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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地區和受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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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其它地區,和流行相比,搖滾音樂的表現差的卻不是一點半點。

比如說某個不可描述國度,市場體量雖然龐大無比,但搖滾音樂的生存空間卻很感人。

這一點,哪怕到十幾年後,改變也不怎麼明顯。

很多人將其歸結於不可描述的原因,但歸根結底,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主流歌迷的喜好。

「我發現一個問題!」

幾人交換著翻了半天,安妮突然開口道:「好像我們的專輯在全世界的銷量都不差,只不過不同的地區,賣的好的專輯風格不一樣。」

任何地方的歌迷都有例外。

哪怕是南棒那種只有一種叫做「青春偶像」的明星的國度,也不缺乏熱愛搖滾的歌迷。

但若是只看「大多數」,地區性的差異其實相當明顯。

例如北歐三兄弟多力量金屬、旋律死亡,德國多死金、敲擊,在英倫三島,傳統的重金屬和復興朋克則更加流行。

至於北美,由於是一個移民國家,什麼風格都不缺人聽,但也沒有一個完完全全占據主流的類別。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嘗試不同的類型。」

雖然說羅傑當初做決定時壓根沒考慮過這個問題,不過也並不妨礙此時拿出來炫(裝)耀(B):「不同地區歌迷喜歡的搖滾風格不一樣,我們什麼風格都做,這樣就會成為全世界最受歡迎的搖滾樂隊。」

其實羅傑想要嘗試更多搖滾風格,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不想讓前世那些不同流派的經典浪費掉,想要全部搬運到這個世界來。

至少要搬來最經典的那一批。

如果說樂隊的能力不足也就算了,既然有這個實力,為何不嘗試更多的風格?

至於能藉此吸引更多地區的歌迷,純粹是意外的驚喜。

「對了,我們什麼時候去錄歌?」

理查森突然問了一句。

《朋克聖經-郊區的耶穌》錄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點收尾的工作沒有完成。

當然,鍵盤以及其它管弦樂器的和聲壓根還沒有開始,負責這部分工作的賈森還被禁足在紐約。

這部分只能以後再找時間補上,這個假期肯定是沒戲。

「這麼冷的天,我才不要出門!」

安妮杯子裡的紅茶早就喝完了,拿起桌上的酒瓶,倒了半天,發現酒瓶也是空的,隨手將瓶子丟到地毯上,又縮了回去。

「等雪小一點再去錄吧。」

羅傑打開酒櫃,挑了一瓶酒,又重新拿了一盒冰塊放到桌上,開口道:「我們15號回去,還有一周多的時間,能錄完最好,錄不完也無所謂。」

胖子正好啃完了一整桶的冰塊,嘩啦啦地又倒出來半盒,抱著冰塊桶,直接用手抓起一把冰塊丟進嘴裡,發出嘎嘣嘎嘣的聲音。

安妮一動不動,開口道:「幫我倒一杯,雙倍,不加冰,謝謝。」

「懶死你算了。」

羅傑無奈地倒上一杯酒,遞到安妮手中:「你這樣不熱嗎?」

安妮全身裹在毛毯里,裡邊還穿著厚厚的毛衣,和穿著短袖,嚼著冰塊的胖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簡直像是兩個世界的人。

「冷!」

安妮意簡言賅地表明了自己的感受。

正要開口說話,羅傑像是想起了什麼,看了一眼凱薩琳-瓊斯,問道:「我們回北美以後要在紐約呆半個月左右,你是跟我們一起去等著,還是一月初在洛杉磯匯合?」

交易的內容是在洛杉磯,而不是紐約。

這一點,羅傑早就和凱薩琳-瓊斯講清楚了。

洛杉磯離好萊塢更近,凱薩琳-瓊斯當然不會有意見。

之前的話題一直插不上話,見羅傑終於想起來自己,連忙說道:「我跟你們一起去可以嗎?」

很顯然,凱薩琳-瓊斯對自己和羅傑之間的交易並不放心。

「可以。」

羅傑點了點頭,然後看向安妮。

帶凱薩琳-瓊斯回家?這麼沒腦子的事羅傑怎麼可能幹得出來?

家裡那個小醋瓶雖然從來不管羅傑在外面怎麼玩,但真要帶個女人回去,那場面肯定很精彩。

還沒有說話,安妮就搶先開口道:「知道啦,要讓她住我那是吧?」

「對。」

羅傑臉皮很厚,沒有半點尷尬。

安妮伸出兩根手指,提起了條件:「兩場派對!」

「成交。」

羅傑懶得去計算到底欠了多少,反正看這趨勢,這輩子也不可能還得完。

朝安妮點了點頭,又對凱薩琳-瓊斯說道:「我那不太方便,在紐約的時候你聽安妮的安排。」

凱薩琳-瓊斯也不是小孩子,見識過很多類似的情況,立刻就明白了是怎麼回事。

雖然心裡有些不痛快,但表面上卻沒有露出任何異樣,一副很順從的樣子,乖乖地答應了下來:「我保證不會惹麻煩。」

這個時候,凱薩琳-瓊斯心裡那點原本就沒有多少的幻想,也徹底消散得無影無蹤。

兩人之間畢竟只是一場交易而已。

娛樂圈裡小三上位的情況並不罕見,但成功上位的小三們,同樣也會被小四小五小六擠下去,沒幾個有好下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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