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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廣告代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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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當初的唱片協議,除了樂隊保留完整版權的歌曲之外,剩下共享版權的歌,在版權開發上會以二十世紀娛樂為主,樂隊沒有否決權,但可以享受等比例的收益分成。

「只要對樂隊的形象沒有負面影響,我沒意見。」

羅傑將文件丟回到桌上,問道:「還有什麼我需要了解的事情嗎?」

「公司和華納唱片已經達成了協議,《A&B》專輯會重新以單曲或是EP的形式發行,就等著樂隊在合同上簽字。」

這也是一件早就開始談判的事情。

《A&B》專輯由於風格割裂嚴重的緣故,銷量並不算好。

拆分出來重新發行,是一個很好的增加營收的方式,預計可以將專輯的盈利翻倍。

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西奧多翻出另一份文件,說道:「具體的計劃都在這裡,如果沒什麼問題的話,讓你們的律師儘快審核合同。」

新的計劃里,《A&B》專輯會拆分出兩張EP,三首單曲。

其中《Black.Sabbath》、《It’s.My.Life》、以及《Tattoo》會單獨以單曲發行。

而剩下的歌,則按照「金屬」、「朋克」兩大類別,分別發行EP,各包含四首歌。

重新整合之後,新的EP在風格上依然有輕微的割裂,但卻是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不像原本的《A&B》專輯那麼嚴重。

「我們回去之後會討論這個問題,我個人的意見是同意。」

羅傑收下了這份文件,準備回去之後和理查森、安妮討論一下再決定。

重新拆分發行,對樂隊的名聲不會有太大的影響,這本身就是在歌迷中呼聲比較高的一件事。

而且還可以大幅增加收入,羅傑沒有任何理由不去同意。

雖然還沒有問過理查森和安妮的意見,但羅傑相信,兩名隊友也不會對這個決定表示反對。

「還有最後一件事。」

西奧多這次沒有再拿出任何文件,開口問道:「你對接GG代言有什麼想法?我的意思是,除了Final的貝斯代言之外。」

這個問題有點出乎羅傑的意料。

雖然現在的羅傑,已經可以算是一個明星了,但對於GG代言的問題,羅傑卻從來沒有深入地考慮過。

或者說,被羅傑下意識地忽略了。

GG代言的收入,對於很多明星來說,都是很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而一些重量級的代言,對明星本身的知名度和格調也有很大的提升。

比如說,靠時尚代言維持超A巨星身份的理查茲-塞隆。

——南非美鑽在羅傑重生之前的那些年裡,已經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新作品,但靠著迪奧等奢侈品的代言GG,始終維持著超A巨星的身份。

但是和好萊塢明星不同的是,除了最頂尖的那一小撮人之外,普遍情況下,樂壇的明星都要更加的有錢,相對來說也更「不在乎」GG費,因此GG代言接的就更少。

(註:僅指北美的情況。北美的歌星確實比同咖位的影星有錢得多,差的不是一點半點。)

羅傑從Darkness樂隊組建開始,除了最初的那一段時間以外,一直都不怎麼缺錢,因此也沒考慮過增加收入之類的想法。

聽到西奧多的這個問題,羅傑低下頭,思考了片刻。

「以我現在的名氣,接GG的話,大概能拿到什麼水平的代言費?」

羅傑抬起頭,看向西奧多。

雖然不缺錢,但誰也不會嫌自己的錢太多燒手,如果條件合適,倒也不妨接一些GG代言。

只要別像Final那么小氣。

不過話說回來,任何一個大眾行業的大品牌,比如奔馳汽車、可口可樂等等,給出的代言費都是非常慷慨的。

「要看具體的品牌,還要看是你個人代言還是樂隊代言。」

西奧多列舉了幾個數據,舉例道:「比如說最常見的奔馳汽車,如果你們樂隊整體代言的話,最高可以談到千萬美元級別,但如果只是你個人,頂天也就三四百萬。」

這裡指的當然是整個代言期的總費用,但通常來說,一份代言合同,也就拍上兩三次GG,剩下的就是授權品牌使用肖像權用於宣傳。

無論是代言一年還是十年,需要做的事都差不多。

數百萬美元的收入?

雖然樂隊僅僅只是第一年,收入就達到了兩千萬美元級別,但這個數字依然讓羅傑感到一陣心動。

一個品牌的代言,就能為樂隊帶來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美元,多接幾個,比再出幾張唱片都賺得多。

當然,不加限制地接上一堆GG肯定是不可能的,羅傑也沒有蠢到那個地步。

明星畢竟還是要靠作品說話,GG只能帶來額外的收入,事業才是根本。

不能為了賺錢,就捨棄了自己事業的根本。

「最近有什麼品牌對樂隊發出邀請了嗎?」

羅傑沒有立刻回答,反問道。

「確實有幾家聯繫過我,但是都是一些小公司。」

西奧多說出了幾個公司的報價,然後說道:「我認為以你們的定位,最好不要接這些小公司的代言。要接就接可口可樂這樣的大品牌,一方面錢更多,另一方面,也不容易因為代言品牌的醜聞而牽連到你們。」

在明星選擇代言商品的時候,最怕的就是代言的商品出現什麼醜聞,這對明星本身也是很大的打擊。

比如說某雞。

像這種頻頻爆出各種醜聞,黑歷史無數的品牌,給再多的錢都不能接。

除非本身的定位就是那種撈一筆錢就跑路的小鮮肉。

「這樣吧,你做一份計劃出來,我跟安妮、瑞克他們商量一下。」

羅傑考慮了一會,繼續說道:「GG代言不是不可以接,但絕對不能妨礙到樂隊的主要工作。專輯和演出是樂隊的根本,絕對不能受到其它因素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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