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主唱的位置(2/2)
羅傑毫不猶豫地將剛才那個失誤,說成是提前安排好的玩笑,然後繼續說道:「重新介紹一下我自己,羅傑-克里斯蒂安,除了會玩貝斯、會跳街舞、會裝傻賣萌以外,還會唱一點歌。」
舞台下,再一次響起了歡呼聲。
趁著這個機會,羅傑放在背後的左右隱蔽地做了一個手勢,這是之前樂隊約定好的信號。
理查森的鼓棒,重重地敲在了鼓上。
和演唱會、專輯中常用的版本不同,羅傑在這一首歌的編曲上,選擇的是MV的版本,前半部分,鼓是唯一的樂器。
隨著節奏感極強的鼓聲,羅傑和喬治拍著雙手,右腳重重地踩在地上。
為了這一首歌的演出,羅傑和喬治的靴子都是特製的,在鞋底墊上了鐵片,有些類似踢踏舞的舞鞋。
僅僅只是兩個人,加上理查森的鼓,就製造出了一支交響樂團的氣勢。
當然,也僅僅只是氣勢。
整整八輪節拍之後,在第九輪節拍響起的同時,羅傑身體微微前傾,嘴巴靠在話筒邊緣,用嘶啞的聲音低吼道:「夥計,你是個只會大聲嚷嚷的孩子,在街頭鬼混,希望有一天能夠成為大人物。你搞得灰頭土臉,狼狽無比,把瓶罐到處踢來踢去。」
隨著羅傑的一聲「Singin』」,樂隊的三人一起高聲唱道:「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羅傑從來沒有懷疑過這首歌的經典,但卻不清楚,這樣「幾乎」可以稱之為沒有伴奏,旋律簡單到了極點的風格,是否能夠被這個世界的人所接受。
不過事實證明,兩個極為相似的世界,人們的審美也沒有多少差別。
至少在搖滾音樂上是如此。
僅僅只是唱了一段,這首來自皇后樂隊的經典搖滾,就輕而易舉地征服了所有的觀眾。
成千上萬的觀眾高舉著雙手,隨著音樂的節拍,一起拍手、跺腳。
將音樂節的氣氛,徹底推到了最高潮。
「老兄,你是個年輕的硬漢,在街頭叫囂,總有一天要接管這個世界。你臉上流著鮮血,顏面盡失,到處揮舞旗幟。」
羅傑從支架上拿下話筒,邊唱邊向前走,來到T型台的最前端,與喬治、理查森一起唱道:「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不知道是否是錯覺,在第二輪副歌的時候,羅傑隱約聽到,舞台下方的觀眾之中,似乎有人跟著唱了起來。
從難度上來講,這當然沒有任何的問題。
如果說所有的搖滾歌曲里,哪一首最容易學會,毫無疑問,這一首《We.Will.Rock.You》絕對可以排入前三。
甚至不需要完整地聽過一遍,只要聽上一段,最起碼副歌部分是絕對能夠跟著唱的。
哪怕是不懂英語的人,聽上幾遍,也能吼上兩句「We.Will.Rock.You。」
讓羅傑詫異的是,這是以不喜歡與樂隊合唱出名的北美觀眾。
竟然也有人跟著唱了起來?
不過想到這首歌在前世地球上的傳唱度之廣,羅傑立刻將那點疑惑拋到腦後,同時做出了一個決定。
「老兄,你是個可憐的老頭。眼裡祈求著寬恕,希望得到解脫。你搞得灰頭土臉,狼狽至極,最好有人能把你送回老家去。」
唱到這裡,羅傑用極快的語速,大聲道:「所有人,一起來。」
這一刻,羅傑完全無視了丹尼爾的告誡,將話筒對著舞台下方。
觀眾們並沒有讓羅傑失望,儘管不是所有人都開口了,但聲音仍舊很整齊、很響亮:
「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喬治彈起吉他,隨著激昂的吉他旋律,羅傑再次喊道:「所有人,再來一次!」
這一次,舞台下方,合唱的聲音更大了。
在夜空之中,遠遠地傳遞出去:
「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