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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成功的關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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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事實上,很多極端的金屬樂隊,同樣也存在著這樣的問題,比如某樂隊、某樂隊以及某樂隊等等。

這些風格、思想以及音樂都偏向極端化的樂隊,或許會在特定的樂迷群體中大受歡迎。

但彈吉他時都要豎起中指,十句話里有十一個F詞,演唱會上對著歌迷露出生殖器,這樣的風格,就很難被普羅大眾所接受。

想到這裡,羅傑拿起筆,在筆記本上記下一個單詞:「主流。」

迎合主流,未必一定能成為頂級。

但不迎合主流的樂隊,卻肯定不可能成為頂級。

但是改變樂隊的風格,放棄朋克,卻是不理智的做法,那不符合實際。

羅傑和理查森,在技術上不存在短板,完全可以適應任何一支搖滾樂隊的風格。

但考慮到延續性,以及未來新成員的適應能力,朋克風格,依然是首選。

儘管羅傑也想站在舞台上,對著話筒大吼:「It’s.My.Life.」或者「Rock.And.Roll.」

但是這樣的硬搖滾風格,對於樂隊的要求也更高。

無論再怎麼簡化,三個人肯定是不足以完成的。而找一個新成員,肯定比找兩個或是更多成員,要來得容易。

這樣一來,選擇的範圍就被縮小。

綜合各種因素考慮之後,羅傑已經有了比較明確的想法。

優先考慮流行朋克,其次則是流行搖滾。

綜合樂隊本身的情況來考慮,如果是一張收錄十到十二首歌的完整專輯,其中流行朋克的風格的歌曲,至少要占到一半。

然後在添加進一到兩首風格稍微極端一點的朋克搖滾,用以拉高在特定群體中的口碑,剩餘的則以流行搖滾來補足。

但是即使只是一兩首風格化的朋克搖滾,依然要把握好一個度,不能太過。

比如天佑女王這樣的歌,考慮到北美大多數人的接受能力,就絕對不能出現。

同時,由於是完整的專輯,也必須考慮歌曲整體風格的一致性,以及歌詞主題的連貫性。

沒有必要所有歌的主題都一致,但卻也不能相差得太過離譜。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這一首歌還在講初戀的朦朧情愫,下一首歌馬上就跳到艹翻希特勒,這就會對歌迷造成困擾。

除此之外,最大的要求,是簡單。

這是基於對未來新隊友的考慮,培養起默契來,越是簡單的歌,見效也就越快。

等到樂隊的默契程度足夠高了,再去嘗試複雜的歌曲。

選歌的範圍,可以不局限於表達朋克精神、朋克文化的歌詞,但樂曲的風格卻必須「朋克」。

簡單的三和弦,就可以演奏出優美的旋律,完全沒有必要用上複雜的十二弦搓衣板。

除此之外,由於和《你好,冰冷世界》專輯同樣的原因,那些版權價值極高的經典,同樣也最好不要出現。

這樣一來,選擇的範圍就被縮小到了很小的區間之內,可以做出的選擇並不算多。

但這個所謂的「不多」,數量也高達三位數。

花費了近一周的時間,在幾十支樂隊、歌手的作品之中,羅傑挑選出了十二首歌,列為備選。

雖然說距離組建新樂隊還有很漫長的時間,但這些歌也並不僅僅只是原譜照抄出來就算完事了。

必須要根據樂隊的個人風格,在編曲上做出對應的改動,否則,根本達不到最好的演奏效果。

這同樣也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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