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 傳記電影?(2/2)
傳記電影的拍攝並不總是奔著奧斯卡而去,在商業上大獲成功的例子也不少見。
例如《飛行家》、《當幸福來敲門》、《華爾街之狼》等等,都是「名利雙收」的典範。
講述樂壇傳奇的傳記電影也有不少,比如說大名鼎鼎的皇后樂隊傳記片《波西米亞狂想曲》,雖然它的北美票房慘澹了點,但憑藉著奧斯卡的光環,在海外市場卻取得了非常出色的成績。
不過,通常而言,傳記電影的選題都至少是「上一個時代」的人物,也就是說,電影中的故事,至少發生在二十年前,甚至更久遠。
而羅傑的樂隊,滿打滿算,出道至今也就六年多,不到七年的時間。
這個時候拍傳記電影,總給人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是誰?」
羅傑沒有立刻拒絕,而是打算先聽聽對方的來歷。
如果是大牌導演或者製片人,倒也不是不能考慮。
雖然說如今的樂隊,除了成名的速度足夠「傳奇」之外,其它任何方面都達不到常規意義上傳記電影主角的標準。
但若是電影取得足夠大的影響力,對樂隊也是一件好事。
與此相比,那點負面效應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聽到電話那頭的西奧多說出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名字,羅傑毫不猶豫地開口道:「我沒興趣,這種蹭熱度的傢伙以後不用通知我,直接推掉就好了。」
無論是樂壇還是好萊塢,或者任何一個涉及到「娛樂圈」的行業,各種蹭熱度和被蹭熱度,都是不可避免的。
羅傑不在乎別人蹭自己的熱度,但是要自己親自下場幫忙?
這就敬謝不敏了。
「我已經拒絕掉了,不過情況有些複雜,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西奧多沒有給羅傑反應的時間,直接說道:「我下午到洛杉磯,到時候見面再談。」
羅傑:「???」
……
下午,西奧多很準時地抵達莊園。
錄完一段歌之後,羅傑從錄音室出來,在一間休息室和西奧多碰面。
「到底怎麼回事?」
羅傑很不解。
在羅傑看來,別人想給自己拍傳記片,自己沒興趣,直接推掉不就行了?
還有什麼複雜的情況,必須要當面來談?
猶豫了一下,羅傑試探著問道:「難道那個傢伙背景很特殊?」
這差不多就是在問:「那孫子是不是上頭有人?」
在娛樂圈,各種有著深厚背景的二代們,數量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
如果是星二代、導演二代等等,這倒還算好說。
就怕是像大衛-勞倫斯,或者大衛-埃里森這樣的超級二代,甚至更恐怖的傢伙。
若是這種情況,恐怕還真不太好直接拒絕。
就算拒絕,也要講究一個方法,讓對方面子上過得去才行。
「一個新人導演,沒什麼拿得出手的履歷。南加大畢業生,勉強算有點背景,但是你知道的,每年從南加大導演系畢業的人至少有三位數,不值一提。」
西奧多搖了搖頭,說道:「根據我的調查,這個名叫杜克-羅森伯格的導演就是在蹭你們的熱度,希望用你們的名頭拉到拍攝資金。」
這下羅傑就更疑惑了,立即問道:「那你為什麼說事情很複雜?」
「這就涉及到法律方面的問題了,根據北美的版權法和娛樂法案,拍攝傳記電影並不需要徵得當事人的同意。」
西奧多攤開手,做了一個無奈的手勢,然後繼續說道:「我拜託豪斯曼律師查證過這方面的資料,依據過去的案例來看,法院支持好萊塢所謂的【拍攝自由】,認為【某個人的某一段經歷】不具備版權或者商標屬性。
並且,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的電影或者其它作品,必須要得到當事人的授權。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這方面做出了規定,電影作為一種表達言論的方式,自然受到其保護,如果一部電影使用的素材源自公共記錄,如新聞報導、公開信息、官方登記信息等,其創作就不受到約束。
也就是說,即使沒有得到你們的授權許可,任何一個好萊塢導演都可以為你們拍攝傳記電影,用你們的名頭來吸引投資商,並且這種行為完全合法,電影版權也和你們無關。
即使你們去法院起訴,除了浪費律師費之外,也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意義。」
「What?」
羅傑一臉懵逼:「所以我連拒絕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是的,你沒有說【不】的權利。」
西奧多一臉同情地說道:「並非所有的傳記電影都得到了當事人或者其後代的授權,在好萊塢的歷史上,因為這種事打官司的先例至少有三位數,但是無一例外,最終勝訴的都是電影公司。」
「WTF!」
羅傑低聲罵了一句,皺著眉頭問道:「假如那個導演是騙子呢?我聽說好萊塢有過這種事,以一個噱頭十足的項目騙取所謂的製片預算,然後卷錢跑路。
如果發生這種事,那個導演用我們的名氣來拉投資,對我們肯定會造成名譽上的影響,一個處理不好就會發生醜聞。」
娛樂圈內的騙子很多,好萊塢也不例外。
羅傑不關心別人是否被騙,但如果某個騙子利用了自己或者樂隊的名氣去行騙,對樂隊的聲譽肯定會產生負面影響。
這不是可能,而是必然。
遷怒這種事,無論在哪一個國度都不算罕見。
就算不是投資騙局,如果拍出一部超級爛片來,多少也會對樂隊的形象造成抹黑。
對於一個毫無名氣的新人導演,羅傑本能地就產生了一種不信任感。
「沒有好的辦法。」
西奧多再次搖頭,很無奈地說道:「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盯緊那個導演,但無法干涉他的行為。」
「這樣,如果確認他要推銷這個項目,提前發表公開聲明,申明電影沒有得到樂隊的授權。」
羅傑思考了半天,給出了一個聊勝於無的建議。
剛說出口,又說道:「先問一下豪斯曼律師的意見,如果沒問題的話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