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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0章 愛憎分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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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Upon.A.Time.You.Dressed.So.Fine

有那麼段時間,你曾經衣著光鮮。

Threw.Bums.A.Dime.In.Your.Prime

你扔了個鋼嘣兒給那些要飯的玩兒,帶著優越感。

Didn「t.You?

有那麼回事兒吧?」

錄音室里,羅傑用一種十分古怪的腔調哼唱著。

時而忽然拔高的升調,讓羅傑嗓音中的沙啞,更加突出了幾分,頗有一種鮑勃-迪倫招牌式的公鴨嗓的感覺。

不過和鮑勃-迪倫的原版相比,羅傑的歌聲中少了幾分滄桑感,卻多了幾分煙火氣息。

雖然說鮑勃-迪倫在最初創作出這首《像一顆滾石(Like.A.Rolling.Stone)》的時候只有二十四歲,比現在的羅傑還要年輕兩歲。

但即便是兩世為人,羅傑的人生一直都算得上順風順水,自然是唱不出鮑勃-迪倫那種歷經了無數坎坷的感覺來。

在【Darkness】樂隊的版本,或者說羅傑的版本的《像一顆滾石》,自然是會和鮑勃-迪倫的原版有所不同。

到了現在,羅傑早已不再像樂隊剛剛成立的時候那樣,一味地去照抄前世的經典。

而是會根據自己樂隊的風格,對歌曲進行適當的改編。

通常來說,改編的幅度都不會太大,但卻會和原作有著鮮明的區別。

不再是純粹的模仿,而是變為了樂隊自己的作品。

當然,再怎麼改,羅傑依然不會摒棄掉前世經典中,最為優秀的特點。

而對於這幾首鮑勃-迪倫的作品,最普遍的特點就是,愛它的人會把它吹捧到天上去。

而不喜歡的人,則會說:臥槽,這什麼姬霸玩意?難聽死了,簡直辣耳朵!

儘管鮑勃-迪倫的許多作品都獲得了無數歌迷的肯定和讚譽,但不喜歡他的歌迷仍然占了多數。

愛憎分明,這就是鮑勃-迪倫最大的「特徵」。

在樂隊版本的《民謠聖經》中,羅傑同樣保留了這個「標籤」。

這張專輯註定不會像其它的《搖滾聖經》系列那樣,受到所有人的歡迎和追捧。

某種意義上而言,《民謠聖經》是一部相對小眾的作品。

在羅傑的預期中,甚至沒有指望它的銷量,能夠達到《搖滾聖經》系列的合格門檻:全球銷量2000萬。

能有幾百萬的北美銷量、一千多萬的全球銷量,在羅傑看來,已經可以算是巨大的成功了。

就這,還是考慮到樂隊一貫以來的「商業巨星」的形象,以及龐大的粉絲基礎。

如果沒有過去連續十幾張專輯在商業上的巨大成功,單憑《民謠聖經》本身,依照羅傑的判斷,恐怕連全球五百萬銷量都很難。

鮑勃-迪倫的作品確實足夠經典,但這位搖滾巨星從來不以銷量見長。

在RIAA的認證數據中,鮑勃-迪倫的所有專輯總銷量並不低,達到了3600萬張(北美銷量)。

但是,這卻是多達33張專輯的銷量總和。

平均下來,每張專輯的銷量也不過是百萬出頭,勉強達到白金唱片的門檻罷了。

對於絕大多數明星而言,這都是一個值得稱讚的數字。

但以鮑勃-迪倫的名氣和咖位,這樣的成績只能算是失敗。

當然,評價一位明星的好壞,商業成績並非是唯一的標準,儘管在唱片業內,幾乎所有製片方和發行方,都只會將商業成績視為唯一的指標。

但客觀的說,像鮑勃-迪倫這樣,在商業成績上並不如何突出,但卻被公認為「偉大」的超級巨星,在流行音樂的歷史上,絕對不算罕見。

咳,扯遠了。

樂隊現在並不缺錢,至少不缺小錢。

一張專輯的收入降低大半,對樂隊未來的發展不會造成什麼阻礙,這也是羅傑敢於讓《民謠聖經》最大程度上保留鮑勃-迪倫那獨特的、不夠適應市場的風格,最主要的原因。

不過,既然放棄了在商業上做出一番成績,自然是要在其它方面有所補償。

羅傑所盯上的,所謂的「補償」,便是藉助《民謠聖經》的這幾首歌,將《搖滾聖經》系列的口碑,推高到一個極致。

前面說過,鮑勃-迪倫最大的特點,就是愛他的人愛到骨子裡,不喜歡的則棄之如敝履。

但更有趣的一個現象是,即使是不喜歡鮑勃-迪倫的那些人,最多也只會說:這種風格不是我喜歡聽的類型。

而不會無緣無故地去抨擊他的作品。

這樣一來,實際上真正發出聲音的,反而只剩下了愛它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在羅傑的前世,鮑勃-迪倫在搖滾樂壇的咖位十分穩固的原因。

如果有一樣東西,10個人里有5個人喜歡,5個人討厭,雙方爭論不休,那第11個,對它完全不了解的人,第一印象就是這樣東西好壞參半,總之肯定是不完美的。

但如果是10個人里,有3個人喜歡,7個人討厭,但討厭它的人不做評價,而3個喜歡它的人則到處跟人說這樣東西有多麼的好。

這樣一來,不明真相的路人,會得到一個什麼樣的印象?

無數的事實都證明了,自來水的力量,要比美元買來的水軍強大無數倍。

羅傑最大的期望,就是藉助這張《民謠聖經》,為樂隊培養出大量的「自來水」,將整部《搖滾聖經》的口碑推到頂峰。

名利雙收,才算得上成功。

對於樂隊而言,利,早就不缺了。

名,儘管有不少獎項的認可,卻始終還差了那麼點意思。

……

「所以這就是你唱的那麼難聽的原因?」

聽了羅傑的解釋,安妮果斷開啟了毒舌模式:「我覺得你對搖滾樂的審美下降太多了,唐老鴨唱的都比你好聽!」

頓了頓,安妮用嘲諷的語氣,繼續吐槽道:「羅傑,你退群吧,這張專輯不需要主唱,我的吉他來當主角!」

羅傑:「……」

和女人爭辯永遠是不可能贏的,羅傑假裝自己什麼都沒有聽到。

「平時吃得太精緻了,今天吃點垃圾食品。」

胖子拎著兩個大袋子走了過來,放到桌上。

打開一個個食品盒和包裝袋,裡邊全部是「臭名昭著」的垃圾食品。

炸雞、薯條、漢堡……

看上去像是打劫了一家……看袋子上的商標,是漢堡王沒錯了。

羅傑從袋子裡拿出一個楊桃罐頭,一臉古怪地問道:「漢堡王什麼時候開始賣罐頭了?」

「安妮說要吃水果,樓下便利店買的。」

胖子頭也不抬,手上墊著餐巾紙,撕開一整隻炸雞,將一根雞腿遞給羅傑,開口道:「有啤酒嗎?吃炸雞怎麼能沒有啤酒?」

這種快餐,羅傑已經有很久都沒吃過了。

雖然不怎麼健康,味道也就那樣,但偶爾吃一次,感覺還挺過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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