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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年輕真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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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復槍使用簡單、後坐力輕、也足夠安全。

但缺點就是射程近、準度低。

更何況,羅傑一幫人都是玩槍的菜鳥,打不中才正常,能打中也是靠運氣。

一個下午下來,一行人只打到了兩隻獵物。

格雷西打中了一頭野鹿,而安妮則打死了一隻兔子。

至於羅傑,兩手空空,什麼收穫都沒有。

「你是怎麼做到的?」

安妮好奇地向格雷西問道。

這個傢伙只開了一槍,就收穫了最大的一份獵物。

「我瞄準的是另一頭鹿。」

格雷西尷尬地撓了撓頭,說道:「結果不知道怎麼的就打到這隻了。」

簡而言之……蒙的。

倒是農場主,在半個小時裡,連續打到了兩隻兔子、一隻不知道是什麼的鳥類。

新手和老獵人的差距,由此可見一斑。

「這些應該夠晚餐了。」

農場主將一堆獵物的屍體搬上皮卡,載著羅傑一行返回農場。

農場主的妻子是個非常出色的家庭主婦,做菜很好吃,至少符合羅傑的口味。

——這一家子是咸黨,不是甜黨那種異端。

烤肉、兔肉羹、還有農場自種的各種蔬菜,晚餐非常的豐盛。

一幫人圍在篝火前,吃著烤肉,喝著啤酒。

倒是讓羅傑懷念起了前世的生活。

雖然季節不一樣,太平洋對岸那個國家的擼串,也和西式的大塊烤肉完全不同。

但在上一世,羅傑也很喜歡約上幾個朋友,一起擼串喝酒,尤其是夏天。

「羅傑,我要聽你唱歌!」

安妮突然喊了一句。

「唱什麼?」

羅傑晃了晃手裡的啤酒瓶,說道:「我們的樂器都沒帶,你打算讓我清唱?」

「清唱怎麼了?」

安妮不滿地反駁了一句,威脅道:「快唱,不然我告訴艾琳你在澳洲到處勾搭妹子。」

「……」

羅傑無語地盯著安妮看了半天,搖了搖頭,說道:「隨便你。」

這種威脅,對羅傑一點用都沒有。

讓羅傑意外的是,安妮並沒有繼續糾纏下去,反而跑去找農場主的妻子,嘀嘀咕咕地不知道說了些什麼。

過了一會,農場主的妻子拿來一把木吉他,交到安妮手中。

「現在有伴奏了,你可以唱了吧?」

安妮得意地朝羅傑揚了揚下巴,不等羅傑開口,手指輕輕在琴弦上掃過,開口道:「快唱快唱。」

羅傑已經聽出了這段旋律是哪首歌。

樂隊下一張專輯裡的歌曲,雷蒙斯(Ramones)樂隊的《不想長大(I.Don「t.Wanna.Grow.Up)》。

這支樂隊是北美朋克搖滾的鼻祖,比S手槍樂隊還要早幾年,不過名氣遠遠不如後者。

雷蒙斯樂隊對朋克搖滾最大的貢獻在於,他們將搖滾樂重新分解成了最基本的元素:四和弦。

這也是朋克搖滾的雛形。

不過朋克搖滾真正被發揚、壯大起來,依靠的還是S手槍樂隊所帶動起的朋克運動。

和古典重金屬不同的是,雷蒙斯、S手槍時期的古典朋克搖滾,對現在的歌迷來說,接受度是很低的。

大多數金屬歌迷會瘋狂崇拜齊柏林飛艇、深紫、黑色安息日等老牌傳奇樂隊。

但朋克歌迷在提到雷蒙斯、S手槍的時候,大多目的是裝逼,而不是真正有多喜歡他們的歌。

其中大部分人甚至聽不完S手槍樂隊的一張完整專輯。

畢竟古典朋克和後來朋克復興時期的朋克搖滾風格大相逕庭,完全可以說成是兩種不同的搖滾風格。

簡單來說,古典朋克已經過時了。

不過雷蒙斯樂隊這首《不想長大》,從歌曲風格上來講,其實距離復興朋克要更近一些。

也是為數不多的,在這個年代依然可以被【絕大多數】搖滾歌迷所接受的古典朋克單曲。

這首歌,也是新的朋克專輯中,安妮最喜歡的一首。

鬼知道是為什麼,或許是唱出了這個女孩的心聲?

只有木吉他的伴奏,完全體現不出這首歌的魅力來。

不過羅傑也沒在意,清了清嗓子,跟著旋律唱了起來:「世界瞬息萬變不真切,讓人感到迷茫,我還不如變成一條狗。看到你買買買的帳單,我不想長大,我不要變成這樣,我不想長大……」

理查森不知道什麼時候拿了個鐵盆,用手掌在上面敲打著,模擬出鼓點。

沒有貝斯、木吉他、金屬敲擊聲的「鼓點」。

在這簡陋的配樂之下,樂隊的一幫人一起高聲唱著:「我不想被生活逼迫尖叫,我不想老到掉光頭髮,我不要內心總是彷徨……我不想長大!」

在火光的照耀下,羅傑看到安妮大聲唱著「I.Don「t.Wanna.Grow.Up!」。

這個時候,羅傑才突然想起來一件事。

今天是安妮的生日……

這個女孩,不知不覺間,已經二十歲了。

翻遍了衣兜,也沒找出什麼合適的生日禮物。

羅傑猶豫了一下,打開一罐啤酒,將拉環藏在手心裡,走到那你身邊。

「生日快樂。」

羅傑舉起酒瓶,和安妮碰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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