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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章 十億美元的十分之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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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你們和唱片公司的矛盾很深。」

關於樂隊和二十世紀娛樂的矛盾,從《1》專輯還沒有發行的時候,就有媒體開始炒作了。

雖然沒有人在這方面挖出過什麼大新聞,但也算不上是秘密。

索斯科聊了一會這方面的事情,又問出一個不在列表上的問題:「樂隊和唱片公司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什麼地方?是利益分配不均嗎?」

當然是!除了利益,還有什麼能引起不可調和的矛盾?

羅傑心裡吐槽著,同時大腦飛速運轉,思考著如何回復。

和「母公司」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的明星很多,不說全部,但一百個里至少有九十九個都是因為利益衝突。

但面對公眾的時候,卻幾乎沒有人會這麼赤裸裸地說出來。

在粉絲們眼裡,明星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追求的都是藝術,怎麼可能喜歡鈔票這麼庸俗的東西?

咳……

當然,這是至少十年前的觀點。

至於現在,這麼想的純情少年們依然不少,但更多的人卻早就清楚明星這種生物都是一群什麼玩意。

按照「標準答案」來說,羅傑應該談理念分歧、工作強度之類的問題,這樣可以很有效的迴避一些敏感話題。

不過仔細考慮過之後,羅傑卻沒有這麼說。

腦海里閃過無數個念頭,實際過去的時間只是幾秒鐘而已。

短暫地沉默過後,羅傑開口道:「矛盾有很多,例如創作理念、工作強度等等,但是最大的矛盾在於利益。公司從樂隊身上賺到了大筆的美元,但樂隊得到的卻只有一點蠅頭小利。」

似乎是因為羅傑的答案太過驚人,索斯科楞了幾秒鐘才反應過來,連忙問道:「你是說唱片公司拿走了你們應得的錢?」

觀眾席上,也適時地響起了一片喧譁聲。

從這一點來看,錄製間內的幾十名觀眾應該都是雇來的「群眾演員」,演技堪比好萊塢明星。

「說是拿走不算準確,嚴格來講公司並沒有違反合約。」

羅傑先是否認了索斯科話里的陷阱,然後又強調道:「我的意思是,這份唱片合約本身就不符合樂隊的價值。」

索斯科很好奇:「可以詳細說說嗎?」

「具體條款需要保密,我不能違反合同。」

羅傑搖了搖頭,然後列舉了一個數據:「公司拿走了絕大部分版權暫且不說,單說收入方面。從樂隊的第一支單曲《We.Will.Rock.You》,到上一張專輯《2》,一共創造了至少十億美元的價值,你猜樂隊得到了多少?」

「十億美元?!上帝!休-格蘭特三年創造的價值差不多也就是這個數字了!」

索斯科很配合地露出了震驚的表情,儘管他在節目開播之前,就詳細地調查過樂隊,很清楚這一點。

——無論是唱片業協會的認證,還是IFPI認證,數據都是公開的,查一下銷量,再乘以專輯的單價,也就能計算個差不多。

如果是計算全球銷量的話,實際數字絕對在十億美元以上。

畢竟,除了幾張單曲之外,大部分專輯的定價都遠遠超過十美元,銷量則早已過億。

「震驚」過後,索斯科又問道:「你們分到了多少?我覺得怎麼也得有三億美元吧?」

「怎麼可能?如果有三億美元的收入,樂隊根本不可能和公司鬧矛盾。」

羅傑露出一個意味不明的笑容:「截止目前為止,大概一億美元多一些,準確的數字應該在1.1億到1.2億之間,稅前。」

「稅前」兩個字被加重了語氣,誰都知道北美的稅收有多麼嚇人。

十億美元的總價值,樂隊只分到了十分之一,看起來確實非常的不公平。

不過這十億美元卻要很多環節來分。

樂隊、製作方二十世紀娛樂、發行方、經銷商、零售商等等。

若是再往細算,製作團隊、保險公司、物流公司、刻錄廠、GG公司……

可以計入成本或者分潤利潤的環節多達數十個。

舉個栗子,以《燃燒》專輯為例,建議零售價16.99美元,而實際分成的價格卻是批發價12美元,這就有了接近百分之三十的差額。

樂隊能夠分享到的是12美元的四分之一,即3美元,如果按照零售價來算,這3美元大約相當於百分之十七點六。

這還是北美的銷售分成,而海外,如果按照過去的模式,以賣斷的方式授權,無論海外賣出去了多少,樂隊能享受分成的都是固定的買斷費的四分之一。

不過這筆帳沒必要細算,公眾也不需要懂。

十億美元和一億美元兩個數字擺出來,誰都能看出來樂隊受了委屈。

至於這委屈到底有多大,誰在乎?

媒體需要的只是一個炒作的噱頭,而公眾想看到的,只是「有趣」的新聞。

至於樂隊的死忠粉絲們……

「回去得聯繫一下卡爾-瓦倫丁,控制好粉絲的情緒,別真有一群人圍著公司門口去抗議。」

羅傑一邊想著,一邊配合著索斯科,幾個問題過後,不著痕跡地將話題轉移回《燃燒》和《信仰》兩張專輯上去。

唱片公司只在乎利潤不在乎臉面是一回事,真要鬧大了,對樂隊也沒有任何好處。

包括二十世紀娛樂在內,絕大多數唱片公司不會在意旗下的明星在需要的時候抹黑自己,但前提是有利可圖,並且不能鬧得太過分。

…………

「有位偉大的人曾經說過,一個人到死的時候依然家財萬貫,這是一種恥辱。抱歉,我歷史學得不太好,不記得是誰說的這話了。」

電視機里正在播放《索斯科秀》,羅傑正在侃侃而談:「我們在過去三年裡,在慈善上投入了大約一千萬美元,未來會投入更多。我和我的隊友們討論過,一致同意,在《燃燒》專輯上的收入,會拿出至少三分之一,用於成立一個慈善基金,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樂隊在過去幾年裡花在「慈善」上的錢並不少。

全部都是業內人士召開的慈善晚宴上捐出去的,舉辦者都是華納這樣密切合作的唱片公司,或者某位在頒獎季影響力巨大的核心會員。

雖然每一次數額不大,但都有據可查,一千萬美元這個總數也不算低。

儘管實際被用於慈善的數字只有上帝或者撒旦才知道有多少,但沒人在乎這一點。

錢花出去了,而且是以慈善的名義花出去,本身就是一種價值。

這也是對一些記者提出的,「樂隊賺了一億美元,為什麼不熱衷於慈善事業」的回應。

在北美,無論是明星還是富豪,投資慈善幾乎是默認的傳統,除了極少數腦子不太靈光的傢伙,只要收入達到一定程度,沒有人會在這方面省錢。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慈善投入和稅款一樣,是必須的開銷。

只不過前者的運作空間遠遠大於後者,尤其是在有自己的慈善基金的情況下。

「做慈善是件好事,尤其是在北美,你們做了個聰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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