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戈麥斯兄妹的爭吵(1/2)
這個世界的北美,單從搖滾的角度來講,顯得很雜亂。
不像羅傑前世那麼清晰分明。
無法畫出一張「搖滾地圖」來。
而在羅傑的前世,北美的搖滾樂,甚至可以從地圖上就劃分出來。
東部聚集了各種流派的金屬樂隊。
而西海岸,則是另類搖滾和朋克的聖地。
自朋克復興時期以來,甚至許多歐洲的朋克搖滾樂隊,也受到了西海岸的吸引,落戶在這條狹長的海岸線上。
其中有一支來自英國的硬核朋克樂隊,叫做Rancid。
這支糅合了雷蒙斯、S手槍、碰撞(The.Clash)樂隊風格的硬核朋克樂隊,可以說是朋克復興時期一支與主流格格不入的另類樂隊。
他們的思想還停留在七十年代,認為朋克應該是「反社會」的音樂,只是表現手法更加的現代化。
通俗點說,就是更加的「流行」。
不過這是和雷蒙斯、S手槍等七十年代的朋克先驅相比的「流行」。
而放到九十年代的朋克復興時期,Rancid的朋克只能算是小眾的硬核朋克。
只要聽過他們的歌的人,想必都不會反對這一點。
Rancid的《Where.I「wwwGoing》,一首動感十足的硬核朋克單曲,就是羅傑挑選出來,為理查森所準備的。
這首歌的鼓點簡單得不能再簡單。
哪怕是沒學過架子鼓的人,想要學會它也沒有多少難度。
不過卻節奏感十足,用胖子的話來說,非常的「帶感」。
羅傑和理查森討論了幾次之後,決定不在編曲上做大幅的調整。
僅僅只是稍微降低人聲的音量,以突出鼓點的節奏感。
除此之外,一切照搬原版。
——原本羅傑是希望胖子加入一段出彩的架子鼓solo,不過卻被胖子拒絕了。
理由是「技術難度低,不代表不能出彩。」
和不需要大幅調整的《Where.I「wwwGoing》相比,另一首歌就必須要做出大修了。
在遞交《青春》專輯的計劃之前,羅傑在這首歌上花了整整一周的時間。
珠兒(Jewel)的《Stand》。
這是一位樂壇很常見的跨界歌手,活躍在九十年代到新千年的第一個十年裡,擅長民謠、搖滾、流行、鄉村等多種風格。
《Stand》算是一首流行&鄉村&搖滾的單曲,不過搖滾的分量很輕。
基本上完全可以當流行來聽。
一首「流行」單曲出現在一張朋克搖滾專輯裡,肯定是不合適的。
這就需要對歌曲本身做出大修。
比如說去掉多餘的電音,加重樂器演奏的分量。
除此之外,由於這是一首唱法上非常「女性化」的單曲,在唱法上也需要做出調整。
有了之前幾張專輯的經驗,這份工作對羅傑來說難度不高,只是花的時間久了一點。
畢竟歌曲本身就有搖滾的元素,只要加強它的比重就可以了。
選擇這樣一首不那麼搖滾的歌,再花費不小的精力去改編,是因為這首歌的歌詞讓羅傑很喜歡。
而且可以提升整張專輯的「深度」。
《怪胎》有《生命萬歲》、有《Wish.You.Were.Here》。
《希望》有《陽光下的季節》、有《歡迎來到黑色大遊行》。
《A&B》有《加州旅館》和《Time》。
每張專輯都有那麼幾首歌,歌詞的深度讓人感到驚嘆。
《Stand》,在《希望》專輯中,擔當的就是這樣的角色。
其它的歌雖然歌詞也都不錯,但和《Stand》相比,卻差了一籌。
這首歌雖然唱法上很輕鬆、活潑,但歌詞中卻大量引用了北美歷史上的各種典故,同時還有許多的隱喻,藉此來表達對北美社會的諷刺和不滿。
比如說歌詞中有一句「伍迪-格力斯的土地不能養育母親」,指的就是一戰之前,伍迪-格力斯那首經典的民謠,有著「燈塔國第二國歌」之稱的《這是你的土地(This.Land.Is.Your.Land)》。
再比如「King的夢想已死」,這裡的King並非是國王的意思,而是指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
在唱法上,羅傑嘗試了十幾種不同的方式,最後還是不得不承認,珠兒那種活潑輕鬆的唱法,反而能加能夠體現出歌里諷刺的意味。
不過珠兒的唱法過於女性化了一些,畢竟她本來就是一個女歌手。
徹徹底底的女性化唱法,讓男人來唱,總會讓人覺得怪怪的,聽起來很彆扭,羅傑不可能照搬原版。
不過男聲的唱法裡,同樣也有活潑、輕快風格的唱法。
搖滾音樂中少見,但在流行音樂里卻一點都不少。
粗錄了一遍,聽過效果之後,羅傑意外地發現,偶爾在搖滾歌曲中這麼唱,效果竟然還不錯。
尤其是《Stand》這樣的歌。
…………
「他們似乎並不知道你的名字。
這真的重要嗎?
他們甚至不會為你流下一滴眼淚。
他們似乎不會繼續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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