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八座水晶杯(1/2)
兩周之後,《無名專輯》的第二支先導單曲《搖滾樂(Rock.And.Roll)》,在沒有任何預告的情況下,發布了免費的數字版本。
至於實體專輯,考慮到成本和收益方面的問題,直接放棄。
這個年頭,單曲唱片,尤其是一張專輯的先導單曲,實體專輯的銷量實在是不怎麼樣。
前者往往會在一張唱片中收錄複數個不同的版本,而後者則通常就真的只是「一首歌」。
雖然沒什麼本質上的差別,但在CD的時長上,前者顯然更有「誠意」一些。
就算是《天堂的階梯》這種,有著廣泛粉絲基礎,又被歌迷們期待了很久的單曲,銷量也遠遠沒有達到預期。
從第一個周末結束之後,銷量就開始了大幅度的下滑,跌落到單日四十萬張以內。
過了第二個周末之後,這個數字又再次暴跌超過一半。
兩周下來,總共賣出了不到四百萬張。
以《天堂的階梯》這首歌的受歡迎程度而言,這個成績很難讓人感到滿意。
不過對於這種情況,在公司發行部門那些專業人士的提醒之下,羅傑早有心理準備,勉強接受了這個現實。
四白金的銷量,對於絕大多數作品來說都算得上出色的成績。
但對於《天堂的階梯》而言,卻是絕對是失敗。
造成這一失敗的原因,不是歌曲本身不夠出色,也不是歌迷們不喜歡。
僅僅只是因為數位音樂平台的存在。
有免費的數字版本,願意花錢購買實體專輯的人自然就少了許多。
至於說讓數字版本也收費售賣?
確實有一部分明星採取了這種做法,但羅傑卻不打算這麼做。
有著前世的經驗,羅傑很清楚未來的數字唱片會是什麼模式。
正版收費確實必不可少,但免費的「試聽作品」也是不可或缺的。
羅傑打算採取的策略,是後世絕大多數明星們的普遍做法。
將免費和付費分開。
當然,依照現有的幾家主流數位音樂平台的業務模式來看,完全複製前世的那種思路是不太可能的。
舉個栗子,在羅傑的前世,北美市場份額最大的兩家數位音樂平台,分別是Spotify和iTunes。
前者和企鵝、雲村類似,以免費和會員制為主,也就是說只要每月花上幾美元,就可以免費下載或是在線收聽絕大多數的正版音樂。
如果會員到期不再續費,那麼所有限制為「會員免費」的歌曲,將會無法播放,並且已下載的這類歌曲也會在下一次連接網絡時被自動刪除。
至於iTunes,則是完全的買斷制,可以按照單曲或者專輯購買,沒有所謂的期限一說。
無論明星們的作品發布在哪一家平台,都是有錢可拿的。Spotify根據播放次數向版權方支付費用,iTunes則是銷售總額的分成,算下來不會有太過離譜的差距。
大多數版權方會選擇在兩家平台同時發布,歌迷們可以自由選擇。
無論是在iTunes上一次性買斷,還是選擇支付Spotify的會員費用,只要有人聽,版權方都是有錢可賺的。
就算是Spotify的免費用戶,也可以從平台的GG收入中獲得分成,利益並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而現在這個世界呢?
除了一家類似iTunes的音樂平台實行完全的付費買斷制度以外,其它平台都沒有推出類似Spotify那種按照會員點播、下載次數向版權方付費的機制。
在一家音樂平台上發布作品的時候,版權方只能選擇是免費,還是買斷式的付費機制。
如果是前者,那麼版權方不會得到哪怕一美分的收入。
在這種機制之下,如果版權方想要獲得除了買斷分成之外的收入,那麼只有一個辦法。
拿出大量作品的版權作為籌碼,和某一家平台簽訂排他性授權協議,以此獲得一筆一次性的版權授權費用。
在未來,Spotify模式肯定會出現,但由於現在的網際網路用戶數量、帶寬,乃至於行動裝置的普及性等問題,這種模式並不適合這個年代。
不是說在未來成熟可行的運作模式,拿到十幾年前就一樣好用。
事實上,Spotify模式的成功,是基於行動裝置的普及和發展,否則根本不可能成功。
舉個栗子,在沒有智慧型手機的年代推出二維碼支付系統,用戶要拿什麼東西來掃碼?
就算是這個世界的Spotify自己,也沒有嘗試推出這種模式,因為不可行。
有多少人會一天在電腦上聽幾個小時的歌?
沒有移動聯網設備,意味著用戶活躍度低,也就意味著市場規模小。
後世的Spotify模式,在市場規模不夠大的時候,誰做誰死。
雖然現在不少音樂平台都推出了會員制度,但那和版權方的收入沒有任何關係,只是平台自身的收入渠道。
這種情況下,想要將付費和免費分開,就只能採取「部分作品收費」的方式。
一部分作品免費開放,用於推廣、提升名氣、吸引新的歌迷等等。
另一部分作品則採取付費買斷的方式,確保樂隊的收入。
在羅傑等人反覆討論過後,初步的決定就是,發行三年以上的作品、新專輯的先導單曲、EP免費開放,完整的新專輯則需要付費。
至少在現在這段時間裡,這種模式是風險最低的策略。
…………
比起需要付費購買的專輯,免費的歌曲更加受到歌迷們的歡迎。
這一點,無論是在哪一個國家,都不會有任何的區別。
北美的版權保護力度確實很強,但盜版的市場從來都不小。
當然了,考慮到這個國度的盜版違法成本,以及一直以來的政策宣傳等等,大多數人還是更願意支持正版,前提是他們認為自己的錢花的值得。
北美的正版作品從來都不便宜。
無論是書籍還是音樂,都是如此,或許電影反而是最廉價的「版權作品」,一張暑期檔熱門電影的票價只需要不到五美元,還附贈可樂和爆米花。
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每月在娛樂方面開出數百美元的預算,其中用於購買正版唱片的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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