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年輕真好(1/2)
來復槍使用簡單、後坐力輕、也足夠安全。
但缺點就是射程近、準度低。
更何況,羅傑一幫人都是玩槍的菜鳥,打不中才正常,能打中也是靠運氣。
一個下午下來,一行人只打到了兩隻獵物。
格雷西打中了一頭野鹿,而安妮則打死了一隻兔子。
至於羅傑,兩手空空,什麼收穫都沒有。
「你是怎麼做到的?」
安妮好奇地向格雷西問道。
這個傢伙只開了一槍,就收穫了最大的一份獵物。
「我瞄準的是另一頭鹿。」
格雷西尷尬地撓了撓頭,說道:「結果不知道怎麼的就打到這隻了。」
簡而言之……蒙的。
倒是農場主,在半個小時裡,連續打到了兩隻兔子、一隻不知道是什麼的鳥類。
新手和老獵人的差距,由此可見一斑。
「這些應該夠晚餐了。」
農場主將一堆獵物的屍體搬上皮卡,載著羅傑一行返回農場。
農場主的妻子是個非常出色的家庭主婦,做菜很好吃,至少符合羅傑的口味。
——這一家子是咸黨,不是甜黨那種異端。
烤肉、兔肉羹、還有農場自種的各種蔬菜,晚餐非常的豐盛。
一幫人圍在篝火前,吃著烤肉,喝著啤酒。
倒是讓羅傑懷念起了前世的生活。
雖然季節不一樣,太平洋對岸那個國家的擼串,也和西式的大塊烤肉完全不同。
但在上一世,羅傑也很喜歡約上幾個朋友,一起擼串喝酒,尤其是夏天。
「羅傑,我要聽你唱歌!」
安妮突然喊了一句。
「唱什麼?」
羅傑晃了晃手裡的啤酒瓶,說道:「我們的樂器都沒帶,你打算讓我清唱?」
「清唱怎麼了?」
安妮不滿地反駁了一句,威脅道:「快唱,不然我告訴艾琳你在澳洲到處勾搭妹子。」
「……」
羅傑無語地盯著安妮看了半天,搖了搖頭,說道:「隨便你。」
這種威脅,對羅傑一點用都沒有。
讓羅傑意外的是,安妮並沒有繼續糾纏下去,反而跑去找農場主的妻子,嘀嘀咕咕地不知道說了些什麼。
過了一會,農場主的妻子拿來一把木吉他,交到安妮手中。
「現在有伴奏了,你可以唱了吧?」
安妮得意地朝羅傑揚了揚下巴,不等羅傑開口,手指輕輕在琴弦上掃過,開口道:「快唱快唱。」
羅傑已經聽出了這段旋律是哪首歌。
樂隊下一張專輯裡的歌曲,雷蒙斯(Ramones)樂隊的《不想長大(I.Don「t.Wanna.Grow.Up)》。
這支樂隊是北美朋克搖滾的鼻祖,比S手槍樂隊還要早幾年,不過名氣遠遠不如後者。
雷蒙斯樂隊對朋克搖滾最大的貢獻在於,他們將搖滾樂重新分解成了最基本的元素:四和弦。
這也是朋克搖滾的雛形。
不過朋克搖滾真正被發揚、壯大起來,依靠的還是S手槍樂隊所帶動起的朋克運動。
和古典重金屬不同的是,雷蒙斯、S手槍時期的古典朋克搖滾,對現在的歌迷來說,接受度是很低的。
大多數金屬歌迷會瘋狂崇拜齊柏林飛艇、深紫、黑色安息日等老牌傳奇樂隊。
但朋克歌迷在提到雷蒙斯、S手槍的時候,大多目的是裝逼,而不是真正有多喜歡他們的歌。
其中大部分人甚至聽不完S手槍樂隊的一張完整專輯。
畢竟古典朋克和後來朋克復興時期的朋克搖滾風格大相逕庭,完全可以說成是兩種不同的搖滾風格。
簡單來說,古典朋克已經過時了。
不過雷蒙斯樂隊這首《不想長大》,從歌曲風格上來講,其實距離復興朋克要更近一些。
也是為數不多的,在這個年代依然可以被【絕大多數】搖滾歌迷所接受的古典朋克單曲。
這首歌,也是新的朋克專輯中,安妮最喜歡的一首。
鬼知道是為什麼,或許是唱出了這個女孩的心聲?
只有木吉他的伴奏,完全體現不出這首歌的魅力來。
不過羅傑也沒在意,清了清嗓子,跟著旋律唱了起來:「世界瞬息萬變不真切,讓人感到迷茫,我還不如變成一條狗。看到你買買買的帳單,我不想長大,我不要變成這樣,我不想長大……」
理查森不知道什麼時候拿了個鐵盆,用手掌在上面敲打著,模擬出鼓點。
沒有貝斯、木吉他、金屬敲擊聲的「鼓點」。
在這簡陋的配樂之下,樂隊的一幫人一起高聲唱著:「我不想被生活逼迫尖叫,我不想老到掉光頭髮,我不要內心總是彷徨……我不想長大!」
在火光的照耀下,羅傑看到安妮大聲唱著「I.Don「t.Wanna.Grow.Up!」。
這個時候,羅傑才突然想起來一件事。
今天是安妮的生日……
這個女孩,不知不覺間,已經二十歲了。
翻遍了衣兜,也沒找出什麼合適的生日禮物。
羅傑猶豫了一下,打開一罐啤酒,將拉環藏在手心裡,走到那你身邊。
「生日快樂。」
羅傑舉起酒瓶,和安妮碰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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