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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9章 不靠譜的提議:抽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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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對什麼的太過於違背核心價值觀,自然是開不了的。

羅傑暫時將亂七八糟的想法拋到腦後,專注在工作上。

兩天之後,卡爾-瓦倫丁拿出了初步制訂的演出歌單。

但這並不是最終的版本,卡爾-瓦倫丁確實很了解粉絲們的需求,但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難免有考慮不周的時候。

由羅傑三人牽頭,包括賈森、格雷西和米婭三人,漢克以及其手下最出色的幾名調音師、特效師以及現場導播,還有羅傑三人的經紀人團隊,組成了一個多達十幾人的團隊。

十多個人反覆討論了整整一周,反覆修改了數次,終於將整個巡演27場演出的歌單完全確定了下來。

其中重複率最高的自然是《搖滾聖經》系列中的作品,尤其是最新的《無名專輯》,單單只是一首《天堂的階梯(Stairway.To.Heaven)》就要在27場演出中出場11次。

其次是《地獄高速(High.Way.To.Hell)》的七次。

這首歌單以口碑而論,在《搖滾聖經》系列中只能排到中游,尤其是專業口碑方面,幾乎差點被那些媒體和樂評人批判成「口水歌」。

但若是以傳唱度而論,在樂隊的所有作品當中,除了那首最經典的《We.Will.Rock.You》以外,就屬這首《地獄高速》最容易引起歌迷們的歡呼和尖叫。

考慮到會有一定數量的「前線粉絲」會追滿所有,或者大部分場次的演出,除了《天堂的階梯》和《地獄高速》以外,其它所有歌曲的重複次數都被嚴格控制在五次以內。

好在樂隊的「歌庫」數量足夠多,雖然出道時間短了些,只有五年多一點,但專輯數量卻超出了大部分成名十年以上的老牌明星。

以樂隊現有的歌曲數量,應付一場只有二十多場演出的巡演,完全不存在任何問題。

當然了,若是像鮑勃-迪倫那樣,每年進行一百多場,甚至兩百多場演出,那樂隊現有的這些歌曲數量,就顯得有些捉襟見肘。

不過以羅傑三人偏懶散的性格,除非是瀕臨破產,否則絕對不會將自己逼到那個程度去。

平均不到兩天就有一場演出?

還一堅持就是十幾年?

這TM是人幹的事?

就算是未來會搞全球巡演,羅傑也會選擇嚴格控制每個地區的場次,或者乾脆就將巡演的時間拉長,以求讓行程相對寬鬆一些。

「出行方式方面,我建議以公路交通為主,距離間隔較遠的場次再選擇飛機。」

漢克提議道:「這次的巡演,大部分場次的演出地點之間,間隔都比較近,有超過百分之八十都在五個小時車程以內。如果坐飛機,現在的機場登機手續複雜,速度反而慢,而且也沒有乘車舒服。」

經常坐飛機的人都知道,如果是在短時間內連續飛行,實際上要比坐車累得多。

而且在距離較近的情況下,飛機還真不一定比汽車快。

比如說從紐約到費城,先開車去機場,再飛到費城的機場,再坐車到酒店,這一圈下來所消耗的時間,都夠開車跑個來回了。

如果再算上登機手續等亂七八糟的瑣事,那就更加麻煩。

自從911之後,北美機場的安檢嚴格程度直逼太平洋對岸,過去那種起飛前五分鐘過安檢都來得及的情況根本不可能再發生。

「可以。」

羅傑點頭答應下來,又說道:「依耶塔,你去聯繫租車公司,租幾輛大型房車,類似上次那種的。」

那種堪稱奢侈品的大型房車非常昂貴,哪怕是租,也不便宜。

單單只是巡演途中的出行費用,就會是一大筆開支,再加上酒店等等,光是花在「旅行」上的錢,保守估計也要上八位數。

不過羅傑不打算在這上面省錢,賺錢為的不就是享受?何必為了控制成本而虧待自己?

當然了,有資格享受最好待遇的,也就只有樂隊的六人,以及寥寥幾名核心的幕後成員,例如漢克。

如果整個團隊都一視同仁,先不說值不值得的問題,光是這個巨額的開支,樂隊就承受不起。

要知道,單單只是漢克的手下,就有一個多達八十多人的團隊。

什麼樣的能力享受什麼樣的待遇。

能力越強,地位越高,享受的待遇自然要比其它人好上一籌。

至於那些普通的底層員工,就只能幾十個人擠一輛大巴車,住最普通的標準套房等等。

這還是遇到羅傑這個對手下比較大方的老闆,若是換個小氣點的,恐怕得住進貧民窟的汽車旅館裡去。

「對了,依耶塔,還有一件事。」

羅傑突然想起來一件事,開口道:「你該給自己找幾個助手了,薪水由樂隊承擔,儘快,巡演開始之前搞定。」

在幾個月前,羅傑就感覺到,只有依耶塔-哈森一個助理,漸漸開始有些不夠用了。

不過依耶塔-哈森這幾年的表現非常出色,而且也值得信賴,羅傑並不打算重新招一批助理來分享依耶塔-哈森的權利,而是讓她自己去找一批助手。

某種程度上來說,也可以算是給依耶塔-哈森升職了。

從助理,升職到一群助理的頭目……

咳,好像沒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事實上,讓依耶塔-哈森招聘助手,除了有人手短缺的原因之外,更是為未來做準備。

就和以前的助理瑪格麗特一樣,只要依耶塔-哈森保持著對樂隊的「忠誠」,隨著能力的提升,這個年輕的女孩遲早要被外放出去獨當一面。

到了那個時候,依耶塔-哈森的助手當中,就必須要有人接過這個助理的位置。

甚至於,隨著樂隊的發展,單單瑪格麗特和依耶塔-哈森兩人都未必夠用,這一批「助手」,也可以看做是樂隊未來的人才儲備。

羅傑很清楚,自己三人擅長的只是音樂,但作為明星,需要考慮的卻不僅僅只是作品本身。

…………

加拿大。

魁北克省的某座酒店內。

一個打扮的很「朋克」的女孩正在拼命地蹂躪著遊戲手柄。

這個少女似乎也是主機遊戲的愛好者,若是羅傑看到這一幕,心裡一定會說上一句,「她和安妮肯定有共同語言。」

事實上,加拿大女孩雷蒙娜-拉維尼和安妮的關係確實還算不錯,畢竟兩人都很貪玩,屬於同一類人。

而且由於不存在直接的競爭關係的緣故,也很難像娛樂圈內同等咖位的女明星之間那樣,表面親密無間,實際上恨不得弄死對方,簡直是現實版的宮斗劇。

女明星由於保質期更短的緣故,競爭激烈程度要遠遠超出男明星們。

樂壇這種明星之間合作較少的地方還算好的,好萊塢那些外表光鮮亮麗的女明星,為了上位,簡直無所不用其極。

不但會抓住一切向上爬的機會,而且還要不擇手段地將競爭者擊垮。

羅傑就曾聽艾米-羅森講過類似的事情,所有的女演員在更換戲服之前,都必須要逐寸檢查之後才會穿上,以防被人做了手腳。

在拍戲的過程中,女演員們只會喝自己的助理送上的水,絕對不會信任其它人,而且一瓶水在喝過之後,如果去拍了一段鏡頭,回來之後絕對不會再碰那瓶水。

據艾米-羅森所說,在《後天》劇組的試鏡中,就有一位沒有經驗的新人演員,因為喝下了另一位演員帶來的飲料,直接住進醫院,錯過了那場試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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