒體的發展勢頭來看,羅傑手中剩下的這一半股權,賣出的價格只會比這一次更高。
若是早先沒有簽訂這樣一份協議,羅傑完全可以等到股票解禁之後,一次性賣出,獲利顯然更多。
事實上,在簽訂協議之前,羅傑就預見到了這種情況。
不過羅傑並不後悔。
股票的價值是一回事,能賣多少錢,又是另一回事。
尤其是涉及十幾億美元的股票交易,有人肯接手,才是最重要的。
市場價格往往只能做為參考,真正的交易價格,卻是要看雙方之間談判的結果。
在急於脫手套現的情況下,吃虧是必然的,只是吃虧多少的問題。
為了確保MAD唱片的發展能夠有充足的資金,羅傑不介意在股票上吃點小虧。
後者只是少賺點錢的問題,而前者,則關係到羅傑是否有足夠的地位,來保住自己手中的財富。
別以為現在是法治社會,保住手中的財富就很容易。
沒有相匹配的權勢和地位,有再多的錢,也都是等著挨宰的肉豬罷了。
一般的小豬仔沒有屠宰的價值,但一頭豬養得越肥,也就離死不遠了。
別說保住財富,能否保住性命,都要看別人的臉色。
無論是在號稱人類燈塔的美利堅,還是其它任何國度,這種情況都是司空見慣的。
…………
入帳一大筆錢,羅傑沒有急著動用,而是匆匆趕回雪梨,繼續錄製《迷途之家》。
和樂隊過去的絕大多數專輯一樣,在錄音室里,羅傑的進度總是最慢的一個。
畢竟一個人干兩個人的活,慢,是正常的。
安妮那邊只差一首歌就要完工,羅傑這裡,人聲才只錄了五首,貝斯則壓根還沒開始錄。
不過這張專輯的七首歌,貝斯的使用並不多,後面補起來倒是耽誤不了專輯的進度。
「聽說你賺了一大筆錢?」
見到羅傑回來,安妮顯得很興奮:「不如我們晚上開個派對慶祝一下吧!」
羅傑:「……」
某人的性子永遠都改不了,甚至還開始變本加厲。
以前是三句話不離派對,現在只要一開口,第一句話必然提到「Party」這個單詞。
「派對就算了,不然這章又要被和諧掉。」
羅傑隨便找了個藉口,立刻轉移話題:「我帶了幾瓶好酒過來,晚上我們一起喝一杯,慶祝一下。」
聽到沒有派對,安妮立刻一臉鄙視:「你個慫嗶,不就是和諧嗎?怕什麼?!」
不管安妮是激將還是嘲諷,好說歹說,羅傑終究還是沒有同意派對的事。
夜裡,四人聚在一起。
胖子這個傢伙似乎是吃炸雞吃上了癮,又帶了一大堆炸雞過來。
羅傑所準備的東西倒是不多,只有四瓶酒,剛好一人一瓶。
「這是去年的時候,蒂娜在一場拍賣會上幫我買下來的。」
羅傑拿起酒瓶,指了指上邊的「賴茅」兩個字,簡單介紹了一下:「太平洋對岸的白酒,三十年代的產品,年齡可能比我爺爺還要大。這種好東西,現在要買到可不容易。」
現在的賴茅酒,以及它的新品牌,價格還沒有炒作起來。
說有多貴倒是未必,至少對羅傑這個階層的人來說,不存在什么喝不起的問題。
但保存了七十年以上的酒,不是值多少錢的問題,總數就那麼多,喝一瓶就少一瓶,大多還都在有錢人的手裡收藏著,往往有錢也難買到。
對於嗜酒,又不缺錢的富豪來說,有這樣的收藏,絕對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就說羅傑手上的這四瓶,買來的時候花的錢不算多,總共也就十幾萬美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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