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簽下來(2/2)
大體上,依照前世艾薇兒-拉維尼的成名軌跡來操作,人設等方面也儘量貼近。
至於唱片合約,肯定是要簽一份長約,最好在十年左右。
自始至終,羅傑壓根沒考慮過雷蒙娜-拉維尼是否會同意這個問題。
對於一個被拒絕了數十次的樂壇新人來說,陽光海岸娛樂雖然不是什麼大公司,但也是一個難得的機會,甚至可以說是救命的稻草。
至於說按照唱片公司的要求去「包裝」,這是樂壇的慣例了,無論簽約哪一家,無論是否要這麼做,合同里都必然會有相關的條款。
大概意思就是先占個坑,用不用那是以後的事。
商談完這一切之後,羅傑掏出手機,點開聯繫人列表,翻到雷蒙娜-拉維尼的號碼。
猶豫了片刻,沒有打電話過去,而是發了一個簡訊,告訴對方保持電話暢通,幾天之內會有唱片公司的人聯繫她。
…………
簽約一位新人,壓根沒必要讓加里-貝爾親自出面。
目前而言,還是收攏股份的事情更加重要,需要【金屬猴子】樂隊親自坐鎮。
至於和雷蒙娜-拉維尼的談判,派遣兩名員工就夠了。
陽光海岸娛樂現在沒有簽約藝人管理部門,負責這次談判的是一位市場部門經理,以及一位法務部的律師。
「兩位,你們可以叫我安東尼。」
這次談判的主導是安東尼,另一位律師只負責擬定、審核合同,以及為合同做背書。
安東尼拿出一疊文件遞給雷蒙娜-拉維尼,說道:「這是我的身份證明文件,你們可以先檢查一下。」
雷蒙娜-拉維尼的經紀人接過文件,仔細地審驗了半天,期間還打了兩個電話求證。
過了半個多小時,經紀人終於放下文件,低聲說道:「身份沒問題。」
雷蒙娜-拉維尼點點頭,沒有說話。
談判是經紀人的事,大多數藝人自身並不擅長這件工作。
經紀人沒有拐彎抹角,直接提出了最核心的問題:「陽光海岸打算為雷蒙娜-拉維尼準備一份什麼樣的合同?」
「這是我們準備的樣板合同。」
安東尼拿出另一份文件遞給對方,開口道:「十五年唱片合約,版權歸公司所有,唱片銷售收入分成百分之八十,演唱會和其它商業演出收入百分之七十,GG代言收入不分成,全部歸雷蒙娜-拉維尼小姐個人所有。至於簽約金……」
安東尼停頓片刻,說出一個數字:「一百萬美元。」
「這不可能!」
經紀人一聽就炸毛了,大聲道:「這份合約是赤裸裸的壓榨!不符合慣例!」
雷蒙娜-拉維尼沒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履歷,也沒有提價的資本。
但哪怕是純粹的新人,這樣一份合約,也確實過於苛刻。
這樣的條款如果是在南棒,可以說很優厚了。
但出現在北美,卻幾乎不會有人接受。
不過這只是漫天要價的手段,先喊一個超高的價碼,為後面的砍價留下餘地,這是談判中最基本,也最為常見的策略。
「如果不是羅傑-克里斯蒂安先生的推薦,陽光海岸不會為雷蒙娜-拉維尼小姐提供唱片合約。」
安東尼面無表情,看了一眼經紀人,開口道:「陽光海岸承擔了高風險,必然要有預期的高收益,否則我無法向董事會交待。」
「但是這樣的條件也太過分了!」
經紀人反駁了一句,但卻也在心裡將預期下調了一些。
連續被數十家唱片公司拒絕,好不容易有了一次談判的機會,還是「走後門」得來的。
這樣的境遇,也讓經紀人不得不懷疑,簽下雷蒙娜-拉維尼的經紀合約是否有欠考慮。
正要提出新的條件,雷蒙娜-拉維尼突然開口道:「我去一下洗手間,你們先談。」
安東尼和經紀人之間針鋒相對的苗頭已經開始出現,在這種情況下,迴避才是最聰明的選擇。
萬一談崩了,雷蒙娜-拉維尼自己不在場,還有挽回的餘地。
無論是已經進入,還是想要進入這個名利場的人,幾乎不存在沒腦子的傢伙。
即使自己不怎麼聰明,身邊也不會缺乏能夠及時提醒的角色。
懂得什麼情況下該做什麼事,只是最基本的要求。
初次見面並沒有立刻達成協議,不過談判的進展很快。
正如安東尼所說,雷蒙娜-拉維尼沒有任何提價的資本,願意和雷蒙娜-拉維尼談判的只有陽光海岸,想要拿到唱片合約,做出大幅度的讓步是必然的事情。
幾天之後,雷蒙娜-拉維尼在一份為期九年的唱片合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根據這份唱片合約,雷蒙娜-拉維尼必須保證每年最少出一張完整的專輯,具體的定義是歌曲數量十首以上,或者時長三十分鐘以上。
至於簽約金,則是九十萬美元,每年支付十萬美元。
同時,根據補充協議規定,在前三年內,陽光海岸有權無條件解除合約,這是一個單方面的解約條款,如果雷蒙娜-拉維尼想要提前解約,就必須要額外掏出一筆巨額的違約金。
除此之外,在其它條款上,也堪稱苛刻。
例如版權公司百分之九十,歌手百分之十。
唱片銷售分成公司百分之七十,歌手百分之三十,演出收入分成公司百分之六十五,歌手百分之三十五……
而在負擔的成本方面,歌手自身負擔伴奏樂手、詞、曲等方面的費用,第一年由陽光海岸先行墊付,在分成中扣除。
除此之外,還有一大堆限制性的條款,如果全部激活,可以說雷蒙娜-拉維尼就是陽光海岸的提線木偶。
不過這些條款大多只是以防萬一,實際操作中只會激活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數唱片合約都是這麼簽的。
這只是業內的慣例,除非是有了一定地位的明星,才會在這方面拿到主導權。
例如,如果羅傑沒有選擇自己干,而是在合約到期之後續約,或者跳槽去其它唱片公司,合約中就不會出現太多的限制性條款。
另一邊,加拿大的AC-130樂隊,也簽下了一份大致類似的合約,除了年限縮短至八年之外,其它條款大體雷同,分成比例也只有很小的浮動。
簽下雷蒙娜-拉維尼和AC-130樂隊,也代表著陽光海岸娛樂從一家純粹的發行公司,開始朝著主流唱片公司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